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2018-01-23 23:14:5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096号
  案    题:关于加强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一、现状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戒毒局结合我省戒毒工作实际,积极主动推进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实施了省四戒所一期和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7个市属场所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建筑面积22.92万平方米),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戒毒工作职能发挥提供了有力的物质条件和工作保障。但与我省严峻的禁毒形势相比,与上级部门对戒毒工作的要求相比,跟全国兄弟省份相比,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总体投入不足、收治能力不足、基础设施薄弱、戒治功能缺项等瓶颈短板,严重制约了戒毒工作职能的发挥。
  二、必要性
  一是落实省委铁腕治毒决策、实现走在前列目标任务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殷切希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全省各项工作提出了“走在前列”的新目标新要求,并针对禁毒戒毒工作强调要“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努力建设平安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年)》(粤委办〔2017〕46号)明确提出:“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财力水平,对急需升级改造的公安戒毒所和司法行政戒毒所进行改造扩容。”今年6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禁毒法和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专门听取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指出:“要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特殊人群收押收治场所。”要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必须重点解决好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
  二是适应我省禁毒斗争形势、确保收治任务完成的客观需要。广东是禁毒大省,全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累计达66.4万,占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总数的六分之一。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一直是我省戒毒工作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历史最高峰2015年在册收治人数达到2.53万人,2014-2016年均在所戒毒人员1.94万人,占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54%。根据省禁毒委通报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吸戒毒人员趋势变化情况分析的报告》(粤司〔2016〕22号),未来五年我省登记在册吸毒人数总数仍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随着“全民禁毒工程”的推进,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十三五”期末全省在册收治人数峰值可达6万人,其中省直戒毒场所在册人数可能突破3万人,收治任务十分繁重。为适应全省禁毒斗争形势需要,省禁毒委《关于重新确认省戒毒局直属戒毒场所设计收治量的批复》(粤禁毒委〔2017〕94号)要求,“十三五”期末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收治总量应达到2.7万人。但目前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建筑面积只有36.1万㎡,按照住建部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计算,实际收治能力只有1.2万人,收治能力和收治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三是改善戒毒场所基础设施、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客观需要。我省的戒毒场所大部分建于上世纪末,较新的也是2003年“禁毒03”工程规划建成的。“十二五”期间,因劳教制度废止,全系统原计划实施的25个建设项目有18个(总面积47.03万㎡,其中省直25万㎡)被暂停,“十三五”期间国家发改委仅批准了省三戒所1个政法基础设施扩建项目(建筑面积6856㎡、投资2605万元)。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仅建筑总量严重不足,而且陈旧老化问题十分突出,有的建筑存在瓷片脱落、墙体渗水、围墙裂缝、地基下陷等严重问题,有的存在“以房代墙”、电气线路老化、室内排水管道裸露等突出隐患,有的教育戒治用房、生产车间、仓库、戒毒人员伙房等还是用简易的钢结构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特别是省三水所等单位还有2.2万㎡建筑经鉴定为危房,省女子所、省三水所、省三水康复所等单位地处涡涌洼地,防洪防涝设施不足,逢雨必涝,严重影响了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是落实教育戒治中心任务、提升戒毒工作实际效果的客观需要。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均由原劳教场所转型而来,工作职能的转型必然对场所基础设施提出新的要求,《禁毒法》《戒毒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均强调,要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等进行医学戒治、心理矫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5〕96号)强调“把教育戒治作为戒毒工作的中心任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也对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功能用房、功能区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照法定要求和建设标准,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在功能用房建设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戒毒人员居住用房标准为人均9.42㎡,实有7.39㎡,缺口约9.5万㎡;伙房餐厅标准为人均1.71㎡,实有1.0㎡,缺口约3.3万㎡;医务用房标准为人均1.53㎡,实有1.27㎡,缺口约1.2万㎡,此外,收戒(治)接待、戒毒康复、帮教探访等功能用房也严重不足,教育戒治工作常常?场地不足、缺少专门功能室难以开展,一些患病稍为严重的戒毒人员只能外送到社会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既严重影响了戒毒职能发挥,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迫切需要增容扩建和更新改造。
  三、建议
  为实现收治规模达2.7万人,建成心理矫治、课堂教学、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四大中心”,完善教学楼、医院、戒毒人员宿舍、食堂、警戒围墙等戒治设施,凸显戒治功能,全面提升场所安全系数和硬件建设水平,建议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一是加快规划项目立项审批进度。考虑到省直场所当前严峻的收治形势,建议尽快完成项目立项、报建审批等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早日投入使用,缓解当前收治紧张的局面。二是优先落实建设项目资金安排,争取将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投资预算,优先作出保障安排,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力争到2020年投入19.05亿元,扩建8个所,新建2个所,重点建设强戒人员用房、警察用房、业务用房和其他附属用房,使省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硬件设施基本达到《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17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