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我省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议

2018-01-27 19:59:3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55)  
  民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促进我省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我省出台的《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提出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数字广东”“智慧社会”发展。积极打造政府大数据平台,是建设“数字政府”、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一、我省政府大数据建设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数据资源汇集多,数据应用水平低。数据显示,目前我省87个省直部门共有近7千类数据资源、逾6万信息项,居全国各省(区、市)首位,但数据资源的应用和服务水平仍较低,大量数据毫无关联地沉淀在各部门信息系统中,难以发挥利民惠民、支撑政府决策的作用,已成现代化治理的短板。一个直观的例子是,为办一个证件,市民带着一叠证件往返多个部门的现象至今仍然存在。
  (二)数据共享呼声高,实际操作缺依据。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普遍注重通过法律保障数据安全、厘清数据开放共享中的权责。目前在我国尚未出台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政府部门在推动数据共享和数据应用过程中无法可依,直接导致工作创新胆子小、工作落实进度慢。
  (三)数据“孤岛化”严重,信息系统建设重复。一方面许多政府部门的信息系统自成体系,难以互联互通,造成“数据烟囱”林立。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间各业务条块独立存储数据、管理分散,形成“信息孤岛”。这些各自建设的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建设、信息交叉采集和数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信息冲突和治理成本偏高。
  (四)数据建设“头重脚轻”,运作机制尚不完善。当前,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存在“三重三轻”,一是重硬件建设,轻应用软件开发;二是重项目的建设和考核,轻后续维护和管理;三是重数据搜集,轻后续开发和应用。此外,对于各部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情况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尚缺少科学、量化的考核标准和依据。
  二、促进我省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议
  (一)以融合为突破口,打造 “数字政府”示范区。紧密结合信息产业第一大省的产业优势,充分汇聚政府、行业、企业各方合力,着力构建统一安全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聚焦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为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数字政府”建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模式经验。
  (二)以立法为基础,为大数据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优势,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探索制定我省大数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并提请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对数据的采集、存储、开发、应用等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和规范,厘清数据拥有者、使用者、管理者各自权责,为大数据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
  (三)以共享为重点,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联通。着力研究解决数据共享开放的体制和技术难题,促进相关业务部门间的数据标准对接和系统互联。在统一的数据采集与交换规范标准下,推动部门间协同,打通“信息孤岛”;推动省级平台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打破“数据烟囱”,实现系统间业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
  (四)以应用为导向,推动大数据平台建设。结合深化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针对政府、企业、民众迫切需求,以项目带动政府各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促进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变革,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同时,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对工作突出的部门进行激励,对未按要求开展信息共享和平台建设工作的部门进行问责。
  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居民只需轻动手指就能办理所需要的证件,企业只要跑一个窗口就能办妥相关业务。我们希望,广东“数字政府”早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