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70138号
案 题:关于加强我省民营企业家培育的建议
提 出 人:梁昭贤(共1名)
分 类:劳动人事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50%,民营企业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广东处改革开放前沿,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众多发展议题下,培育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意义显得更加重大。
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讲话中特别提到“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
2016年6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专门作出了“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的指示: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典型,深入解读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每年召开一次粤商大会,表扬过去一年首次获得世界级、国家级奖项的民营企业,每两年表彰一批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企业家培育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家精神的培育。过去三十几年来,在广东这片土地上,成长了一大批成功的民营企业家,这些企业家成就了一大优秀的企业,并因此推动了广东的发展繁荣。新常态下,面向“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新目标,民营企业家精神仍然是最为宝贵的资源之一,如何挖掘这部分资源能量,也就是如何做好广东民营企业家精神的传承问题。建议由政府专业部门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对广东粤商精神进行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形成新时代统一向社会推广的民营企业家核心价值观。在此基础上,整合省工商联等相关机构及主流媒体的力量,在各行各业树立爱国敬立、依治经营、创新创业、回报社会的民营企业家典范,争取让广东优秀民营企业家参与到新粤商精神的传承和传播工作中来,激发更多年青一代企业家的自豪感和创业创新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