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广州市公交站场普遍性用地不足问题的建议

2017-01-14 00:59:2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27号
  案 题:关于解决广州市公交站场普遍性用地不足问题的建议
  提 出 人:徐欣(共1名)
  分 类:市政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公共交通对城市维持“血脉通畅”的重要性显然日渐突出。根据2015年的数据,广州市公交线路1140条,公交运力为13889台,日均客运量696.76万人次,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为48.02%。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交站场用地捉禁见肘的窘状。
  “公交要优先,站场要先行”,作为城市公共交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公交站场的规划建设是公共交通发展的基础环节。但由于公交发展规划滞后、土地资源紧张、以及对公交优先发展的理念认识不足等原因,我省大中城市普遍面临公交站场用地不足的矛盾,其中广州市的情况尤为突出:长期以来公交站场不足的问题(尤其是老城区历史欠账更多)未得到有效缓解,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公交线路的快速增长,公交站场资源的短缺已越来越成为严重制约公共交通发展的“瓶颈”。
  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白云,黄埔)公交首末站总数为609个,面积共有654995平米(包含自有、租赁及占道经营部分)。按照首末站每标准车100平米的标准,目前站场缺口比例达42.73%。因为没有足够停保场地,大量的公共汽车占道经营(仅二汽公司占道面积就达12092平米),对司乘人员安全及营运服务都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交通拥堵。而随着城市的发展,可租赁的合适地块也日渐稀少。即使公交车数量维持2015年的台数不变,即使能按现有规划增加19.5万平米公交站场建设,且租赁的站场面积不减少,预计到十三五末,广州市中心城区的公交站场面积缺口仍达29万平米。
  公交站场用地不足,将使公交线路无法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严重影响公交线路的拓展,增加公交公司管理的负担,制约公共交通的运行效率,降低公交服务水平,更使公交在满足地铁客流的快速换乘和疏散时有心无力,严重侵蚀公共交通的吸引力,最终将使广州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努力大打折扣甚至成为空谈。
  一是要科学编制公交站场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公交发展总体目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并严格执行。同时,要把公交站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各片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城中村改造规划)时,明确公交站场规划布局,并按规范预留足够的公交站场建设用地。
  二是要积极推进大型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化,使交通影响评价在城市建设中具有一票否决的法定地位,并使交通影响评价结果在实际应用中与公共交通营运需要相契合。大型商业、住宅项目应根据公交规划同步配建公交站场,有条件的应与大型商业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实施。
  三是充分利用高架桥底、烂尾楼等场所建设新的公交站场。通过对高架桥底、烂尾楼进行系统化改造,使其具备公交车停保条件;同时,可尝试对老城区旧有的公交站场进行立体化升级改造,以增加功能、提高容量、完善配套,缓解老城区公交站场用地难问题。
  四是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建立公交场站建设“绿色通道”。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是迫在眉睫的大事,等不得、拖不得,应建立起土地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并由相应城区党委、政府牵头抓好征地拆迁工作,防止由于征地拆迁受阻而影响公交场站建设。
五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公交站场及周边土地进行综合利用、集约开发。学习发达城市成功经验,在保证公交场站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立体式开发,使原有功能单一的交通设施变为集交通集散、商业服务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场站,既方便了市民、增强了公交运营能力,又增加了公交企业的造血功能。同时,在编制地铁、轻轨站点、换乘节点规划时,应明确配备相关公交场站配套设施,确保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实现土地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