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的提案

2017-01-13 20:03:3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87号

  案 题:关于加快推进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科技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案由
  2015年1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北京与以色列外交部长利伯曼共同主持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联合发布了《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行动计划》约定,中以双方将继续加强重大战略优先方向前沿性、原创性联合研究,确定了脑科学、纳米技术、生物医药、农业科技等12个优先合作领域。在此国家政策大背景下,汕头依托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规划建设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为以色列创新技术进入广东乃至中国提供新的渠道,致力于打造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科技合作平台,并将进一步深化中以交流合作,加快汕头乃至粤东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广东创新驱动发展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目前,国家正以“一带一路”的战略构筑对外开放的新格局,以色列拥有灿烂的文化和先进科技,在创新创意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经验,中国和以色列开展合作是大国和创新强国的合作,优势互补,潜力巨大,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的规划建设恰逢其时,它代表了广东与以色列开展科技合作的创新,为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重要的基石,更是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新举措,必将开启科技、文化、经贸等领域交流合作向一个更高、更深层面发展。
  二、办法
  作为广东省和汕头市政府推进的国际合作项目,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承载着重大使命和责任。进一步加快推进合作区建设,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争取列入国家战略。争取国家和省科技、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以高标准作为指引,力争将创新合作区建设纳入国家战略:《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建成中以国家层面合作创新的重要平台。申请在汕头设立中以双边自贸区。
  (二)逐步完善管理机制。推进组织领导制度改革,在合作区内逐步完善中以双方共建管理的机制,建立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成立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共建指导机构,互派工作人员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增强沟通,夯实合作基础。
  (三)建议由省委、省政府安排具体领导负责牵头推动此项工作。这是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高规格建设的需要,一方面体现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另一方面使项目的推进力度得到加强。同时由省委安排一名领导在汕头挂职,着重处理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建设具体事项并单独就此项建设联络协调省、市两级关系。
  (四)筑巢引凤从城市环境建设支持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创建优良的政务环境、社会环境、交通环境吸引华侨、新时代潮商在汕头投资落户,形成为合作区建设呼应的声势。
  1.加大专项资金投入
  政府各部门一方面需争取国家扶持资金倾斜力度,另一方面要引进侨资新模式。目前,以色列在中国的工业投资主要集中在深圳、苏州、常州、东莞等地,其中不乏与潮商企业进行投资合作。要乘着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东风,千方百计调动海内外潮商侨力建设家乡科技创新事业的积极性,鼓励潮商侨资为家乡科技创新事业添砖加瓦。除了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外,还应设立科技创新专项扶持资金,对创新科技项目、创业企业的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予以扶持与奖励。
  2.尽快运行技术转换平台
  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平台,以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为纽带,以中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为平台,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通过鼓励更多的以色列高端科研人才来汕,并借助以色列理工学院的产业影响力,进一步推进与以色列理工学院及以色列科研机构开展技术成果转移平台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技术转化,开展项目的商业孵化,为以色列创新技术进入汕头、广东乃至中国提供通道,促成以色列技术和本地产业深度对接。如引进以色列“纳米黄金笼子”污水处理技术,以解决广东各河水域污染严重现象。
  3.完善生活配套设施
  按照汕头城市总体规划和《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控制与发展规划》内容,完善合作区各项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依托汕头市桑浦山、牛田洋秀丽的自然人文景观,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打造宜居宜业的国际化的创新、生活和文化社区。配套符合以色列风俗的生活、商贸、教育、医疗、宗教以及文化交流等设施,为实施中以创新长期合作机制提供良好的生活配套。
  (五)适时组建以色列研究智库。建议省、市委市政府积极谋划,引进国内以色列研究的顶尖机构南京大学,以广东省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南京大学、汕头大学、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国际潮籍博士联合会五方合作的方式,组建南京大学(汕头)以色列研究中心,并力争建设成为国内中以合作的重要智库,同时也成为中以学术交流及民间交流的重要平台。
  (六)健全创新服务体系。以中以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为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将合作区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合作与保护示范区;加快建设合作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和沟通;加快组建中以科技创新合作创投基金、产业专项基金,构建资本多元、高度活跃的区域性国际化产业资本合作平台和开放的股权交易平台。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内双方工作人员可办理十年多次往返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