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70093号
案 题:关于加强我省精神疾病防治和病人救助工作的提案
提 出 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医卫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社会压力不断增大,越来越多的人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尤其是严重精神疾病往往会导致患者做出伤害自己、祸及他人、殃及家庭,甚至危及社会的过激行为。精神疾病关系到公民的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其影响不可小觑。
一、我省在精神疾病防治、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精神卫生方面投入不足
目前我省精神卫生医疗配套设施在数量上相对落后,治疗、救助力量难以跟上现实要求。和浙江、江苏相比,我省各级政府财政在精神卫生方面的投入偏低。据了解,到2016年年初,全省精神卫生机构仅有195家,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73家(多在珠三角),精神专科医院57家,慢病院(站、所)65家,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的区县数43个,占35%。全省精神科床位29165张,每万人口床位仅2.8张。另外,全省各地级市在精神疾病防治方面投入程度不均衡现象较为突出。如有些地方还没有建成精神专科医院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各市在床位与总人口比上差别较大;粤东西北各市的人均床位比呈现出无规则不均衡状况,等等。
(二)精神卫生医务队伍单薄、人才严重缺乏
据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贾福军教授透露,精神卫生领域,医患比例悬殊是多年存在的问题。广东“精神科医师/10万人口”为1.58,远少于浙江的3.1和江苏的2.3。至2016年初,全省只有1651名精神科医师,4488名精神科护士,68名心理治疗师,112名心理咨询师,32名精神科康复师。据专家估算,广东约有120万~150万精神病患者,可见医患比例极为悬殊。其次,各地级市精神疾病防治水平差距大上。很多地级市的精神疾病防治队伍缺乏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导致其精神卫生医疗水平整体落后,不能以学科带头人带动队伍、培育后继力量,营造良性发展的局面。再次,在精神科专业医生和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及康复师的培养上也没能适应我省精神疾病发病率增长的变化。
(三)精神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相对滞后
现行医疗管理体制不利于充分发挥精神卫生相关专业医生的积极性和最大效能。一方面精神卫生医务资源缺失,另一方面又有很多精神病防治医生的时间没有被有效利用起来。另外,精神科医生的多点执业制度形同虚设,没能起到实质性作用,精神科医生没能建立个人工作室,限制了其开展治疗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四)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没有形成系统的防治网络
1.各精神病院和精神卫生中心存在关系模糊、责权和业务范围不明晰现象,导致各自在业务的持续性和覆盖面上存在缺陷。
2.重治疗机构,轻预防和康复机构。社区防治和康复工作是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不能代替的。但目前,社区精防力量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严重跟不上现实需求。
(五)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阻碍多,排查数量不实
由于患者家属和本人不够重视、无知、病耻感、担心社会排斥等原因,没能主动反映病情或配合排查,导致大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漏管、脱管”。广东120万~150万精神病患者中,仅有1/3的精神病人登记在册,4成患者送医院治疗。究其深层次原因,是社会对精神病人歧视严重,对精神病不当“病”,对精神病人不当“人”;再深层次原因,是政府和媒体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社会公众对精神病缺乏认识,不能形成“精神病也是一种病,也可以预防、治疗、康复”的共识,对精神病人缺乏理解和宽容的态度。精神病人以及家属处于一种对于社会压力的“自我保护”,只能选择隐瞒而不进行医治,这种“自我保护”无疑是一个悖论。
(六)对精神病人尤其对重症病人救治中,在医保、社保等方面没能提供足够的政策保障
重症精神病往往导致一个家庭经济出现困境,因此非常需要医疗和药物的报销保障。我省各地级市目前的重症精神病医疗报销比例存在不均衡现象,报销核定存在一定不合理之处。二是对于全省存在的“三无”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由于全省没有统一救助专款,在有些地级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其医疗救助费用未能得到保障。
(七)各行政部门管理协调机制欠健全,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救治救助作用
精神卫生工作涉及到的部门众多,有综治办、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残联、团委、妇联、老龄委等,因为各个单位之间缺乏充分沟通,缺乏统一标准和运作流程设计,分工合作细节没有完善,衔接不顺畅,导致效率低下。
二、对于我省精神病人防治、救助工作的建议
(一)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
我国目前平均约17%的精神病发病率,广东省在全国更是精神病高发地区,影响的人群之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由于精神病是较为边缘化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政府足够的重视。呼吁政府要提高重视程度。
(二)加强宣传
1.要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于精神卫生现状和对精神卫生防治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党政渠道宣传,让干部重视、了解精神卫生工作。
2.通过媒体尤其是电视和网络广泛播放精神卫生相关的公益广告,提高全社会对于精神卫生的认识,普及基本常识。让全社会都重视精神卫生,客观认识精神疾病,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的社会氛围,对精神病和精神病人不讳忌、不排斥。
(三)系统构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防治救助网络,要能够体现“根据精神病患者需求而建设”的防治救助理念
1.要抓好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的网络布局工作,探索和规划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中心运作模式,用最简单、最实用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大部分精神病患者在时间上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在空间上尽量在基层得到医治与照顾。
2.要加强基层心理咨询热线平台的建设,通过电话和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广泛而专业的心理咨询活动。
3.建设有专业精神卫生医生和各届人士共同参与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有心理障碍患者提供心理、经济、生活、事业各方面立体式的援助。
(四)省、市、县级都应加大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的投入
1.各级政府应借助广东“建设卫生强省”的契机,成立精神病治疗救助项目专款,通过省、市、县按比例投入,建设精神卫生专业医院和社区精卫服务机构,合理配置住院床位等基础设施,提供物质保障。
2.充分发动和鼓励社会民营资本参与到精神卫生工作中来,从审批、经济、专业技术等方面加大力度扶持民营精神卫生医院,发挥民营医院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精神卫生医疗队伍的建设
1.建立精卫工作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让学科带头人带动医护队伍,为精神卫生工作开创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2.加快各市县、乡镇、社区医疗部门医生的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拓展培训,让基层精神卫生医生在业务上能和上级专业精神卫生医生对接。
3.要求全省医学教育机构加快精神卫生及相关专业招生和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快对社区精神卫生专业医生的培养和输送,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后备人才。
(六)要加快精神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
1.加快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工作制度的改革,出台有利于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法规制度,提高精防医生在社区工作的积极性。
2.加强市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医生对社区或乡镇精防服务中心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高待遇,激发社区和乡镇精防医生的积极性,稳定和留住基层精防医生。
3.完善精神科医生多点执业制度,鼓励、扶持有条件的精神科医生建立个人精防工作室,利用业余时间为更多的患者服务。
4.在基层开展专业精防小组工作模式(精防医生+公共卫生医生+护士),给予工作小组一定的管理权,达到规范、省力、节约资源的预防和救治作用。
(七)加强对精神病人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在医保、社保等方面的救助政策保障
出台专门政策,统一规定全省精神病人的医疗、社保救助等方面的详细措施。建议成立省、市、县精神卫生专项资金,结合残联、医保、社保等机构的资金, 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精神疾病全免费治疗和适当的救助。同时要开展一站式报销,简化患者报销手续,让群众省力省心。
(八)加强各行政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效率
要从精神病预防、排查、发现、医治、建档、康复、救助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出发,完善各部门的分工细节,统一精神卫生工作的标准和运作流程,尤其要理清各部门的人、财、物、权的关系,打通各个单位之间的行政壁垒,共建共享精神卫生工作的数据库,使各部门工作衔接更加顺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精神卫生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