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科学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议

2017-01-14 04:33:0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168号

  案 题:关于建立科学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建议
  提 出 人:农工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药品价格关系到医药、医疗、医保的资源配置与利益分配,其形成机制改革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点与难点。近年来,医改并未达至社会大众的预期,医患关系呈逐年恶化之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药品虚高价格导致医疗费用急剧增长有推波助澜的作用,其深层原因就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合理。目前,药品价格混乱,一些成本低廉的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后卖出天价,低价有效的常用药品反而时常断供等新闻层出不穷。目前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市场调节机制失灵
  1.药品价格虚高或虚低等现象严重
  由于对药价的真实成本难以有效掌握,在实践中就很难制定合理价格,造成管理失据,主要表现在价格虚低和虚高并存。目前,我国药品售价基本达到以下比例:中成药出厂价格一般为零售价格的20%-25%,化学药品为10%-20%,极个别在10%以下。也就是说,药品的零售价格一般是出厂价格的4-10倍,甚至更多。除了虚高外,市场同时有明显低于生产成本的低价药,药价虚低带来的危害是质量和安全存在隐患。垄断高价和劣质廉价同样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价廉有效药物时有断供
  近年来,很多被长期临床应用证明疗效确切的廉价药品正以每年几十种的速度消失,患者往往跑遍了医院和药店也买不到急需的救命药。一些曾经的廉价救命药现在只能在黑市上找到,价格已经翻了几十倍、上百倍。
  3.药品消费额度居高不下
  医疗保险费用居高不下,药价虚高,药品流通环节不合理等产生的费用,都是医疗费用增加的直接原因,影响到医改顺利推进。随着我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医疗保险从政策层面上已实现全覆盖,在保障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减轻国家及个人负担等方面显现明显效果。但近几年来,政策性报销项目和水平刚性增多,提高了参保人员住院平均人次费用和住院率,在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许多地方基金支付压力超过了筹集能力。
  4.进口专利药品价格高,缺乏有效管理措施
  目前进口药品相关政策有利于国际药品生产制造商,不利于国内患者。如魏则西事件,魏则西要吃的抗癌药,在我国香港买是44000元一个月或者40天,他吃不起,但在印度买同类药只要5000元,可是不允许入关。另外如罗氏公司生产的头孢曲松注射剂(1g),原先在我国售价为93.8元,2010年国家发改委要求该公司将该产品价格下调,如今价格为65.7元。但是同样品种的国产仿制药,在我国某些省市的招标中,价格已经低至1元。2015年我国药品进口额为461.97亿美元,如何规范和有效管理进口药品价格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二、药品价格管理效率低
  1.多头管理,效率低
  我省目前药品价格管理部门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对药品价格有影响的部门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计生委等多个部门。我国药品价格管理混乱,就是多头管理的结果,如果不能整合管理部门资源,形成合力,权责统一,药品市场很难健康发展。
  2.缺乏统一管理信息平台,信息不对称,处理不及时
  药品价格涉及到生产企业、营销企业、药店、医院药房等环节,数量庞大,没有全省乃至全国统一的涉及药品采购价格、生产企业、药品信息、销售等情况的全面监控数据平台,则不能对药品市场价格变动信息及时跟踪,应对也乏力。也不可能及时发现和处罚药品价格违法行为。不能有效规范市场行为,就会产生法不责众的不利局面。
  建 议
  一、建立全省(全国)统一的药品价格信息管理平台
  1.整合我省药品交易网络平台,最终实现全省医院(包括各级各种性质的医院)、药店、药厂、营销公司与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2.通过平台信息实现管理便捷化、科学化,如对所有药品生产成本、出厂价格、中间批发价格、医院和药店销售价格、以及药品的数量、规格、保质期、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以及药品销售流向实现及时动态监管。特别是对关键治疗药品的库存数量实行有效管控,防止积压或断货,实现全国大市场的有效供给。这样,发现问题,可做到精准检查、及时纠正等;
  3.平台可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功能,为个人查询药价,医院采购招标、物价部门实行价格管理、药品行政部门进行药品全流通领域监督。
  二、改进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1.建立以药品成本价为中心的药品参考价格制度
  医保目录内药品,在现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发挥市场作用,逐步建立以药品成本价为中心的药品参考价格制度,核心是价格不能过高或过低。解决药品价格问题需结合定价和补偿两方面进行探讨,应当构建物价部门、医保部门、卫生部门等多个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共同发挥作用,对药品价格进行合作治理。参考价格作为一种供医方、患方、药品生产商、政府支付参考的一种中间价格。通过药品参考价格制度(即医保最高支付价格)对药品价格进行控制,有效地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
  2.参考价的制定,涉及价格比率计算,可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2号)制定。
  3.医保目录外药品的价格制定参照医保目录品种,但要考虑其他因素,对新药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先进经验,制定创新药药效评价标准和价格计算公式。
  4.对进口药品实行配额管理制度。既符合国际准则,又兼顾我国国情的特殊价格谈判制度,目的就是要把进口药品价格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价格进行参照对比,形成一套有利于我国国民的进口专利药定价方法,彻底解决目前进口药品价格过高的不合理状况。
  5.药品价格两年调整一次,但中药饮片要根据生产周期调整,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保持同步。
  三、成立药品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药品价格
  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管理职能,将其统一于一个部门,建立能主动管理,科学管理,积极作为的权责统一机构,改变以往被动管理的局面。为适应全民健保新要求,以现有医疗保险机构为基础,建立专业高效的药品价格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为协会性质,保持中立(特别是与药企、销售、使用、研发等部门没有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