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70134号
案 题:关于加强和改革医疗纠鉴定工作防控暴力伤医事价发生的建议
提 出 人:徐小虎(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社会的不断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要求日益提高,客观上容易形成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难以完全解决,容易造成医患关系紧张。如果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不到位,相互不能建立完全互信,则往往容易由于对诊疗效果不满意而发生各种医疗纠纷,如处理不好则会造成严重后果,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稳定局面。
近年来全国暴力伤医事件频频发生,我省也是属于高发。暴力伤医不但严重损害广大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和职业安全感,影响医疗服务工作积极性,危害社会的法制环境。患者一方也因暴力违法犯罪而受到各种法律制裁和严打。而其中的导火线大多涉及医疗纠纷,进而矛盾激化引发严重的后果。因此如何处理好医疗纠纷是防止进一步发展为暴力伤医的关键。诸多暴力伤医见之报道中的网友跟帖常有许多负面信息,甚至幸灾乐祸者有之,应引以为戒防止医患进一步对立,从中反向吸取经验教训。今年5月6日广东省卫计委严防暴力伤医紧急通知中要求迅速梳理医疗纠纷情况,说明有关部门已经注意到处理好医疗纠纷的重要性。
1.应用法制思维正确引导医疗纠纷处理过程
首先,对涉及医疗纠纷的事件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鼓励患者一方提起医疗纠纷鉴定,实践证明,如果患方能够愿意进行有关鉴定,纠纷事件通过法制轨道得以解决的可能性则大大提高,非法医闹和暴力伤医的动机明显减少,促使处理结果受到医患双方的接受,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2.进一步改革医疗纠纷事故鉴定工作
要让患方对鉴定的公平和公正性有信心,形成信任感。应修改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关规定,在鉴定委员会人员的组成方面应解放思想,大胆开放,主动邀请至少1名以上由患方提名或推荐的具有资质的专家参加鉴定会议,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对话释疑,通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便减少医方和医管部门可能受到利益相关和暗箱操作的质疑,患方对鉴定结果更容易接受而减少暴力事件的发生。
3.鼓励医方积极提交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从提供证据的角度对医疗纠纷事件责任推断为法院审判采信提供支持。由于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此较容易得到患方的信任,鉴定结果通常会被接受。而医方应该认识到案件如果不能得到公正审理,发生暴力伤医等情况时损失将难以弥补,其严重后果大大超过败诉时的经济赔偿损失。
4.制定有关规定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购买职业保险
行医职业保险不仅能从心理上提供安全感,也可以在有医疗损害责任情况下,提供鉴定费用和有关赔偿,既有利于医疗部门和医护人员从事职业工作,也有利于在医方败诉或应承担部分责任的情况下对患方提供经济补偿。
5.着手研究制定建立新的统一权威性鉴定机构新规
为建立长效机制,应逐步过渡到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有机统一,既能吸引临床医学专家的经验也能结合法医学专家对责任分析的职业特长,进一步为法院的审定提供综合性的专业根据。这需要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联手合作,将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公正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易于使到医患双方对最终结果的尊重,避免社会矛盾进一步升级,有效防控暴力伤医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