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规划与建设推进我省乡村振兴的提案

2018-01-24 23:36:5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143号
  案    题:关于加强规划与建设推进我省乡村振兴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农办
  内    容:
  中共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做好的8项重点工作中,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提出了“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无论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还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在外来资本和政策优势的带动下以超常的速度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建设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但存在不少规划问题有待解决。
  一、我省乡村规划的现状
  调研显示,经过多年实践,中山市以“全域中山”的理念推进城乡规划工作,全市1347个自然村实现村镇建设规划全覆盖。欠发达地区也创造了“徐闻模式”和“德庆模式”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村庄整治模式。通过政府提供规划、乡贤指导、村民具体执行的方式创造性地破解欠发达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难题。其中“德庆模式”的目标更具针对性,其提出的“五改五有”(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造住房;有篮球场、有垃圾填埋场、有生态小公园、有禽畜饲养栏、有建设规划)更注重提倡村庄生态文明,以切实改善村民生存环境为出发点,以基础设施的改造带动村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性法规的指导和公共财政的长期投入,我省村庄(特别是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地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二、我省乡村规划存在问题
  (一)缺乏有效可操作的乡村规划规范标准和整体规划建设规范。许多村镇忽略道路、通讯设施、公共供排水设施、环保设施、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农贸市场、卫生服务等的布局和建设,道路和供排水建设随意性很大,“见缝插针”的现象随处可见,村镇规划建设杂乱无章。
  (二)各职能部门责权不明确,存在交叉冲突之处。如农村垃圾治理属于环保部门,而美丽乡村建设属于住建厅管辖,两部门在规划层面上有交叉。由于规划编制主体、编制标准、审批管理和监督方式有所区别,加之不同层级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导致规划管理“碎片化”,执行不力。
  (三)农村规划与建设分离,缺乏法规约束或有法不依,责权利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建新不拆旧,泥砖房改造建起新房,却占着旧泥砖房不拆,变相多占宅基地成为农村土地管理的一大漏洞和乱象。公共土地使用与宅基地建房审批无序,使依法管理土地受到严重挑战。
  (四)缺乏地域特色和农村的特点。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必须获得群众的赞同。一些乡镇、村不重视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没规划设计附属房或农家小院子,使得生产用的农机具、板车及柴火等无处摆放,猪栏、鸡舍乱拉乱建,严重影响了村庄的环境卫生,危害了农民的身体健康。
  彻底治理农村规划建设“三乱”现象,搞好村镇规划是党的农村工作重点,是人心所向、社会所急、老百姓安居乐业的需要。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引导支持主要体现在做好规划和资金支持,要“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
  三、建议
  (一)加快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在近年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省里出台了《广东省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规划编制指引》,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指引,加快制定符合广东地域特点和现阶段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包含:供排水设施、通讯设施、村内道路、文化体育设施、村办企业布局、农贸市场设施、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和环保设施等),以科学规范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指引全省各地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大资金支持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村庄规划是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建议制订我省3年内村庄规划编制计划,把做好村镇规划作为重大民生工作来抓,抓紧编制或修编村镇、村庄规划,尽快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在规划编制中要落实政府的编制主体责任,预留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于粤东西北财力不足的地区,建议省财政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三)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新农村土地治理。加快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一是加强宅基地面积标准执行情况督察,建议由各级政府国土局、规划局和建设局牵头,开展宅基地占用情况大清查。对多占宅基者全部收回集体管理;按《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要求,对一户有2处或多处宅基地者,不按村居规划建设的房屋限期拆除,符合村居规划的收归集体,调剂使用,不服从调剂使用的,按省、县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二是建立严格的宅基地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建房用地;三是对已撂荒的旧房屋,合理开发,宜耕则耕,宜养则养,充分利用。
  (四)“多规合一”,服务大局。“多规合一”不只是规划部门的层面,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人大、社会以及公众的多方参与,共同监督。在村庄编制中要注重落实村民的规划主体权利,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确保规划的可实施性。各部门协调整合形成一套完整的“一站式”运行机制,建立并联协同审批机制,在实施阶段,各部门及时反馈、不断更新、互相监督,最终完成规划的实施效果评价,通过“一套机制”保证提供整合无缝服务。
  (五)通过规划建设推动精准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产业扶贫才是真正的造血式扶贫,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建设可为乡村的产业发展预留空间、提供条件,多渠道整合政策资源和资金,着力大项目的发展,扶持产业发展,实现真正的扶贫。建议在编制村庄规划中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发展现代农业、创意农业,提升土地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