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专门的保管处置机构,公开、透明处理贪官赃款赃物的建议

2017-01-14 02:43:2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102号

  案 题:关于设立专门的保管处置机构,公开、透明处理贪官赃款赃物的建议
  提 出 人:邹锡昌(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中共十八大会议反腐整风后,党中央把反腐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反腐惩恶,正风肃纪,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全党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现象,无论是查处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之密,还是涉及的领域之宽,挖掘的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然而,对于贪官的违法所得,所贪之巨额赃款赃物的处理方法及财物的去向,却缺乏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及执行机构。因此,我建议应依靠党中央的坚强后盾及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尽快设立有效及专门的处置机构,对收缴的赃款赃物进行统一处理,保值增值,并及时向百姓公开其使用情况。
  一、关于贪官赃款赃物的查抄及处理情况概述
  (一)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官员涉贪腐的行为也不断被曝光,官员被调查时发现的财物价值惊人。根据公开报道发现,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官员中,至少有34名官员在官方通报或者媒体通报时,被发现其“财产”超过千万元,甚至数亿。在被调查的官员中,大约有31名官员贪污、受贿或者是有着多处房产。而在官方通报中,却仅有19人是有提到其涉案“资产”的。
  (二)除了现金、房产之外,收受黄金、钻石、玉石等也是官员贪污的另外一种最常见的手段。在34名官员中,有7人囤有大量的金条、钻石或者是各种玉石。对于这些保值物品是公开拍卖?还是上缴财政?亦或者是由办案单位保管后锁紧保险柜?每个案件动辄过亿的财产,处置结果及去向,官方及媒体均报道甚少。
  二、浅析现阶段贪官赃款赃物的流向及处理流程
  (一)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涉及财产犯罪的被告人,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既可没收其部分财产,也可没收其个人全部个人财产,一般来说,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时,往往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般在庭审阶段,检方会列出被告人所涉及的财产项目,而在判决书中,对于个人全部财产究竟是多少,却很少提及。对于追缴的赃款赃物如何处理?《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一句话总结:赃款赃物多数拍卖折现后,上缴国库。
  (二)赃款赃物也需逐层移交-----查处涉贪官员,需要公、检、法机关联合作战。赃款赃物也需要逐层移交。具体的操作中,公安、检察院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不一定能将犯罪嫌疑人“财产”按时随案移送。“犯罪嫌疑人的随案移交是没问题的,但是赃款赃物是否能完全地、彻底地、及时地移交,在司法过程中好像还有些困难。关于涉案财物的随案移交,目前在制度上具体的规定还不太明确,应该要进一步深入落实。
  三、对反腐行动中查处的赃款赃物的处理方法的建议
  (一)首先,对于严重贪污的官员查处的巨额赃款及大量的赃物,应建立并完善赃款赃物的信息登记系统,将赃款赃物逐一录入,随时随地可以实时查询去向,此举能更好地控制赃款被挪用、被冒领的现象。对于现阶段查处的赃款之巨,赃物之多,令人咋舌,多个案例中的烧坏点钞机的巨额赃款及数以千计的名画名表古董珠宝等,数量巨大。若能在一个统一的系统中进行信息存档,每个案件独立新建一个数据库,按件跟踪处理情况,这样更显公正公开,也可防止办案人员在实际执行过程存在不必要的疏忽和漏洞。
  (二)其次,信息系统完善后,应分门别类地对各项赃款赃物进行公开透明化的处理,建立专门的保管及处理机构进行处置。许多贪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拥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债券、保险等金融权益类的证券,这些财富具有很大的弹性,处理时有很大的灰色地带。因此,建议每年将具体处置的明细及情况向人大汇报、向广大百姓公开交代。建立一个系统的保存处置机构,有条不絮地处理现金、房产、股票、黄金珠宝、文物字画等各类赃物,实现增值保值,公开透明化处理?。另外,对有关房产、股票、期货和与案件有关涉案单位的存款、汇款等要采取措施时如何进行要尽快作出司法解释或者给予立法。
  (三) 最后,我建议巨额的贪腐所得财物应用于填补我国社保缺口,养老金缺口,切实做到造福于民。事实上,我国去年(2016年)养老金亏空超3千亿,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近年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收入增幅均低于支出增幅。那么,未来如何化解这种局面?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甚至在未来还将通过实施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行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等方面。以上这一系列的改革所持均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开公正处理贪腐财产,把赃款退还被害人,无法认定被害人的,尽早纳入国库用于国家建设,更显党中央反腐的廉政之风,更能切实地赢得百姓的信任。
  作为中国的南大门,广东省与港澳紧密联系、毗邻东南亚地区,是中国对外最开放、最具有活力的省份,广东带给中国的是一种思维的革命、生活方式的革命,这也是广东最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因此,我建议在广东省首创建立起“贪污赃款赃物收缴后专门的保管及处置机制”,公开透明地处置,把赃款用于实处,造福社会,填补社保基金、养老基金缺口,以使广东省开创整治贪污腐败之风的革命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