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我省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提案

2018-01-23 03:05:1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090号
  案    题:关于强化我省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劳动人事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案由:
  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有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其监管工作尤为重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及我省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监管的链条日臻紧密,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形势总体稳定趋好。但是,由于食品药品安全涉及的主体众多,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存有缺陷等原因,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群众的生命健康,也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对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
  一、我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机构设置不独立、不统一,削弱了监管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在省级层组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加挂广东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的牌子。从2013年至今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设省级1个、地级以上市级21个、县(市、区)级121个、镇(街)级945个。尚有19个县(市、区)为“多合一”市场监管模式,部分建立独立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的市、区中出现下辖功能区亦采用“多合一”模式。“多合一”模式也就是将原来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等进行整合,成立市场监管机构,有的是“二合一”,有的是“三合一”,有的是“五合一”。 “多合一”市场监管模式,表面上看是整合了职能,扩大了规模,增大了权力,强化了监管,但由于不同执法职能、模式、队伍难以真正融合,实际上“多合一”模式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失去独立的权威地位,加上实行“属地管理”,也就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由属地政府管理,监管职责下沉和地方保护主义加重,导致基层监管力量被削弱,食品药品监管效能降低。
  (二)执法人员数量少,专业化程度低,制约监管工作开展。
  一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点较多。从目前全省的情况来看,有限的监管力量面对庞大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企业,很难保证全面监管到位。据统计,截止2016年,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工作人员共11501人,占广东常住人口(1.0999亿,省统计局数据)的万分之1.05,其中省级179人、地级以上市级3158人、县(市、区)级2299人、镇(街)级5865人。这与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对象的情况是极不匹配的,相距甚远。2016年我省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2454家,食品经营单位801474家,包括食品销售单位486906家、餐饮服务单位275596家、单位食堂38972家,食品从业人员超过800万。仅食品监管一项,我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人均监管70家。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面临管辖面积大,一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管辖几十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0多万到几十万,监管对象几千个到上万个,而大部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行政工作人员达不到5人,有的只有2-3人。因此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监管对象量大、规模小,而且监管工作线长、分布散、面广的情况下,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紧缺的问题尤为突出。
  二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食品药品监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它涉及食品和药品科学、医学、化学、生物及生物医学工程等各个领域,专业化的监管人员队伍是最重要的技术力量。但是在机构改革中为了保证人员尽快到位,各地划转的人员基本不是食品药品专业,且划转的人员中部分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经验缺乏。目前,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机构药学专业1214人(10.56%)、医学专业723人(6.29%)、食品、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1069人(9.29%)、法律专业2375人(20.65%)、化学专业203人(1.77%)、管理与经济专业2722人(23.67%)、医疗器械及相关专业79人(0.69%)、其他专业3116人(27.09%)。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专业分布比例与前述基本相同。换言之我省基层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人员占比仅28.6%,与监管工作的要求相距甚远,专业人员缺乏制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开展。
  (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装备保障不足,影响监管效能。一是基础设施不足。按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的基层食药监所建设的标准,乡镇食药监所业务及辅助用房应不少于320平方米,以我省多个地区的保障力度和能力来看,此项要求难以实现。如省内某市某街道食药监所,管辖人口10余万人,监管对象2500个,办公用房与辅助用房仅40平方米,既是办公室,又是档案室,还是扣押物品仓库,同时也是询问室。如此办公条件,既制约工作开展,同时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执法装备落后。目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记录仪、检测设备等执法必需的装备配备严重不足。监管执法仍停留在“眼观、手摸、鼻子闻”的层面,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一般配备一辆执法车辆,有的地区配备执法车辆年代较久,老化严重,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经常外出巡查,且监管对象量大,管辖面积广,执法车辆配备已难以满足外出执法工作需要。三是信息化工程滞后。“?慧食药监工程”尚在初创阶段,我省各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未能实现网上办案,联网监控。基层食药监局信息化十分薄弱,监管系统多,系统之间数据不兼容,且统计口径不统一,不同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共享,造成目前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仍然采用纸质化办公,案件信息,监管对象信息未能联网,信息不对称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食药监执法水平及效率。建设完善统一全省智慧食药监信息平台,提高基层信息化水平迫在眉睫。
  二、对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依法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是建立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核心,是构建权威的监督执法体系的前提。建议尚未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市、县、区以及功能区给予适当的期限完成机构设置,确保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职能统一、监督执法权威性,消除监管盲区。
  (二)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配备。一是制定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准入门槛,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专业化。二是科学核定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数量。目前以户籍人口数量作为人员配备标准过于单一,有的地区户籍人口与监管对象严重倒挂,即使按户籍人口万分之三配备,仍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建议按照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监管对象数量、户籍人口以及流动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人员数量配备。三是优化现有监管队伍。加强对现有食品药品监管行政人员培训、考核。对于确实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寻求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调整工作岗位。
  (三)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基础设施及执法装备。一是加强基础设施保障。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配置标准配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办公用房与辅助用房分区分功能使用。二是增强执法装备配备。按照镇(街道)的常住人口、经济发展程度、监管对象等指标,分类、分档配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装备,尤其是执法车辆与执法记录仪、检测设备配备等是日常监管工作必需的装备应当足额配备,及时更新执法车辆,淘汰老旧车辆,确保监管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1、建设完善统一我省智慧食药监信息平台。将食品药品企业许可信息、日常监管信息、食品追溯信息、抽检信息等纳入统一系统,建成覆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等四级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应用平台,让系统内数据互联互通,让地方与上级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能。2、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便于在监管工作中及时查询、录入相关信息。3、开放部分审批、查询、统计等功能给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效率。
  (四)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监管队伍。职业化检查员监管队伍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和人力保障,是破解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技术性、科学性不足的重要手段。从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形式来看,监管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已成为当前食品药品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成为我省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必然选择。因此,为了积极有效地推动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监管队伍建设,我省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做法以及国内其他试点城市的经验,建立一支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监管队伍,从而完成国务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到2020年,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基本建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