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整顿整形美容行业的建议

2017-01-14 01:42:4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11号

  案 题:关于强力整顿整形美容行业的建议
  提 出 人:朱颖恒(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省是商业医疗机构的集中地,更是整形美容行业的大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整形美容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行业的一些不规范现象也不断涌现出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关于非法医疗机构违规整形失败的案例屡见于各类媒体,游医和非法整形美容受到各方高度关注,在民众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不少受害者在经过没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人员的非法手术后,轻则毁容无法恢复,带来严重的后遗症,重则危及生命安全,甚至导致死亡或者轻生,更有一些无效美容药品泛滥于市,对人民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整形美容失败案件比比皆是,造成了众多的信访维权事件,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所以强力整顿整形美容行业已经刻不容缓。
  在整形美容行业的种种乱象背后,有着各种各样的根源,主要而言有如下几点:
  一是整形美容行业发展过快,管理失范。在满足基本的生活之后,人民对美容的需求越来越多,这就导致整形美容行业急剧膨胀。一些没有整形资格的机构和人员,挂靠在正规大医院门下,或外请医生做手术,同时借助铺天盖地的广告,趁机鱼目混珠,承接各种美容整容项目。更有甚者,其肆意使用误导宣传、强迫销售、生产劣质美容药品等手法滥竽充数,坑害广大消费者。
  二是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异常猖獗。一些美容整容院的从业人员并没有经过严格的执业训练及考核,更不用说具有崇高的医德或专业资质,而是经常性的信口承诺欺瞒消费者。为了盈利,他们敢把客人当作试验品,甚至出现过在宾馆客房里给客人做整容手术的恶劣情况,一旦手术失败,便撇开所有责任,逃避追究。无处不在的美容广告,更是夸大其词,将普通游医包装成教授、专家、海归学者等,公然忽悠消费者,成为整容美容行业乱象最大的帮凶。
  三是整形美容行业监管力度不够,执法较难。限于专业知识,不少消费者根本无法识别真假整形美容机构和医生。医疗美容本属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但非法美容往往出现在如美发店、美甲店、会所、工作室、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中,超出卫生部门管辖范围。而工商、药监等部门又无法对美容整型的业务进行监管。监管范围的缺失导致行业违法成本低,使非法行医不能得到有效震慑和治理。
  整形美容行业乱象丛生,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加大行业的整顿力度已是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一)明确监管部门,加大行业执法力度。要明确卫生部门的首要监管地位,其牵头建立由公安、食药监、宣传等多部门共同组建的联动机制,对整形美容行业采取综合治理,协调执法。对无营业执照、无行医资质、无正规场所的“三无”机构要坚决清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要针对我省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在全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医药购销贿赂调研督导工作,坚决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或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进一步净化我省医疗市场,确保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抬升准入门槛,从严审核整形资质。要从整形美容机构用房、床位、科室设置、仪器设备、人员配置、规章制度、注册资金等方面提高标准,尽可能地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提高医疗美容机构整体医疗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增加监督机制,为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建立专业发牌制度和资历认证,把不规范、不合格、不合法涉及医疗的美容场所或机构挤出医疗整形美容行业,让市场淘汰滥竽充数的所谓医疗美容。
  (四)提高处罚标准,及时清除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的规定,我国对医疗广告的处罚上限为广告费用十倍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上限为200万元罚款。应进一步提高虚假医疗广告的处罚标准,同时增设精神和身体的赔偿条款,最大地增加违法成本。违法医疗广告被发现后,可以计入企业信用系统,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五)成立投诉中心,监管行业彻查个案。如果消费者因美容而受伤或受骗,必须通过有权力监管行业的投诉中心作综合处理,把投诉记录在案并立案彻查,落实美容机构和人员必需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对情节严重者作刑事起诉。
  (六)强制冷静期限,打击不良营销手法。为消费者定下较长的销售冷静期,让消费者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清楚及咨询第三方意见。防止美容机构或人员在现场,特别在消费者疲倦、尴尬、半裸、不清醒、不了解账目的情况下,以预先付款、不合理低价、侮辱或伤害性字眼、打击外表自信心、帮助增加营业额等误导手法,威逼消费者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