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2018-01-27 19:59:5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47)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以高新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在全球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在“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跨境电商企业在国际贸易面临众多挑战,知识产权诉讼就是其中之一。
  一、跨境电商在知识产权领域困境现状
  (一)知识产权诉讼导致跨境电商损失惨重
  2016年下半年,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反映,其用于收取货款的Paypal账户被冻结,与Paypal公司沟通,得到的反馈是PayPal公司收到美国法院冻结令,称中国公司涉嫌侵犯某些知名服饰品牌的商标权。部分企业联系了美国当地律师,但账户仍未能成功解冻,甚至可能面临清零的风险。无独有偶,某平衡车贸易企业向中国贸促会反映,其产品被亚马逊网站强行下架,账户资金被冻结,原因是产品质量风险和专利侵权。由于电商企业较少有能力建立线下销售渠道,导致其已运往亚马逊美国仓库的千余台平衡车无路可销,损失惨重。目前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特点是:
  一是诉讼纠纷规模越来越大,对中国行业、企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国外企业或组织索要的专利费用和赔偿额越来越多, 动辄数以亿元计。
  二是纠纷范围越来越广。从打火机、拉链和书写笔等传统产业, 到摩托车等轻工行业, 再到生物制药、数码芯片等高科技产业, 纠纷涉及的产业和部门越来越多。
  三是手段越来越隐蔽, 专利往往隐藏在标准和技术壁垒之后发挥作用。外国企业往往结成产业同盟对我国整个行业或主导企业提起专利诉讼。
  (二)困境中的法律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以电子网络为主要沟通媒介,国内卖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域外营销。此外,知识产权产品往往成为跨境电商的直接交易对象,但是就目前的法律理论还是实际立法都缺乏清晰的论述和界定,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厘清。
  二、建议
  (一)积极在“一带一路”区域国家申请专利
  一项知识产权只有在一国注册或登记(以下简称为“设权”)后才具有法律效果,并不因企业的使用自动生成。成功设权后,企业就掌握了知识产权防护的主动性。一旦在海外市场取得知识产权,中国企业可以自由使用专利、商标,同时阻止其他企业擅自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专利、商标,从根本上消除侵犯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可能。需要重视的是: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企业在某个国家的权利效力不及于其他国家,加之海外设权的过程较中国本土更为复杂,故国际范围的设权虽然应及时全面却不能盲目。一些跨境电商设权时不加筛选以求充分保护的做法成本高且并不必要,造成资金和时间的浪费。
  海外设权方面,外国大型跨国公司的策略值得中国企业借鉴学习。外国大型跨国公司通常根据公司总体战略,按产品类型委托知识产权公司确定自身需要重点保护的专利内容、商标群组,再以这些核心专利、商标为中心,划出权利保护范围,有针对性地向有开拓价值的海外市场申请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的合理部署与配置,外国跨国公司将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版权保护结合起来交叉保护,以全面保护自己产品的知识产权。
  (二)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的侵犯 
  产品出口和对外投资前委托知识产权公司进行海外市场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十分必要。知识产权预警由采集数据与风险分析两大部分构成,知识产权公司将会为企业列出可能的侵权数据,包括特定海外市场中与企业出口产品相同、近似的专利、商标及其具体内容和范围,海外市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变更、修改情况等。知识产权预警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详细准确的规范化海外市场知识产权信息,能够确定中国企业出口产品是否存在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能够有效防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能够提高中国企业面对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时迅速应对的反应能力,是有效降低中国企业出口风险与成本的防护措施。
  具体而言,首先应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策略,使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来保护自己的创新产品,并要对创新进行详细的记录,防备被控抄袭他人产品,同时防范产品被他人抄袭侵权。其次,在产品上架前,聘请知识产权公司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进行尽职调查,判断是否可能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并采取规避措施。再次是在收到侵权警告函时,跨境电商需要及时做出回应,要求对方提供指称侵权的具体根据和技术分析,答复自己会在进一步分析对方知识产权后做出正式回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立即聘请相应国家的知识产权律师,分析企业产品是否侵权。如果不侵权,应由律师正式回复对方,指出不侵权的具体理由,并告诉对方就此了结;如果可能侵权,企业则需要采取规避设计、商业合作、交叉许可、在专利局无效其专利等措施,以降低风险。最后,参展企业需要制定应急方案,在面临他人维权、申请法院临时禁令时,应马上由律师出面及时应对,以掌控局面、减少损失。
  (三)设立广东海外知识产权诉讼应诉专项基金
  一是基金可定名为海外知识产权应诉基金, 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337 调查、知识产权情报预警等。
  二是登记分类,由广东/深圳跨境电商协会发起组织, 按照自愿加入的原则, 对行业内出口产品中有类似技术或相关技术的企业进行登记。登记企业需签署协议, 保证各企业遵守基金的有关规定及应对诉讼时步骤一致共同进退。
  三是基金的收取和管理。产品出口的企业, 由各行业协会委托海关统一按出口商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应诉费用。出口企业所交纳的这笔费用, 属企业所有, 由行业协会统一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管理公司定期向各企业公布基金运转情况。
  四是基金的使用。一方面,一旦国外对某一出口商品发起进攻,所属行业协会就要立即组织涉案。企业应诉,并在有关企业、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提取必须数量的资金用于应诉的开支;对于基金可以开支的资金项目,基金应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只能是因案件引起的费用);对于实际发生的诉讼费用,各企业按照出口商品的比例分摊。另一方面,利用基金加强预警工作。当前,一些行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已经建立,但是苦于财力、人才的限制, 知识产权预警职能发挥得并不好。各行业协会可以借助基金,将知识产权预警工作常规化、规范化,如利用基金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建立专业队伍,为跨境电商构建从境内到境外的法律防范体系和网络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更具前瞻性的服务,避开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