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乡村治理和产业升级为抓手,促进我省农村大发展的建议

2017-01-14 01:17:1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21号

  案 题:关于以乡村治理和产业升级为抓手,促进我省农村大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得益于工业化带来的经济和人口的集聚,珠三角地区的农业快速向都市型农业转型,但区域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严峻。而粤东西北地区的农业发展基本停留在传统农业阶段,农业的集约化、规模化和高效化经营水平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民的人均收入低于全省乃至全国农民的平均水平。我省的整体粮食自给率仅有32%左右,粮食安全形势异常严峻,而同是经济大省的江苏省和山东省其粮食自给率达到110%左右。农村基层治理不完善,农村的村容村貌整体较差,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整体较为滞后。比较而言,我省的农业与农村发展明显落后江浙、山东等地区,甚至落后于一些中部农业大省。
  一、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子
  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衰弱,农村环境不尽人意,村庄建设无序,村委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弱化倒退等问题,导致农村社会矛盾出现激化。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又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更重要的是实现有效的乡村基层治理。
  (一)及时总结、提炼、完善我省各地改革创新经验,用以指导全省的农村工作。
  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对农村社会基础治理的探索力度,在一些区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清远市的村民自治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提高农村组织化水平;蕉岭县抓住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机遇,制订了《推进村民理事会建设工作方案》,实现村中重大事务由村民共同商议、共同决策;南海区将集体经济组织从自治组织中剥离出来的同时,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处理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中山市以“2+8+N”模式为基本框架的社区基层治理实现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此,建议我省应及时总结全省乃至全国各地在农村社区治理的先进经验,形成规范的制度文件,并在全省推广执行。
  (二)深化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村党组织核心作用,激活以村民议事会建设为重点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协商议事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的农村组织体系,理顺党支部、村民议事会与村委会三者的领导、决策和执行关系,加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赋权村民议事会,发挥议事会在农村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使村民有序参与到各项公共事物与公益事业中。
  二是加大农村党建对基层民主的助推作用,着力培养村民参与村务的能力。通过党建引导村委会依法行使权力,监督村两委及其经济组织的运行,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民主、透明。指导制定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的指引,完善信息公开、参与途径和方式、参与代表的遴选、公民权责体系以及决策、听证、咨询程序等重要的配套机制,设立专门的公众参与管理协调机构。
  (三)清理、整合各项涉农扶持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长期以来涉农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的“碎片化”,在省层面,直接或间接管理涉农项目和资金的部门就有财政、发改、农业、水利、扶贫办等多个部门,部分资金存在使用分散、投入交叉重复、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再往下通过市、县区、乡镇、村四个层级,存在大量“跑冒滴漏”的风险。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建议由省农办牵头负责,统筹分配使用涉农资金,制定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和评估;全省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从资金分配机制、使用机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入手,推进改革。
  二是加强涉农资金的整治与监管。加快推进涉农资金发放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农户承包地和种植面积等在内的基础信息数据库,项目单位在拨款到达之前,需要把涉农资金名称、来源、数量、补贴对象、项目安排、依据等内容向项目区的群众公示,同时公示投诉电话。相关涉农单位根据系统固定模块和表格要求,及时将涉农项目名称、项目金额、资金到位时间、发放与拨付金额等内容进行录入并上传至数据库。同时,农村接到下拨的各项涉农资金,均应入统一平台管理,实施网络化管理,将涉农资金监管平台与网络化管理终端合二为一,接受农办、纪检等部门的统一监管。
  三是下放涉农扶持资金的使用权。在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创新我省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县市级主要强调“接得住,用得好”,村一级在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上应有充分的自主权。
  四是改变涉农资金使用的方向。涉农资金由扶持农业农头企业向扶持农业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机构)方向改变,提升扶持资金的覆盖度。通过建立农业服务社会化体系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市场竞争以及经济效益等问题;涉农资金由扶持农业生产环节向扶持农业全产业链和农业生态保护方向转变。
  二、大力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秀美村庄三者的有机融合
  首先,大力解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与配套问题。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现代业态都需要一定的建设量,但目前,受建设用地指标和规模不足的影响,我省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均落后于江浙、山东等地。
  一是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建设用地规模用于农业转型升级所需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和规模可以通过公开竞标、项目申报或按农田比例等多种形式安排,支持优质项目的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房屋和设施资源。制定、细化农地、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承包权、使用权流转政策,实现相关权益的资本化和可交易性,鼓励乡村闲置资源(主要是农民的房屋、集体产权的用房和抛荒农地)用于民宿旅游、农业观光与体验、农产品展销、餐饮、农耕文化展示等。我省可借鉴浙江、江苏和四川等省经验,对使用上述农村资源进行三产融合开发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奖励,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对相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发展项目及农业转型升级项目。
  其次,鼓励农业大市大县以农田休耕、轮耕方式破解农业多功能开发的发展瓶颈。
  一是政府免费提供种子、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农民在乡村景区、农家乐和民宿等附近田地秋收后大规模、成片播种油菜花、紫云英等植物,这种模式既有明显的经济价值又有突出的生态价值。
  二是可利用轮耕、休耕的农地建设乡村简易、生态型停车场,解决乡村游配套设施不足的困境,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三、牢固把握农业生产的“生态·安全”要素
  除粮食以外,我省的各类农产品基本能够自给,有相当一部分产品能够输出省外。因此当前我省农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已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安全问题。
  (一)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按面积补偿机制。对基本农田数量大、比例高的镇和村按保护贡献大小进行必要的生态补偿,以解决基本农田数量多的乡镇无财税收入之困;通过补偿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效益提供支撑。
  (二)实施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控。由于工业、农药、化肥的污染导致农业生产环境质量显著下降,在农产品的运输、存储和销售各个环节中违法使用添加各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现象也相当普遍。为了全省人民的健康福祉,建议我省尽快建立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控机制,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主动引入媒体和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大幅度提高违法的成本,建立产地、生产者与市场、消费间的互信基础,提升农村作为健康食品供给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