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52)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双向评价”制度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的应用
一、“双向评价”制度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
(一)“亲”和“清”是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时强调,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之间要建立起一种“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来定位政商关系,揭示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不仅表明了中央治理不良政商关系的态度和决心,也回应了民众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现实关切。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从各方面完善制度和机制予以落实和保障。
新型政商关系就是“亲”和“清”。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多关注、多交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清”就是同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关系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而言,“亲”就是积极主动同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投身地方发展;“清”就是洁身自好、守商规、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二)“双向评价”制度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离不开政府与企业的双向交流、良性互动。特别民营企业作为政商关系的重要主体,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组成单元,应当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来,而不是被动接受管理和服务。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双向评价”,为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互动交流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和渠道。如重庆市南岸区近年来通过制定和落实《关于在民营企业和有关单位建立“双向评价”制度的实施办法》,创新建立了“双向评价”制度,即“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和“政府部门评价民营企业”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使该区各职能部门积极思考、努力作为,主动破解民企发展难题,优化民企发展环境,有效促进了各部门之间形成你追我赶、相互促进的良好态势,“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根本改善,同时对政府权力形成有效约束,并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
二、“双向评价”制度
(一)何谓“双向评价”制度
“双向评价”,就是让民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互相打分。以重庆市南岸区为例,在“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的环节,将全区所有涉及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部门作为评价对象,评价重点以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为主,内容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依法办事、工作业绩和政策落实共5个方面13个子项。“政府职能部门评价民营企业”的部分,则是每年从全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数据库中抽取出有代表性的公司作为参评对象,评价重点以对企业发展的正面肯定为主,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诚信经营状况、企业发展状况、履行社会责任和诚信状况共5个方面20个子项。
(二)“三评价”“两会议”“一纳入”组合拳
在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方面,几乎涵盖了所有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政府机构,包括区级职能部门、经济板块(管委会)、镇和街道、经开区部门、市级部门驻区部门以及能源保障部门等纳入评价范围。通过构建“三评价两会议一纳入”体系,建立“双向评价”网评系统,780家民营企业完成注册,直接利用网评系统,按照转变作风、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依法办事等指标进行评价。
其中,“三评价”是指“即时评价”、“半年评价”和“年度评价”。民营企业在办理日常事务时,对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通过网评系统即时评价;每半年由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年底由职能部门与民营企业进行一次相互评价。三次评价结果分别以10%、30%、40%计入全年得分。
“两会议”是指区委、区政府出台文件配套建立的“两个会议”制度,保证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一是行业季度座谈会议,用于现场办公解决个案问题。随后,对问题解决、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得分以20%计入全年得分;二是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用于系统研究解决共性问题。
“一纳入”是指充分运用“双向评价”制度成果,强化评价制度的激励作用。将对政府部门的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于普遍反映服务有问题的部门,基本上有“一票否决”的“杀伤力”。同时,每年按分值选出10家部门评为“年度民营企业之友”,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排名最后两位的部门,由组织、纪检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2次排名最后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次排名最后的进行组织调整。
而在政府部门评价民营企业方面,南岸区从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贸企业、资质以上开发、建筑民营企业以及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所在企业等,每年随机抽取200家作为评价对象,组织区级部门、辖区街镇及社区开展评价活动,从企业发展、合法经营、社会诚信、组织建设、一票否决等方面进行评价,每年集中评价1次。
根据评价结果,每年评出20家“年度优秀民营企业”,由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并将结果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政治安排、评优评先的重要考量,纳入联合征信系统,作为民营企业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有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双向评价”制度能否有效运作的重要因素。为了加强对“双向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南岸区委成立“双向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等部门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双向评价”日常工作。
三、“双向评价”制度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作用
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双向评价”工作,一方面,民营企业评价政府部门将会倒逼政府职能部门努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服务更加精准、方式更加高效;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评价民营企业也将会促进民营企业更好地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而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发展目标。
(一)“双向评价”变“软指标”为“硬约束”,有助于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当前,随着反腐肃贪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官商“勾肩搭背”的政治风险不断加大。但这也使得一些干部滋生了“稳”的思想、“守”的观念、“怕”的心理,不敢、不愿与企业家打交道。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中,抱着“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错误思想,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低效执行甚至不执行,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导致相当程度的庸政、懒政和怠政问题,由“勾肩搭背”逐步向“背靠背”倾向转变。通过推行“双向评价”制度,让企业对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打分, 将进一步压实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有效防止行政管理的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坦荡真诚地与民营企业接触交往。
(二)“双向评价”变“权力控”为“服务员”, 有助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深度优化
在政企关系中,由于政府手中掌握着行政权力,决定着各类资源的调配,往往居于主动地位。特别是一些掌握着大量审批权的政府部门,介入经济活动过深、过频,在不同程度上造就了权力寻租设租,形成了部分政商之间“勾肩搭背”和非法利益交换。因此,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关键在政府部门,重点在解决“权力任性”和“权力随意”等问题。推进“双向评价”制度,让企业给政府部门提建议并打分,可以有效减少行政行为“越位”、“乱作为”,推动树立官商平等理念,强化干部的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从“冷眼旁观”转向“主动服务”、从“高人一等”转向“平等相交”, 推进行政权力和责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阳光化。
(三)“双向评价”将“照手电”与“照镜子”有机结合,有助于形成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
当前,一些企业家不将主要精力放在守法经营、改进管理、钻研市场和产品创新上,而是热衷于通过搞好与相关政府官员的私人关系来获取政策资源,有的甚至向政府官员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助长了不良政商关系。通过“双向评价”工作,可以让少数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改掉过去养成的“擅长给对方挑毛病、喜欢给自己找借口”的不良习惯,既相互找不足、提意见,又自觉查找自身缺点、努力改进工作。特别是有助于民营企业彻底改正“发展不够景气、就找政府出气”的偏颇观念,对自身发展的优势和不足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将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光明正大搞经营,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四)“双向评价”将“民考官”和“官评民”有机结合,有助于夯实“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
目前,一些官员和商人消极、片面地吸取一些“官商勾结”腐败案例的教训,官商两方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和交往顾虑。一些官员认为商人热衷于“走夜路、甩红包”,甚至“围猎官员”,对民企不信任、不接触;一些商人认为官员总会设租寻租,常常在“要不要给好处”上徘徊。在一些地区,少数政府部门或民营企业,不按事前约定或承诺事项执行,违约毁约、说话不算话,也加剧了彼此的不信任感。将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光明正大搞经营,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四、“双向评价”制度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的应用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仅对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以广东为例,2016年广东省GDP达7.9万亿元,同比增长7.5%。全省民间投资完成20504亿元,同比增长13.5%。民营单位数达872.5万户,同比增长15.3%;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4万亿,对全省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5.5%,拉动GDP增速达4.2%。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非公有制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然而,在政策执行中,各种影响公平准入和公平竞争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依然存在,“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仍存在以下一些突出问题:旧式思维定式尚未扭转,对民营企业来说,部分企业家尚未适应新型政商关系。有的企业家仍存有“商人对官僚体系的依赖”,对“亲”的理解还停留在“勾肩搭背”“给好处就办事” 的传统思维上,遇到事情首先想到找熟人、托关系,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底线思维”没有牢固树立。对政府部门来说,部分官员思想包袱过重。不少官员特别是基层一线窗口办事人员,觉得政商交往压力大,尺度不好把握,思想顾虑多,不敢与企业交往,担心“亲”过头,引起误会,排忧解难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双向评价”制度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促进发展的原则,让各政府职能部门在努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有了提高的动力;政府职能部门给民营企业打分, 促进了民营企业在守法、诚信和提高企业效益等方面做得更好,真正实现了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共同促进、改善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发展目标。因此,有必要借鉴和推广这一制度以促进政商关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