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弘扬新时代粤商精神发挥粤商作用的建议

2018-01-27 20:01:4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3)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进一步弘扬新时代粤商精神发挥粤商作用的建议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企业的灵魂,是改革创新的重要力量,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对新时代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培育,做出了整体安排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企业家队伍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标志着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保护和弘扬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致全国工商联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贺词中,也明确指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最大限度调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健康成长,明确将民营经济人才培训纳入省培训计划,并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工程。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保护和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弘扬企业家精神,实现社会发展和企业家成长共赢”。
  从实践来看,改革开放四十年,广东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广东经济总量连续28年保持全国第一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我省民营经济单位数达960.69万个;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4752.27亿元,占全省比重达53.6%;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894.60亿元,占全省的62.1%;民营税收8363.03亿元,占全省的50.5%。民营经济已成为广东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东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经济基础。
  粤商兴则广东兴,粤企强则广东强。进一步弘扬粤商精神,更好发挥粤商作用,对深化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广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建议:
  (一)提炼新时代粤商精神的内涵,挖掘新时代粤商精神的现代价值。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民营企业的发展也一直走在前列。粤商在创造大量物质财富的同时,还积淀形成了新粤商精神,2008年首届粤商大会上,将其概括为“敢为人先、务实创新、开放兼容、利通五洲、达济天下”。近年来,广大粤商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发展理念、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丰富粤商精神的内容,赋予粤商精神新的内涵。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时代的粤商精神。建议在去年粤商大会组委会开展的粤商精神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委托省社科院等进一步对新时代粤商精神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和解读,深入挖掘粤商独特的气质禀赋,发掘新时代粤商精神的现代价值,对新时代粤商精神作最精准的概括,对其内涵作最全面的诠释。提炼出的新时代粤商精神建议在今年粤商大会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向全世界粤商吹响弘扬粤商精神,助力“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集结号,让新时代的粤商精神煜煜生辉。
  (二)完善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机制。一是要完善常态化、规划化的企业家培训机制。将企业家教育培训纳入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将民营企业家纳入全省统一战线实践锻炼规划,大力实施中小企业人才培育和民营企业“十百千万”培训工程。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强化民营企业家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支持发展创客学院,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搭建各类企业家互相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二是要加大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力度。积极推荐一批拥护党的领导,有一定经济实力,综合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联常委、执委。三是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聘请优秀企业家作为政府经济参谋顾问,参与有关经济政策咨询。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家热爱祖国、勇于奉献的热情,积极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健全对民营企业和优秀粤商的表彰激励机制。将民营企业家纳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的各项评选表彰活动中,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创先评优活动,给予适当的名额安排。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常态化,参照国家的做法每两年评选一次,并召开全省会议进行表彰。以企业年度销售总额(营业收入)为主要依据,每年发布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榜单,在每年粤商大会上对上榜企业颁牌,提升百强榜单的吸引力,扩大百强企业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大型骨干企业榜样标杆。
  (四)打造新时代粤商精神展示载体。一是打造粤商大会活动品牌。去年9月,2017粤商大会首次以省政府、省政协名义主办,以“弘扬粤商精神·引领创新”发展为主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对提振企业信心,凝聚粤商力量、振奋粤商精神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创新粤商大会举办形式,不断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将粤商大会办成永不落幕的大会。二是打造粤商·省长面对面交流品牌。去年7月,省政府、省政协共同召开了2017年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20多名粤商代表围绕“优化我省实体经济营商环境”议题,与省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协商交流,共谋良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粤商·省长面对面交流沟通机制,将其打造成发挥粤商作用、展现粤商精神的重要平台。三是打造《风云粤商》节目品牌。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广东电视台与省工商联联合推出了高端经济对话类电视节目《风云粤商》,从去年12月起每周六、日晚在TVS1播出,目前收视率稳步提升。要进一步提升节目的专业化水平,全方位解读粤商背后的故事,将《风云粤商》打造成诠释粤商精神内涵,传播粤商文化,展示粤商魅力,弘扬粤商精神的品牌节目。
  (五)尽快研究出台我省贯彻落实25号文的具体实施意见。要切实抓好25号文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尽快研究提出我省具体实施意见,突出广东特色,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分解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总结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