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整顿教育培训机构,遏制校外超前教育的提案

2018-01-23 03:12:1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082号
  案    题:关于规范整顿教育培训机构,遏制校外超前教育的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初中学高中课程、小学读初中课程、学龄前认字过百、入幼儿园前学数字加减……”——这样的超前学习,已经成为大多数孩子的常态。如今,“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已成为许多家长的座右铭。很多家长不惜花大钱,让孩子从小上各种兴趣班、培训班,接受“超前教育”。事实上,为减负政府已多次颁布“减负令”,学校也积极配合减少作业、减少考试。但结果却是,孩子放学后直接走进校外培训机构,“减负”变成“越减负担越重”。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中小学辅导机构的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上课外辅导课的学生达到1.37亿,人均花费约6000元。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念鲁给出了一份2014年的数据:参加课外辅导的中小学生,约占全体在校学生总数的36.7%。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大城市,这一数据甚至达到70%。如此重压之下,不上辅导班的学生极容易产生人人自危的感觉。
  正是家长的焦虑心理及过度竞争的教育需求,催生出各式各样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然而,教育培训市场也存在不少由来已久的问题。特别是,办学的利益至上、招生的虚假广告、内容的超前教学、流程的名不符实、形式的即时快乐、机构的鱼龙混杂等乱象,严重干扰了教育培训市场的正常运行,玷污了教育培训机构的良好形象,背离了教育培训的初衷。当这个问题已经具有一定普遍性并产生一定的危害时,就有必要对此进行合理规范。
  一、问题分析
  “超前教育”,过度的让孩子学或做与幼儿年龄不相应的事情会导致孩子“消化不良”等后果。
  首先,这种超强度的授课和超龄的教育是违背现阶段教育规律和理念的。一般说来,儿童3岁是直觉思维期,5岁才有形象思维,幼儿园大班的孩子才开始出现逻辑思维的萌芽,8岁至12岁是记忆力最好的时期。“超前教育”,实质上就是在拔苗助长,导致“超前教育”的孩子处于似懂非懂、似学非学状态,破坏了日后的学习兴趣,影响日后正常的课堂学习。
  其次,重智育轻体育,忽视素质教育,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孩子在提前学知识的时候,很多东西都被剥夺了,比如游戏的时间、交朋友的时间。从表面上看,“超前教育”或许暂时解决了孩子的学习问题,但孩子在“超前”的重压下学习和生活,不仅觉得没有一点自由空间,心理也会变得非常脆弱,从而害怕失败,一旦他们学习成绩不好、学业受挫或就业不利,将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剥夺孩子的情感体验,也会产生个人及社会问题。比如人际交往中高度自我、不会合作,宅男宅女、啃老族不断增多。此外,学生的课外时间被大量校外辅导机构占据,减少了孩子的体育锻炼和休息时间。上海体育学院国家重大社科招标项目《中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大数据平台建设研究》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总体健身行为意向不强,随着学段的升高,儿童少年的健身意愿逐步降低,学生的体质达标率也有下降趋势。
  再次,培训机构提前教、超前学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日常教学质量。许多学生反映:班上“只有一两个学习成绩最不好的同学不补课,尖子生补课补得最多。”数据显示,深圳、广州、佛山等地21名学校成绩处于中上游的学生,其中16人曾到校外机构补课,比例超过80%。有学校老师表示,现在的校外培训与其说是补课,不如说是“拔高”,排名年级前几名的尖子生也常常要到校外机构“拔高”。校外培训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时间和精力分配,正常上课反而精力无法集中,大大影响了学习效率。“超前学习”是通过“提前教、超纲教、教授应试技巧、变相押题”等手段,在短期内快速提高学生成绩,违背了学生的认知规律,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最后,造成教育门槛的提高,从而对经济困难家庭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上培训班拼的不仅是学生和家长的体力心力,更是家庭的实力。一些家庭相对困难的学生,被挡在培训班外,无奈地失去了同其他学生竞争的砝码。课外培训班的收费都比较昂贵,有学生家长表示:“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来说,辛苦挣钱供孩子进学校上学就很不容易了,希望孩子能和别的孩子一样受到好的教育。现在进学校不要交各种费用了,但却要交更多的钱报各种培训班,这岂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教育不公平吗?”
  二、对策建议
  培训机构的“超前教育”,已经成为推动应试倾向,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剧教育过度竞争的重要推手,亟待规范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规范整顿教育培训机构,真正将时间还给孩子,还需要整个社会、整个教育系统的反思和配合。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培训机构“超前教育”亟待立法规范。对于目前培训机构开展的“超前教育”培训,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禁止。不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教学秩序会被培训机构的“超前教学”搞乱。培训机构最早出现时?是针对跟不上学校学习的学生,因此,其基本的定义是“补习”,但现今培训机构早已经超越了“补习”的定义。培训机构可以给学生个性化的学习辅导,但不能助长早学、超前学。
  第二,建立多部门协同管理体制。教育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大事,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再难管也要管。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培训机构是以文化咨询公司等名义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教育部门进行有效监管缺乏法律授权,也难以取得其他部门的配合,监管难度非常大。对此,在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上,地方政府要切实担起责任来,统筹协调工商、税务、文化、教育、人社等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依规进行有效监管。
  第三,加大力度整顿教育培训市场。要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在校教师变相办班现象;严厉打击未注册、未申报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补习班。当前,尤其要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
  第四,建立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综合管理机制。建立行业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教育培训行业的评估标准和体系。制定校外培训行业信用标准和内容,通过专家评审方式,采取评价主体现场检查、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办学情况、年检情况纳入评价范围。根据评分衡量培训机构的办学信用,将存在“超前教育”信用风险的机构列入办学异常名录,将存在严重信用风险机构列入“黑名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第五,加强社会监管体系建设。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教育,建立教育培训行业社会监督管理平台,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网络跟踪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