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第20180165号
案 题:关于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末端统一处理机制,破解我省“垃圾围城”难题的提案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环保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内 容: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目前,广东居民生活垃圾日产生量达到10万吨,每年增长速度很快。同时,历史上形成的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还寄存了大量垃圾,存量巨大。面对生活垃圾逐年增加的趋势,我省垃圾处理将持续遇到压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有关部门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执行、监管力度不够
对于居民丢弃的生活垃圾是否进行分类,并且是否按规定投放缺少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导致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还是停留在原来的地步,居民处理相关问题也是随心所欲。
(二)垃圾集中处理的习惯和环保意识薄弱,阻碍了垃圾分类的推行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传统的垃圾集中排放、收集、处理的方法,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上已经形成了习惯,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行与普及。
(三)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不到位
居民分类好的垃圾无法投放到正确的集中回收设施,打击了居民的分类积极性。
(四)各地市垃圾分类标准不一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按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垃圾分类回收。而有些地市按自身的实际进行分类,如深圳是将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对厨余垃圾暂时不作强制分类。
(五)社会资金参与度不够
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程,目前相关经费基本来自于政府拨款,可持续性不足,急需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二、建议
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前提是分类,核心是减量,关键是处理,必须运用倒逼机制,推动终端处理,引导前端分类。
(一)通过垃圾分类减量,从源头减少垃圾处理量
1.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落实力度,严格监管和考核。一是推动各地市相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加大监察力度。二是安排专人对居民的生活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垃圾混放的行为进行引导,对劝告无效者进行一定的罚款,对表现积极者,给予一定的奖励,有利于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处理的习惯,形成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
2.培养公民垃圾分类意识。一是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大学等适当开设环保课程,开展环保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二是“小手拉大手”,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和社会,推行标准化垃圾分类管理,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三是加强媒体宣传,投放与生活垃圾有关的公益广告,提高社会关注度。使居民认识到其重要性、必要性,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环境保护的观念,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
3.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对垃圾分类回收点、回收箱实施网点加密加频及细化,对于上门设点回收的,则应该在时间地点上更适应居民的习惯,使得垃圾分类回收更便捷、准确,有利于调动民众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能保证垃圾分类的强有力实施。
4.建立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便于后续的统一处理。建议统一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按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垃圾分类,便于后续的统一处理,节省资金,提高设备利用率。
5.规范垃圾收运和回收的主体。扶持和发展具有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收运企业和回收公司参与垃圾分类,吸引市场资本对垃圾进行产业化投资,建立有效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回收利用体系。
6.出台垃圾回收的补贴政策。一是对于玻璃、铁罐等低价值垃圾的回收,进行差额补贴;二是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扶持规模化、产业化的旧物回收企业做大做强。
7.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垃圾回收模式。如广州市海珠区生活垃圾分类“轻工模式”和“分类积分宝模式”示范点。“轻工模式”指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与广东拜登公司合作,在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学校宿舍区建立的互联网+智能垃圾分类系统,利用智能分类桶、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打造了源头减量、动态监控、电子计量、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模式。“分类积分宝模式”是海珠区城市管理局与广州市绿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滨江街花城湾畔等居民社区推广的积分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项目模式。
(二)与分类回收垃圾紧密衔接,提升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和设备的使用效率
1.合理布局垃圾终端处理场所,实行规模化、统一化处理全省垃圾。垃圾处理终端建设项目要打破市县地域观念,推进就近布局建设、规模处理,减少收运成本。
2.合理解决“邻避效应”。要用“共享”的理念,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静脉小镇”等方式,与厂区周边村镇共建,让群众到厂中就业,直接参与工作并监督,对企业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公示,处置过程发的电、产生的热等,优惠供应给周边群众,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放心,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
3.加大对垃圾处理行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垃圾处理专项扶持政策,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专业化的垃圾处理企业和机构研发创新,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从而形成可持续、市场化的垃?处理行业。
4.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垃圾处理行业。拓宽投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