关于加大力度防止幼儿园“小学化”的建议

2017-01-14 00:35:3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41号

  案 题:关于加大力度防止幼儿园“小学化”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2011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严禁各地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并规定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一律不得参与评优、评先。2016年3月,教育部又公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幼儿园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但是,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我省很多地区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有的甚至从中班就要求孩子学习写字,学习拼音,做算术,给孩子留作业,这些做法超越了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违背了学前儿童的认知规律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严重危害了幼儿的健康成长。据了解,幼儿园“小学化”屡禁不止主要有五大原因:一是整个社会教育观念的问题,把对孩子的教育看成是简单的知识堆积,普遍追求“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总以“认识多少字、会不会做加减乘除”作为幼儿园教育的衡量标准;二是一些学前教育机构为了吸引生源多赚钱,丧失了教育立场,一味迎合家长的需求;三是相关的职能部门治理力度不够;四是一些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化素质不高,对幼儿教育认识不够全面。
  一、加强科学的学前教育思想和理念宣传,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一是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思想和理念,揭露幼教“小学化”的错误倾向,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二是要利用在街道、社区和幼儿园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普及科学的学前教育知识。三是幼儿园要自觉抵制“小学化”,积极利用家长会、教育讲座、家园沟通渠道等,引导家长科学评价和认识孩子的成长,避免在学前教育上拔苗助长。
  二、严格按照新《规程》要求,加大对学前教育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一是要建立幼儿园评估机制,把新《规程》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通过评估引导幼儿园加强管理、提高办园水平。二是要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定期对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对违反新《规程》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降低办园等级甚至取消办园资质,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三是对发现幼儿园、小学违反规定而不予责令改正和处理的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应按照行政不作为进行处理。
  三、做好与小学教育的衔接工作,严格规范小学起始年级教学。幼儿园应按照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从大班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增加一些幼小衔接的教学内容,从生理、心理上为儿童适应小学做好准备。同时任何小学不得进行入学考试或入学面试,一年级要严格实行“零起点”,不得随意减少课时,不得加快课程进度,解除家长“怕跟不上”的担心。
  四、加强对教师的专业引领和培训,打造合格的幼教队伍。要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业务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定期开展学前教育的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探讨,聘请专家对教师进行专题讲座和业务指导,及时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逐步使幼儿园师资配备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