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广东省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2018-01-23 03:23:4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064号
  案    题:关于促进广东省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民革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与大众旅游时代相伴随的大众休闲兴起,休闲度假市场进入快速成长期。人们选择家庭式出游、自助游等休闲旅游方式,偏好个性化住宿,拉动短租、民宿快速增长。民宿短租正在成为旅游住宿业飞跃和进化的桥梁和动力。
  广东是著名的旅游大省,近年来,民宿这一新业态也在广东骤然兴起,带来了旅游业繁荣,且市场潜力巨大,但同时也呈现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取得合法经营资质困难。在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之前,民宿只能以旅馆业标准进行审批,获得营业执照程序繁琐,需要取得环保许可、消防许可、餐饮许可、特种行业许可、卫生许可等,而大部分的民宿由民居改造而成,房屋结构、装修等方面的特殊性导致普遍无法达到消防、旅馆经营等国家准入标准,同时,广东省又禁止"住改商",大部分民宿领不到合法经营证照。由于相关经营证照办不下来,不具备经营资质,目前,广东省大多数民宿处于无证经营状态,在"灰色"空间运营,有的甚至被当做"黑旅馆"对待,也无法给客户提供发票,由此引发纠纷的事例屡见不鲜。
  二是民宿监管困难。由于民宿没有全国性的指导规范,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依据,让众多民宿身处尴尬局面。随着民宿行业规模扩大,行业管理无规章的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在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等方面,政策体系还不健全,消防、治安也没有纳入监管体系,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由于无证经营的民宿普遍存在,造成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没有依据,对民宿的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问题无法处理,令监管十分困难,同时也造成顾客投诉处理困难。
  三是民宿服务和营销水平参差不齐。广东民宿的定位、经营模式各不相同,以至于同业之间差异显著,服务和营销水平参差不齐,个性化服务有待提高。少数民宿参照了精品酒店的经营模式,装修精美,装饰豪华,服务设施齐全,价格也不菲。大多数民宿,还只停留在最简单的"吃+住",并能未真正体现民宿的特色。总体来说,广东具有特色的民宿非常稀缺,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不能满足休闲旅游、品质旅游的需求。
  四是民宿经营者品牌意识不强。由于民宿大部分都是由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把自住或租来的房屋用来经营的,他们市场意识普遍不强,多数经营者只是关心自己的经营情况,而忽视整体的经营环境;缺少对民宿的精心包装,造成同质化严重,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有限;经营者创新能力有限。由于民宿经营者缺少相关的培训和文化理念的渲染,与游客的沟通,很难体现广东本地文化内涵,满足游客需要的程度较低。
  为规范广东省民宿业经营服务,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出台管理细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民宿行业标准,尽快出台相应的广东省民宿管理细则,重点明确民宿经营资格、开业条件、管理机构、服务内容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环保、工商、消防等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的审批事项上应有所突破,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合适的准入门槛和审批办法,把民宿纳入管理体系,设置相关达标要求的政策,对符合达标要求的民宿发放证件,以保证其正常经营。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对于达到国家规定等级标准的民宿经营户,按床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资源禀赋较好、市场前景广阔的精品民宿予以重点扶持。
  二、加强规划布局,促进民宿发展产业化。研究制定广东民宿行业的布局规划,对现有民宿发展摸底排查,并根据自然景观、街区条件等,出台相应的民宿发展规划线路图,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充分考虑产业布局、人口集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形成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定位科学、特色鲜明的民宿发展规划。同时,优化产业链发展,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建立专家智库,促进产业链延伸,突出民俗活动、休闲娱乐、健身养老等不同主题,打造适合不同消费者群体、多层次、多元化的民宿产业体系。
  三、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民宿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成立民宿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对民宿业主和服务人员的经营理念、营销策划、管理服务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档次。二是积极发挥政府的招商引资平台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公司的合作、对接,利用旅游企业的财力、智力以及营销策划经验,对广东民宿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开发。三是加强民宿旅游宣传,提升民宿形象品牌化。统一民宿徽标和形象,建设权威的民宿官网。旅游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组织相关的优惠性体验性营销活动,增强民宿的吸引力。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宿发展的服务质量、消防、卫生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有序发展,实现诚信经营。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民宿公共配套。一是由省政府牵头,成立由省旅游局、环保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形成联审机制,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协调例会制度,定期协商解决民宿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二是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要加大对民宿发展区域的旅游交通、便民设施、生活设施等建设资金的投入。同时要加大对民宿区生活污水处理、道路设施建设的整治力度。三是加快推进民宿发展区域周边的旅游项目的建设,增加可游性,使民宿和旅游项目形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