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助力我省产业创新发展的提案

2018-01-24 23:36:05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144号
  案    题:关于深化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助力我省产业创新发展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内    容:
  随着经济转型不断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明显。十九大报告也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融合依赖于人工智能与各行各业的结合。我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既有发达的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家具制造、家用电器、金属制品等,也有众多新兴产业,如机器人、高端制造、智能安防、智能零售等,如果人工智能技术与这些传统产业以及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将极大提升这些产业的生产效率,这无疑有助于推动我省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一、我省在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在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方面仍没有体现足够的决心和行动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近两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四次印发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规划、方案及计划。据不完全统计,贵州、重庆、浙江、上海、湖北、北京相继颁布了配套政策,其中浙江还印发了人工智能人才资助政策。广东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
  (二)缺乏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系统布局。
  目前,人工智能产业主要靠初创型企业自发推进,在人工智能领域以单打独斗为主,公共基础服务平台的匮乏也限制了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无法形成发展合力。支持企业人工智能发展的资金主要来自风险投资,投资主体倾向于开展应用开发以追求短期效益,难以开展对前沿技术的研发探索。目前,已有成果整合不足,产业标准、商业模式缺乏,亟需政府从培育新兴产业的高度加以积极引导、重点扶持。
  (三)缺乏可供深度学习的海量数据,缺乏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及示范性应用。
  一方面我省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数据,传统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却没有深入挖掘这些数据,另一方面人工智能企业缺少资源去获取海量训练资源库和标准测试数据,以支撑深度学习。
  目前,我省只有极少数大企业开发有面向全行业的深度学习、类脑智能等人工智能平台,更多的是小型人工智能平台,这些小型平台智能分析技术参差不齐,不利于技术的集中和资源的集聚,也不利于产业创新发展。
  (四)缺乏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产学研用平台,缺乏人工智能方面的人才。
  相对于北京和上海,我省在人工智能科研方面积累不足,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也不够。据《乌镇指数: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报告(2016)》显示,在中国人工智能TOP20大学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占据前三位置,广东的大学未入前十强,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分别列11和18位,珠三角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及人才培养方面与北京和长三角相比仍有不少差距。
  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与人工智能企业的产学研用平台也不够深入。成果科学化方面,高校院所可提供转化的成果体量不足,成果技术化方面,体制机制束缚之下高校院所及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依托人工智能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门槛太高,还没有建立省级人工智能产业联盟。
  这几年由于技术进步和资本驱动,人工智能行业快速发展,企业对人才需求也快速增长。算法工程师是人工智能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智联大数据来看,算法工程师需求人数在2017年Q1环比增长60%,2017年Q2环比增长36%,2017年Q3环比增长43%。由于高校体系化的人才输出相对滞后,且人工智能领域的知识、技术门槛较高,跨界难度大。因此短期来看,人才缺口将被继续放大,供给压力凸显。
  二、深化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的建议
  (一)加强统筹领导,在顶层设计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由省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的各项工作。各市结合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加强省市联动,做好人工智能应用推广、产业发展、科技研发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二是尽快出台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的配套政策,尤其是针对人工智能创新企业的扶持政策:(1)制定人工智能创新企业认定体系,增加“人均融资额”或“人均估值”等市场认可的指标;(2)对人工智能创新企业提供持续3至5年,每年50万至300万的资金扶持,每年对企业进行评估,判断应继续或停止扶持,对支持的人工智能项目验收采取“结题制”,充分尊重人工智能创新所固有的不确定性,宽容项目失败;(3)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工智能企业,发挥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杠杆作用,以市场化手段,撬动多方资金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
  (二)依托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完善产业布局,打造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区。
  依托创新要素密集的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在走廊的多个节点上打造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能穿戴、智能装备制造等几大产业聚集区,推动海珠琶洲、番禺新造、东莞松山湖、深圳南山、深圳盐田等地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小镇,支持各地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硬件、机器人等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建设一批人工智能特色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助推人工智能企业创新创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人工智能细分领域“隐形冠军”,比如智慧医疗、图像识别、工业控制等。
  (三)开放智慧城市数据,建设人工智能类脑平台、功能性平台,打造一批示范性应用工程。
  人工智能的科技创新是基于数据的创新。建议分类推动重点领域数据开放,率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鼓励引导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研究开放数据重点领域负面清单制度,出台政务数据依申请公开使用细则。
  2017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开始实施“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科技部开始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我省要抓住这一契机,由政府引导和牵头,支持在制造、教育、环境、交通、商业、健康医疗、网络安全、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提升人工智能的集群式创新创业能力。依托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人工智能骨干企业,加快研究开发类脑平台及功能性平台,在智能制造、智能汽车、智能医疗、机器人、工业物联网、工业控制安全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主体多元和市场化运作的功能型平台。
  (四)促进人工智能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紧密结合,帮助人工智能企业从全国全球引进人才。
  一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指导,聚集高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建立人工智能产业联盟,并在联盟内组建由人工智能行业管理及技术专家为主的专家委员会(为政府提供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发展路径、产业布局、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决策参考),搭建人工智能企业创新交流平台,举办全球人工智能高端论坛;二是搭建国内外人工智能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及政府之间的产学研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人工智能和各行业的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产学研用;三是支持我省人工智能企业到全国甚至全球去寻找顶尖的高校进行科研合作,并把最新技术在广东实现产业化;四是鼓励我省人工智能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和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和合作平台,例如由企业、政府和高校科研机构在企业内部建设博士后流动站等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