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31)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广东民营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4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并参加联组会议,首次提出以“亲”“清”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政商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和良好政商关系构建,全省政商关系总体上处于良性互动状态。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政商关系异化的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二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偏高。三是营商环境有待完善。四是民企不公平待遇仍然存在。五是合理有效的政商交往渠道尚需扩宽。
为此,建议:
(一)营造公平公正安全营商环境,以法治护商
1.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准确厘清政府权力的数量,同步完善责任清单,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
2.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并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间隙”。切实整治“为官不为”现象。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正的执法环境。
4.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司法保障,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加大涉企判决执行力度,依法有效保护企业财产权。
5.健全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完善纠纷的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降低诉讼成本。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环境,以服务安商
1.完善企业便捷准入和便捷退出。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规范中介行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3.破解民营企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调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全面清理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等违规行为。
4.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加强本地企业员工的住房保障力度,有效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完善社保缴纳转移接续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吸引力和干事创业的凝聚力。
(三)创新政企互动机制,以合作惠商
1.促进公平市场准入。继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
2.加强产业政策精准引导。严格执行、适时修订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构建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统筹发布各区各部门产业发展政策和企业扶持政策。
3.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间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4.加强PPP模式制度保障。加大重点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出力度,切实规范政府在PPP项目中的特许权行为,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四)构建顺畅有效的沟通机制,以交流亲商
1.构建新型政商文化。大力提倡商业道德,增强企业的法治思维,引导民营企业逐步适应新的政商交往形态。
2.完善干部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容错提出、受理、审议界定机制,以明确规范让官员有作为、敢作为,着力解决当前一些干部不担当、不敢为等问题。
3.细化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针对法律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有相关规定但操作性不强,规章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进行“打补丁”“填空白”,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4.建立精准化企业服务机制。推行并落实政府挂钩联系企业制度等相对固定的政商互动制度,推广首席服务官制度,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社会中介组织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发展,建立企业个性需求绿色通道。
5.完善政策反馈互动机制。建立有效的政企沟通和反馈机制,新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出台后要给企业留足消化准备时间。强化企业评价监督,及时调整优化原有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