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提案

2017-01-13 20:37:0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70086号

  案 题: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政法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2015年2月)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6月)。地方各级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但总的来看,协商民主建设仍处于刚刚起步和探索阶段。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普遍存在一种争议,对于政协组织是不是协商主体产生了不同看法,甚至在统一战线内部也是如此。俞正声主席在十八大之后明确指出,政协是协商载体、不是协商主体,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政协协商开展60多年了,政协协商的主体是什么,到现在还需要全国政协主席强调和澄清,某种程度也说明,我国的协商民主建设还是刚刚起步。
  中央已经从宏观层面、制度层面作出了顶层设计,如何将其“落地”转化为地方工作实践,仍需不断探索和推进。
  一、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
  经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会议座谈,并赴京津学习考察,我们认为,当前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协商主体不广泛
  协商主体是协商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协商主体的范围大小、能力高低和活跃程度都直接关系着协商民主的成效。多年来,我们比较习惯于提“政治协商”,协商主体多局限于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特别是指参与政治协商会议的各个界别的党派团体与政协委员,其它组织和个人很少能够参与。在目前推进七种协商民主形式同步推进的情况下,协商主体过于狭窄难于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应当尽快构建协商民主广泛多层的发展格局。
  (二)协商内容欠具体
  目前协商内容仍比较原则,中央文件也仅仅提出各类协商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和方式等原则性规定。以政协协商为例,即便在中办关于政协协商出台的实施意见中,也是笼统表述为:“党委、政府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重大建设项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党委提出的有关重要人事安排建议人选,政府认为有必要进行协商的重要政府规章的制定及修订,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表述非常原则,地方如何操作,还需明确。就以其中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来说,要不要协商、在什么范围协商,在党派协商和政协协商中还没有明确。比如人事问题,哪些需要协商,也并不明确,结果就变成有的协商有的不协商,甚至是想协商就协商,不想协商就不协商。
  (三)协商形式有局限
  目前较为常见的协商方式主要是会议协商、面对面协商与书面协商。而当前互联网技术、新媒体技术已经越来越深入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习近平总书记在政协有关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在我们600多份问卷调查中,也发现,超过70%的调查对象认为“互联网将会使市民更加自由地开展协商民主活动”。但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方面的探索还远远不够。此外,民主监督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没有高效地开展起来。
  二、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的三点建议
  (一)积极探索协商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一是推进协商主体从政党向全社会发展。让社会各团体、各阶层、各族各界代表人士都参与进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协商民主源于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协商主体显然应该是越广泛越好。但是长期以来,开展协商活动一直以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为主,广泛性还不够。民主的广泛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阶层结构、利益格局、组织形式的变化及时作出回应和调整。
  二是推进协商主体从高层、精英向基层、社会组织延伸。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人民民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尤其是在基层当中进行广泛商量。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的实现形式是开门协商、开放协商,让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人都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参与到协商的平台来,平等公开地发表意见。比如深圳市政协近年创办的“委员议事厅”和“委员社区讲堂”的平台,改变了协商民主集中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内部、集中在上层精英层面、局限在办公大楼内的传统做法,使协商民主得以向基层、向群众延伸,非常有借鉴意义。要注重对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探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社团的作用,通过政务公开、数据信息公开、听证制度、旁听制度等方式,实现协商主体的广泛性。
  (二)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内容的丰富性
  一是由协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向协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问题转变,尤其是向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领域拓展。过去,协商内容主要集中于经济和社会领域,政治性议题极少甚至没有。近年来,协商内容在中央层面得到拓展。2013年以来,全国政协就全面深化改革有关重要问题组织开展了115次协商活动,2014年首次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每年还就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开展协商议政。协商内容的拓展极大地提升了协商民主的社会影响力,为地方发展协商民主提供了范例。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部署,在全面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当中,怎么发挥党派协商和政协协商的作用,我们也可以作些探索和尝试。
  二是由协商党委政府正在推动的工作向协商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等转变。协商内容要强调问题导向,突出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短板问题、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协商议政。比如全国政协协商的内容主要聚焦中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的落实情况。
  (三)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形式的创新性
  一是积极推进协商形式从传统协商方式向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发展。发展协商民主应该积极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在不受时空限制的环境下讨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建议。11月16-18日,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省乌镇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电视讲话,阐明了互联网的重要性。他指出:“互联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互联网快速发展,给人类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深刻变化,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对协商民主建设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并加以应用。目前,广西、南京等地方已经在网络媒体上打造了议政建言的平台,传播速度快、协商范围广、影响力大,非常值得借鉴。建议重视互联网的作用,不仅要建设完善政党协商、政府协商、人大协商、政协协商的平台,还要建设完善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平台,推进不同网络协商的发展。特别是基层协商平台,希望予以更多的关注。从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来看,也有超过70%的调查对象认为要大力发展基层协商,其占比为七个协商之首。
  二是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加大民主监督在协商民主中的比重。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的“刚”性监督相比,民主监督属于“柔”性监督,更能体现我国协商民主的特点,更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巨大优势。十八大以来,中央越来越重视和强调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功能,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政协要依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全国政协今年下半年针对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草拟了一个意见,已经报中央,并且建议以中央办公厅的名义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