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网络文艺建设,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建议

2017-01-14 01:15:3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22号
  案 题:关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网络文艺建设,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网络文艺,是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载体,无论网络文学、微电影、网剧,还是网络动漫、脱口秀,其生存发展都与互联网密不可分。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公布最新数据,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网络文学用户有近2.9亿,网络视频用户约4.8亿,其中,广东网民数量领跑全国,占比达到16.2%。据统计,“80后”与“90后”是网络的主要使用群体。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特别提出要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网络文艺更是迎来“黄金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待网络文艺“我们要扩大工作覆盖面,延伸联系手臂,用全新的眼光看待他们,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团结、吸引他们,引导他们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引导网络文艺成为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和统领网络文艺建设的全方面和全过程,重点把网络文艺建设要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程的中流砥柱。
  但是,网络文艺作为新型的艺术形态,由于网络的普及以及网络空间的开放性、互动性和资源的无限性等特点,还存在着方方面面的问题,为此,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网络文艺还积极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切实探索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的网络文艺发展新路。
  首先,作品的整体质量偏低、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网络文艺的创作、发表,门槛较低,人人都是写作者和创作者,拉低了整体网络文艺创作队伍的素养。同时,网络文艺发表的平台,大多是赢利性的网站,网络文艺走上产业化的道路,创造者迫于生计压力进行透支性的“输出”,妨碍了高质量作品的出现。
  其次,作品过分类型化、同质化。网络文艺的创造者,为获得更多点赞,为获得更大的关注度,获取更高的市场利益,着力于多方面地迎合读者,把原本追求个性化的文艺创作装进有限的套路模式之中,艺术生产的丰富内核被极度稀薄化,黄色、暴力、迷信等低俗文化也较为严重。
  此外,拼凑、抄袭现象严重。为了获得网友的好评、喜欢,许多创作者肆意征用各领域的知识与材料,拼凑、抄袭,突破知识产权的底线,在消解主流文化严肃性的同时常常也会带有缺乏理性和情绪化的倾向,在价值观念上有着肤浅、虚无、偏激和颓废的特征。
  省委、省政府应进一步妥善处理好文艺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不要让网络文艺成为炫目而又空洞的技术展示平台;处理好文艺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要让网络文艺成为唯市场而动、哗一时之宠的文艺“商品”;处理好文艺与大众化之间的关系,不要让网络文艺成为唯点击率之马首是瞻的廉价玩物。可以说,在多元化的网络文艺生态中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和整合力,建设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文艺生态,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使命。
  一是抓好网络文艺创作队伍建设。我省文化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将网络文艺创作者予以有效的管理,把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创新文化治理方式,对创作者群体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培养。各级作家协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将网络文艺创造者吸收发展为会员并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将网络文艺创造者组织化,建立完善网络文艺创作人才数据库。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成立网络文学院、创办网络文学评论刊物、举办网络作家培训班,用社会主义文艺理论武装、培养优秀网络作家。尝试通过多元化方式和手段促使文艺创作群体能够全面深入地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在网络文艺创作过程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为时代、为人民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加强网络文艺管理,必须依靠政府、业界和公众三方共同努力,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监督格局。通过加强网络文艺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络文艺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文艺环境。加强网络文艺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建立网络文艺作品的产权规范,明晰作品的知识产权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避免网络文艺创作中肆意征用各领域的知识与材料,拼凑、抄袭,确实实现“文责自负”,进而倒逼网络文艺作品做到真正的“创新”。加强网络文艺制度建设当下应关注对优秀的网络文艺人才和作品的扶持。具有原创性和正确的价值导向的网络文艺,在网络文艺还处于起步阶段、山寨作品盛行、审丑文化垄断网络文化的当下社会,无疑是不具有竞争力的,极有可能会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的可能。这就要求文化宣传管理部门要建立起全面有效的扶持体系,确保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网络文艺作品能够健康发展而不至夭折,进而发挥其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三是实现网络文艺作品市场性、社会性和政治性的有机结合。网络文艺的产业化使得“点击率”成为网络文艺作品创作的指挥棒,这就导致作品人文关怀先天不足。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网络文艺创造者为了提高点击率而盲目创作、粗制滥造了大量的快餐式产品,不少含有淫秽、暴力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成为了时下网络文艺作品的社会标签。社会主义文艺既不同于脱胎于商业经济时代的资本主义文艺,也不同于乌托邦式的空想社会主义文艺,而是要实现文艺的市场性、社会性和政治性的统一。文化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艺不能拒斥商业资本;文艺事业也不单纯是市场行为,其具有社会公共产品的属性,文艺产品要满足社会对网络文化生产的基本需求;政治性是社会主义文艺的内在属性,要求文艺作品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担当起引领风尚的社会责任。优秀的网络文艺作品应当是思想性和艺术性并重,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又具有网络时代民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存在,还能真正做到唱响时代主旋律、弘扬好时代精神,实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另外,在实际操作方面,应大力培育网上文艺批评队伍,以此打造良性互动的网络文艺生态。文艺批评是引导文艺创作多出精品、提高文化和审美内涵、引领文艺风尚的重要力量。以往文艺界和批评界对网络文艺关注较少,缺少严肃的网络文艺研究和批评成果,少量的研究成果也往往发表于传统媒体,在网络上没有影响力。对此,必须以中青年为主,培养一支忠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能很好地掌握网络话语权的文艺批评队伍和意见领袖,广泛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网络文艺理论研究,广泛进行网络文艺评论,赢得网络文艺创作和消费者的认同,打造良性互动的网络文艺舆论生态。并且,支持传统文艺单位与网络企业以混合所有制等形式结盟转型,使商业网站资金、人才与市场优势和传统文艺单位的资源优势、品质追求和社会担当相结合。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数字化表现形态,还应改变多部门分割管理的体制,简政放权,实行统一管理;要创新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