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推动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2017-01-14 04:15:3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161号

  案 题:关于坚持制造业立省不动摇推动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 出 人:广东省工商联(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广东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制造业大省。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民营经济仍保持平稳发展态势,领先发展优势明显,制造业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据统计,2016年前3季度,广东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8821.33亿元,同比增长7.5%,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0.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922.24亿元,同比增长14.8%,比全省高2.5个百分点,占全省的62.4%;民营完成税收7038.20亿元,同比增长8.8%,比全省高2个百分点,占全省的48.3%。制造业的高端化趋势日益明显,前3季度,先进制造业完成增加值增长9.5%,高于规模以上工业2.8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8.7%,完成投资2956.64亿元,增长17.1%;高技术制造业增长11.4%,高于规模以上工业4.7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7.3%,完成投资1028.97亿元,同比增长17.0%。
  虽然民营制造业取得良好成绩,但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转型双重影响下,制造业下行压力巨大,转型升级面临重要挑战。目前我省民营制造业发展存在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整体仍处于中低端水平。真正体现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精尖产品和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不足,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产业同质化竞争问题仍很突出。大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层次低、附加值低,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民营制造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低,问卷调查显示,只有5.70%的基本达到智能制造。二是品牌质量不高。一方面基础能力不足,先进工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依然薄弱,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严重依赖进口,基础能力跟不上,部分产品和技术标准不完善、实用性差,跟不上新产品研发速度;另一方面品牌建设滞后,仍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品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品牌意识薄弱,大多品牌价值较低,传统品牌杂而不亮,缺少一批能与国外知名品牌相抗衡、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三是集聚协同效能不强。产业聚集特色不足,产业趋同现象比较普遍,部分产业园区仍停留在简单的企业集聚布局阶段,片面追求企业数量“扎堆”,对产业链条的延伸重视不够,产业协同效应不高,生产资源和生产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支撑产业集聚的服务和管理体系不健全,仓储物流、技术中心、营销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基础设施建设受资金约束,建设的标准和档次不高,影响产业链的延伸。四是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基础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大多数装备研发设计水平较低,试验检测手段不足,关键共性技术缺失。企业技术管理或研发机构不健全、研发经费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的能力偏弱。企业管理不规范,大多实施粗放式经营、家族式管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封闭式的管理模式,缺乏专业化制度化的管理分工,直接影响企业扩张能力、融资能力和创新能力及发展经济效益,造成企业发展活力和后劲不足。受市场下行压力影响,不少企业追求短期“短、平、快”的经济效益,不重视产品质量,缺失推崇质量、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也有不少企业浮躁好利,从制造业转向其他热门赚快钱行业,难以横下心来脚踏实地干实业。人才不足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调查显示,企业认为当前实现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最急缺的人才中,72.15%缺乏研发人才。此外,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融资难融资贵、税费负担重、生产成本高等,也制约着民营制造业发展。
  制造业是广东优势产业,是广东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制造业的振兴。过去,低廉的生产要素价格成为驱动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今天,这些要素价格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当过去发展所依靠的人口、土地资源“红利”不再时,何以驱动新一轮发展?必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整个实体经济实现健康发展。
  建议:
  (一)坚持科技引领,将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
  1.继续保持新一轮技术改造势头。今年前3季度,我省工业技改投资2714.46亿元,同比增长34.4%。进一步提高技改政策精准度,对接国家高端装备技术改造专项等战略性重大项目,制定企业技术改造目录,引导重点行业、高端产品、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优势企业设备更新和“机器换人”,提升制造工艺水平。
  2.加快科技成果产业转化。按照政府支持引导、专业机构运作、一站式服务、网络化链接的模式,建设全链条、综合性、规模化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统计和报告制度。深入实施创新行动计划,使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3.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实施“互联网+协同制造”“互联网+中小企业”行动计划,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强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促进智能制造产业链整合、配套分工和价值提升,打造高端企业集聚、产业链条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的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二)实施龙头带动,培育动能转换领头羊。
  1.持续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做大做优做强。鼓励并购重组、深化产业合作,支持大型骨干制造业在全球布局和配置资源,加快成长为具有辐射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跨国企业集团,形成我省产业发展的骨架支撑。
  2.大力引导中小企业打造成为行业“单打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着力扶优扶强,推进重点项目,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围绕细分市场,进一步做专、做精、做强,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知名度高的行业单打冠军,形成更加坚实的产业根基。
  3.强力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综合运用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等手段,培育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广东优质”品牌。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制造业质量标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事后监管。
  (三)推动产业共建与协同发展,在合作中寻找新的增长点。
  1.深化区域合作。充分发挥广东自贸区平台作用,创新粤港澳台合作机制,推动粤港澳贸易自由化和融合互动发展,加强泛珠三角的区域合作,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齐头共进。
  2.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集聚高端化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两化深度融合,推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珠江东岸深莞惠高端电子信息产业、沿海海洋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
  3.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抓住机遇,加快“走出去”,开拓产业发展国际空间,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发展的新模式,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更多活力和动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为动能转换创造良好条件。
  1.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降低实体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第一,对于企业在传统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时引进国外成熟先进的成套自动化设备或者生产线,不限制因企业投资项目额度的多少而要求分不同部门审批,统一经省级政府管理部门确认项目备案并出具属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确认书后,给予企业对整套先进的设备或者生产线进行关税、增值税等进口环节税赋的减免,不积压企业的资金,使企业有更多的流动资金投入到生产中去。第二,建议海关改变现行的对整套设备或生产线进口税则按各部分独立功能归类认定的做法,对于由两台或两台以上不同类型的机器或装置组成的整套设备或生产线视为一个整体对待,按一个税则号归类审批减免税,使审批流程更简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更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设备或者生产线,鼓励企业吸收消化国外先进的设备制造技术,加快缩短我国装备制造技术与国外的差距。第三,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严格环评、土地、安全生产等审批规范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2.大力减轻税费负担。全面取消行政收费项目,实现涉企“零收费”。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营改增”税费改革措施,出台更多针对特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精准降税,加大对新兴战略产业、出口竞争优势下降过快的特定类型制造业企业以及消费领域的减税力度。合理控制最低工资增长,拓宽社保资金的筹集渠道,降低企业社保费。
  3.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吸纳各路资本设立制造业信用担保基金,发展担保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企业申请民营银行牌照。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设备质押贷款等,丰富融资产品种类。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鼓励、引导和培育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直接融资。
  (五)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管理创新的动力机制。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一整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制度,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财务、营销等管理,建立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
  2.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十百千万”培训工程,每年选送民营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进修培训。定期交流先进经验,表彰优秀企业家。
  3.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浓厚的工匠文化,将工匠精神融入企业员工的职业操守和厂规企训之中,弘扬“师父带徒弟”的传统工匠文化,培育更多的新生代传承人。
  4.强化技工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技工院校与民营企业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共建重点专业,实行技能人才定向培养、联合培养。支持民营企业引进急需的海外人才申报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国家和省高端外国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