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建设海绵小区激励政策的提案

2018-01-24 23:46:22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134号
  案    题:关于制定建设海绵小区激励政策的提案
  提 出 人: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市政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内    容:
  城镇化是保持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然而,城镇化快速进行的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可有效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城镇化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海绵城市建设应以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为基本原则,通过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生态恢复和修复、低影响开发等建设途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精神,实现城镇化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的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我省位于夏热冬暖地区,全年降雨丰富,近些年很多城市的老城区在汛期都出现过严重内涝。因此,加快我省海绵小区建设,推广海绵小区技术体系,不仅是我省当前各大城市解决城市内涝的迫切需要,更是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强省,加快绿色生态建设的客观需求。
  一、广东省海绵小区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一)现状
  2016年6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次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行政审批环节,同时还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海绵型小区与建筑建设,要求新建的小区和建筑推广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透水铺装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与蓄滞能力;鼓励既有建筑和小区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站场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要配套建设雨水罐、蓄水池等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广州、深圳、珠海都有一系列政策,将海绵小区建设要求纳入到土地规划条件,深圳和珠海近期更是明确发文,将海绵小区设计纳入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从行政手段上推进海绵小区设计与实施。此外清远市、东莞市、惠州市等地级市也陆续开展了海绵小区建设相关的行动,包括政策推动、试点开发、行政干预等方面。然而总体而言,由于海绵小区建设对于建设单位在短时间内并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且额外带来投资成本增加、景观园林设计受局限等影响,因而建设单位并不积极,大多是受行政审批的要求不得不开展相关工作,这对于大力推广海绵小区建设是不利的。
  (二)存在问题
  1.市场接受度较低,没有形成标准化的流程
  由于海绵小区建设是近几年出现的新事物,各地的推广才刚刚起步,存在市场模糊、接受度低的困境。工作流程及审批流程也不够清晰,很多建设单位根本不知道需要做海绵小区设计,结果在行政审批时被卡住,为通过审批而仓促进行设计修改,效果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缺乏系统的技术指导性标准规范
  海绵小区建设,在设计阶段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地质条件、地形、建设密度、地下空间开发强度、地下水位、区域排水条件、气候条件等等,在设计时也是多个专业的综合,而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技术指导性文件,设计单位也没有太多经验,都属于摸着石头过河,建设单位也不知道如何去把控,甚至审图单位也不清楚如何去审查,因而造成了在技术层面的困境。
  3.市场服务能力相对薄弱
  由于海绵城市是近几年的新兴事物,市场服务能力还处于萌发阶段,技术能力较薄弱,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因而还不能满足目前急剧增长的市场需求。
  4.建设单位意识薄弱
  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对于海绵小区建设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政府要求和行政审批要求上,没有从根源去理解国家提出建设海绵城市发展的背后意义。另外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环保意识,没有主动去进行这方面的整体规划以及品牌文化建设,缺乏品牌的战略意识和统一的规划实施,难以主动积极地全面推动业务发展。
  5.建设单位缺乏利益驱动
  海绵小区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同环保事业类似,属于现阶段需额外投资、但效益却是公益性而且并非短期能够见效。建设完成后,小区可以因此而避免内涝的危险,市政管理也减轻了排洪的压力,地下水得到涵养,生态环境将逐渐慢慢得到恢复和改善,但这个效益是需要非常长的时期才能慢慢显现的。建设单位觉得现阶段额外花了一大笔钱,但对于经济利益却没有明显的帮助,属于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而从态度上消极、回避、不情愿,不利于海绵小区建设的推广和发展。
  二、促进海绵小区建设发展的对策建议
  促进海绵小区建设的策略有很多方面,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建设经验来看,在产业尚未全面推广发展的初期,利用一定的资金补贴是最有效能带动建设单位积极性的措施,因而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把海绵小区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开发规划
  由于建设单位主动意识较为薄弱,规划主管部门应尽早制定各区域海绵小区建设发展规划,在政府拍卖土地阶段就明确出让地块的海绵小区建设目标,将具体的控制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或要求开发商进行一定面积比例的海绵小区建设,从源头约束开发商重视海绵小?建设。
  (二)规范海绵小区建设工作的流程与审批内容
  建议建设主管部门梳理海绵小区建设工作报建流程与各项审批内容,并在网站上进行发布通告,包括工程建设报建中每个环节需要怎样的资料、送交何部门审查等等,逐一梳理清楚,有助于建设单位高效开展海绵小区建设报建工作,节约建设单位的报建成本,有利于海绵小区建设工作的推进。
  (三)制定并实施海绵小区建设奖励政策
  建设主管部门可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海绵小区建设奖励政策,对认真落实海绵小区建设要求的项目进行一定额度的奖励,奖励可以是资金(具体金额另行决策)或其他形式(如容积率、建设密度等),奖励可分步骤进行,在竣工验收通过后进行落实发放。这将会大力推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有效地保障建设单位对海绵小区要求的认真落实。
  同时应制定海绵小区建设奖励管理办法,通过管理办法,明确海绵小区的申报、核实、验收、奖励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对建设单位、监管单位、考核单位等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责任有实施范围,推进海绵小区建设奖励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编制海绵小区建设的技术标准文件
  有了规范清晰的政策、流程、奖励,还需要出台一系列海绵小区建设的技术标准,用以指导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开展技术体系工作,有效指导建设、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也可指导审查、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监管,便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查单位、监管单位的具体业务操作,扎实、稳步地做好海绵小区建设工作,顺利地推进和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