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提升我省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的提案

2018-01-23 03:50:3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048号
  案    题:关于切实提升我省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的提案
  提 出 人:民盟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外资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作用突出。广东省高度重视利用外资工作,在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狠抓外资新项目落地,提高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 ”。当前,我省吸收外资项目数和合同外资额增长较快,但出现了外资项目存量不足、已设立项目入资较慢、合同外资向实际外资转化率不高等拖累实际外资增长的问题。2016年,广东合同外资金额866.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33.5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仅为26.9%。同其他利用外资主要省市比较,从2012-2016年情况看,江苏、浙江、山东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合同外资转化率,特别是山东保持八成左右的转化率,上海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走势与广东类似,但2016年有关转化率指标也高广东近10%。
  目前,我省合同利用外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从利用外资现状看,合同利用外资转化存在结构性问题
  一是金融业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偏低。2016年金融业合同外资金额高达419.8亿美元,占合同外资总额的48.4%,位居各行业首位;但金融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仅有19.6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仅为4.7%,少于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二是来源于港澳台地区的合同外资比重大于实际利用外资比重。2012-2016年,香港累计对广东合同外资金额所占比重为78.6%,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所占比重为68.5%。新加坡、日韩、欧美发达国家虽然对粤投资绝对值不及香港,但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所占比重普遍大于合同外资金额所占比重。例如,2012-2016年,美国对广东合同外资金额所占比重为0.5%,而实际利用外资所占比重却占到1%。三是利用外资主要地市中,深圳和珠海的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深圳市2016年合同外资与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均居全省各地市首位,合同外资达521.9亿美元,占全省的60.2%;实际利用外资67.3亿美元,只占全省的28.8%。珠海市2016年合同外资90.6亿美元,占全省的10.4%;实际利用外资23亿美元,占全省的9.8%。四是广东自贸试验区是影响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的重要因素。自贸试验区为便利外资企业进驻而采取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在客观上推动了合同外资的大幅增长。2016年,广东自贸试验区新批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项目)3488个,合同外资488.9亿美元,增长1.4倍,占全省的63.1%;实际吸收外资44.6亿美元,增长76%,占全省的20.8%,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不足10%,影响了我省合同利用外资的转化率。
  2、从政府管理角度看,商事制度改革给外资管理带来新挑战
  根据2014年6月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改进外资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出资期限亦不再强制要求2年内缴清,因此,部分企业会按照长期发展目标设定略高的注册资本,将出资期限设定为5年、10年甚至更长,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致使部分企业自主约定缴纳注册资本的年限时间延长、缴交次数增多、金额分散,出资进度明显放缓。2016年10月以来,外资设立、变更改为备案制,申报材料不再需要企业提供验资报告,企业可随意自行入资,这减少了对企业出资的约束力,也减少了外资管理部门联系企业催缴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书的有效行政手段,导致审批机关不能及时有效地监管企业按期出资和掌握实际资金到位情况,实际利用外资统计工作失去了重要抓手,给实际利用外资发展状况的有效预测、分析和决策带来很大挑战。
  3、从营商环境角度看,部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影响了对外资吸引力
  一是土地资源制约较大。省内各地市特别是珠三角可供集中连片开发的土地匮乏和国有工业用地紧缺,造成部分优质项目无法及时落地投产、增资扩产。部分外资企业的厂房根据市政规划已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业用地,其增资扩产涉及的国土、规划报批难度大、程序多、耗时长,企业从确定投资意向经过征地、招拍挂等程序到最终动工往往需要很长时间。二是税费负担依然较重。近年来,我省各地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减免了大量市属权限的收费项目,但涉及上级规定的企业收费项目仍有不少,企业税费负担依然较重。三是执法尺度给外资企业带来影响。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相关投资项目以外资方式设立优惠不明显,且在外资行业准入、外汇资金结售汇及资金使用方面比内资项目管理更严格,所以部分地区引进的投资项目多以内资项目为主,有一些外资背景的项目也选择用国内资金方式进行投资运营。当前外管部门对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严格,使企业出资更加谨慎,甚至放慢资金投入,这对利用外资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建议:
  我省合同利用外资转化率降低,从直接原因来看,是政府对外资企业管理模式变化带来的阵痛;从内在原因来看,营商环境的短板制约了利用外资的成效,包括要素供给、政策支持、对外资的重视程度等方面;从外部原因看,金融危机后,国际国投资仍在曲折复苏阶段,全球引资竞争更加激烈。为此建议: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一是建议我省及各地市借鉴上海“举全市之力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做法,结合地方发展实际,落实好国务院国发〔2017〕5号、国发〔2017〕39号两个利用外资文件,把《广东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外资产业准入、项目用地、研发创新、人才引进等政策措施用足用好。二是深化投资审批体制、商事制度、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广“单一窗口”“一站式服务”“多证合一”“多评一表”“并联审批”等管理新模式。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对外资违规处理的执法稳定性与公平性,不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三是建立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体制,增强外商投资行业预警、审批监控、运营监测职能,依法依规对备案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加强商务、工商、海关、外汇、税务、住建等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四是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强化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开展千家外商投资企业评议政府机关、最佳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单位等系列活动。同时,注重宜居宜业环境建设,完善外籍工作人员在出入境、生活定居等方面的便利化措施。
  2、重视加强与欧美经贸合作,使引资来源地更加多元合理
  继续加大力度吸引欧美资本,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直接合作,推动与欧美在智能制造等高端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与创意等现代化服务业方面合作取得新突破,着力提升欧美发达国家投资比重。以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直接合作为重点,开展重点产业定向招商,有针对性地对世界500强企业、境外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定点招商,引进若干高端项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财务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营运中心等具有总部功能性机构。
  3、着力优化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
  注重提升制造业外资质量,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力度,支持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鼓励类项目,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做好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家用电器、信息通信装备、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生物医药等制造领域产业链招商。鼓励外商投资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工业和建筑设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引导我省金融业对外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把金融资源真正配置到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亟须“走出去”的地方。按照国务院部署,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推动CEPA项下对港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高端服务业率先开放。争取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在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4、发挥自贸试验区等高端平台引领作用
  重视投资载体建设,通过开发区或特殊功能区达到外资集聚作用。应积极争取中央赋予广东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发挥制度创新高地优势,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高端外资集聚地,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推动开发区、高新区向企业化管理转型,提高招商引资市场化和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产业基础好、外资集聚”的优势,打造成为培育吸引外资优势的先行地。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省内各国家级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支持广州开发区等运作态势良好的园区建立飞地园区。
  5、加大利用外资激励和考核力度
  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机制,对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加大对业绩显著的领导班子和招商有功人员的激励力度,同时对实现外资重大项目突破的单位实施奖励。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加强对各地外资工作考核力度,增加利用外资绩效考核权重,建立外资“红黄灯”警示制度,将利用外资工作纳入省市相关考核体系,实行每月亮灯通报、每季度分析、每半年分管领导约谈、每年度主要领导约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