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技机制体制创新 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的提案

2017-01-13 19:45:3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96号

  案 题:关于加强科技机制体制创新 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的提案
  提 出 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高校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对实现中央对广东提出的“双支撑”任务和“双中高”目标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广东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一年来,陆续出台系列文件。各建设高校也全面加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离高水平的“一流高校”与“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还存在差距,对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贡献依然不足,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亟需突破科研机制体制改革的一系列瓶颈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大学科研与新经济关系不大,引领作用不突出
  很多世界一流大学的崛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发展关系密切,但广东省大学扮演着区域知识创新主体的角色还未充分体现,在一批能够改变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革命性重大前沿技术方面,如:量子通讯、超导材料、人工智能……,优势不足;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还不够密切,在创业型组织,如:大学科技园、产业孵化器、培育上市公司、技术转移中心等方面,引领作用还不明显,此外大学科研人员为企业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服务的动力不足。
  (二)大学学科建设的自我更新意识与内生机制不足
  当前大学学科发展趋于自我封闭,自我学习,自我更新意识不强,服务于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与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业的信息类、电子类、机电类相关学科在全国的比较优势不足,部分学科甚至落后于高教教育发达地区,面向未来的脑科学、人工智能等前沿和新兴学科的内生动力不足,发展较慢,学科性领先性不足以引领新兴产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广东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争创新优势。
  (三)科研评价与考核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未能根据科研人员的不同岗位类型,合理设置考核办法、考核标准与考核周期,重论文轻应用,重项目轻转化,重数量轻质量等现象严重,导致高校教师过分追求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量化指标,科学研究跟风现象严重,未能形成“十年磨一剑”追求代表性成果的精品意识。此外,评价方式的不合理,一元化评价体系导致高校教师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科研成果转化的积极不高。科研人员缺乏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的渠道,科研人员从理论到理论,特别是一些工科专业,面向产业的实践经验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高校面向产业发展的技术攻关能力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人才评价重头衔轻能力,青年教师的成长空间不够
  各级政府设立了名目繁多的“人才称号”、“人才支持计划”和“科技成果奖项”,人才“帽子”成为了科技活动的“符号资本”,在高校人才评价与待遇兑现时过分追求头衔,“带帽通吃”行为成为科技活动的普遍现象。在学术话语权、资源分配等方面,青年教师处于天然弱势地位,在最有创造力的科研黄金时期,缺乏稳定的科研经费与条件支撑,成长空间不足,没有充分调动积极性。
  (五)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畅通,未能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部分高校还未能出台校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办法》,高校科研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的自主权还未完全落地。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缺乏专门或者兼职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或职业经理人队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不足。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内部还未出台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者离岗创业的人事管理制度,也未明确涉及到高校领导与中层干部等领导干部群体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条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还不健全,科研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还不畅通,未能兼顾学校、院系、成果完成人和专业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各方利益,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
  (六)科研项目负责人职权不匹配,管理体制僵化制约科研效率
  高校内部的各种科研制度、财务制度、考核制度碎片化严重,各类检查与填表消耗大量人力,科研效率不高。同时,科研项目的变更审批流程复杂,项目负责人自主性不高,科研经费使用困难,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特点的科研项目管理和审计办法没有确立,项目负责人缺乏更大的技术管理决策权和选人用人权。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没有下放到承担单位,科研经费无法自主使用。
  (七)专职科技人员聘任制度还不完善,科研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
  与国外一流高校相比,我省高校专职科研队伍体量偏小,博士后人员的规模以及所起的作用都还不够大。同时专职科研人员角色定位不明,职能定位不清晰,薪酬福利待遇也难以体现对专职科研人员价值的肯定,职业安全感与归属感不强,基本处于“二等公民”的尴尬地位。
  二、主要建议
  (一)高校科研应按照“三个面向”的要求强化服务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识
  坚持需求导向,提高科研活动与市场需求的契合度,按照“三个面向”做好科学研究布局,处理好“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关系,改变重视论文轻技术、重项目轻转化的科研导向,同时避免过分提倡重视应用技术、不要基础研究的矫枉过正现象,形成高校科研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局面,将服务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产业发展作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使命。
  (二)通过结构优化与国际化推动高校学科建设机制改革
  健全学科发展和动态调整机制,紧贴广东省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整体设计、系统推进高校学科布局,处理好强化具有重大应用需求的优势传统学科和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学科之间的关系;固本削枝主动调整学科内部结构与方向,大力发展理工科学科,有效整合文科学科,积极发展前沿和新兴学科;借鉴国际学科评估的通用准则与学术标准,建立以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为参照的学科评估制度,重视科学成果导向,扩大交流合作,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国际化进程。
  (三)建立与产业、行业高度融合的协同创新科研组织形式
  构建产学研深度合作的长效机制,着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行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研创新供需对接机制,鼓励企业、行业以各种方式协同参与建设,加快引入创新需求方和成果利用方的深度参与;科研强调问题导向与市场导向,通过创新任务协同,实现学校校内相关学科间以及与校外的企业、科研院所间的项目协同,着力解决广东产业发展中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使之成为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地,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支撑。
  (四)配套好科研成果转化与激励政策
  各高校要尽快制定与实施成果转化的配套办法,加大科研成果转化激励力度,明确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的具体比例;在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加快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培养与培训,为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与精准化服务;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高校教师自行转让专利,推动高校巨大存量技术的成果转化;真正落实省委提出的“为企业培育多少人才、解决多少技术难题、转化多少成果、孵化多少企业”的“四个多少”办学精神,鼓励“将项目做在车间里,论文写在大地上”。
  (五)加快高校创新创业文化与载体的建设
  加快高校创客空间建设,鼓励高校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与开展创新创业竞赛,培育大学的创新与创业文化;组建高校科研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公司),建设一批大学科技园(广东省目前只有三家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吸引全国创新资源汇聚广东的格局。
  (六)加快科研人员的人事制度改革
  尽快出台与推广科技人员的分类评价改革办法,调动面向应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制定人性化的青年教师成长培育计划,切实解决青年教师的生活与职业发展压力,给予青年教师成长空间;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探索合同聘任的科研人员管理机制,借鉴“预聘”与“长聘”的做法,设立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加大力度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使博士后成为青年人才成长的“蓄水池”和“缓冲带”;构建立体化的高校人事政策体系,处理好国内人才与国外人才、特聘人才与普通人才、人才存量与人才增量的关系;建立开放的人事制度,开展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人才兼职的试点工作,打破身份管理的方式,引进竞争机制,调动各种人员的积极性。
  (七)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与考核机制
  完善科研评价考核机制,按照论文、项目、专利和成果转化等多元指标进行考核,调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建立高校自我评价与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形成开放、透明的评价环境;完善科研人员考核机制,根据科研人员的不同岗位类型,合理设置考核办法、考核标准与考核周期,避免“短平快”的急功近利考核导向,使得科研人员能够潜心科研,出大成果;建立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业绩的等效评价机制,将创新创造及成果转化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强化高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制度建设
  建立开放科研设施的合理运行机制,整合高校各类科技资源,推进高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监督奖惩办法。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加快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