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省农村机电排灌站改革建设的提案

2018-01-25 23:34:3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162号
  案    题:关于推进我省农村机电排灌站改革建设的提案
  提 出 人:民建广东省委会(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承办
  承办单位:省水利厅
  内    容:
  一、我省农村机电排灌站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现建有各类固定排灌泵站近2万台,总装机超过180万千瓦。在地域分布上,全省机电排灌工程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珠三角9市(含顺德)总装机规模超过全省总装机的70%,其中佛山市总装机居全省首位。按排涝灌溉类型统计,全省排涝泵站主要分布在珠江三角洲、西江中下游地区,灌溉泵站主要分布在粤西干旱地区和粤北山区。
  广东省机电排灌建设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重要阶段:一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为解决珠江三角洲河网地区和东、西、北江中下游低洼地区的排灌问题,相继上马了一批以地方自制小型泵设备为主的泵站工程,到七十年代中后期,逐步形成我省机电排灌基本格局。二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以中山、佛山、肇庆、清远等市为代表,相继上马了一批以28CJ-70泵为主的大泵站工程,如中山中下南泵站、佛山官山泵站、肇庆宋隆泵站和清远茅舍岭泵站等,到八十年代末期,全省机电排灌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三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起,特别是在防御1994年特大洪水后,各级政府和全社会进一步提高了水安全意识,全省上下加大投入,兴起以扩容达标为重点的机电排灌建设高潮。从“八五”到“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平均投入6000万元省级水利基建投资,用于中型泵站新建和改造;2004至2008年,省级投入8亿元实施省人大机电排灌议案,完成3000余宗、20余万千瓦农村机电排灌工程的重(扩)建和改造;2009年以来,主要开展了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建设、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和农村重点易涝区工程建设。
  二、我省农村机电排灌站存在问题
  1.管理体制不顺,“两费”难落实。广东省机电排灌工程按管理权属划分,一般实行市(县)、镇街和村集体管理三种管理类型。我省量大面广的农村小型泵站,作为主要受益对象的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管理的意识淡薄,大部分存在产权不清、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责任及经费不落实等问题,相当部分处于失管状态。同时,全省机电排灌工程的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的落实存在较大缺口。其中,市(县)管泵站基本由同级财政列支,少数向受益区收取水费,其收入支出基本持平,“两费”基本能够落实;镇、村管泵站“两费”大多由所在镇、村自筹,受益户分摊等方式筹集,基本得不到落实。2005年我省启动水管体制改革以来,仅有极少数国管泵站完成了改革任务,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仍存在国有公益性排涝泵站“两费”难以落实,还需向受益区收取水费的情况。
  2.部分工程老化失修,安全效益无保障。许多泵站工程由于投产运行时间长,长期缺乏投入,造成失管失修、设备老化,有的长期带病运行,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安全运行和效益正常发挥。根据《广东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2011-2020年)》,需要改造的排灌泵站工程为8228宗、50.2万千瓦,分别占全省排灌泵站总宗数和总容量的54%和34%。
  3.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位严重。从事机电排灌工程管理的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实际持证上岗占比约为41%,平均每座小型泵站配备管理人员仅约1人,许多泵站无专人管理,运行期临时聘请村民操作,远远不能满足泵站安全运行要求。同时,还普遍存在临聘人员比例高,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比例低,年龄结构偏大,持证上岗率较低等问题。加之后期教育培训跟不上,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
  4.部分排灌总站经费困难,无法发挥应有作用。一是工作经费普遍不足。据调研统计,全省74个排灌总站在编人员每年工作经费人均不足1万元,甚至有22个排灌总站财政拨款仅够支付人员工资,完全没有工作经费来源。大部分排灌总站有限的工作经费仅可用于辖区内泵站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泵站发生严重事故时的到场指导和协助解决,就连常规的泵站现场巡查基本无法开展,更无从谈起对辖区内泵站技术指导、协调和人员培训等职责的履行。二是人员抽调现象严重。由于部分地区水务部门内部职责划分不清,加之总站履职困难,觉得总站可有可无,在当前水利建设任务重、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将总站人员借调到局里上班的现象较为严重,使总站进一步陷入无人员、无经费的困境,导致总站履职更加困难。
  5.运行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机电排灌工程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不太规范、建设和执行状况不甚理想,运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操作票和工作票的“两票”制度几乎形同虚设。即使经济发达的地区,许多中型以上泵站也基本没有执行“两票”制度和运行交接班制度,一些最基本的制度如值班制度、运行交接班制度都不能做到100%落实。根据对全省部分泵站的书面抽查,发现其中市(县)管泵站管理相对规范,运行管理制度相对到位;镇、村管泵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均不完善。村管泵站,除了运行记录外,再无其他档案资料,设备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现场环境脏乱差。
  6.维修养护机制不健全,市场发育不成熟。目前,在泵站维修养护市场化方面,尚缺乏培育引导机制,市场上有能力参与泵站维修养护的企业寥寥无几。同时由于泵站工程维修养护涉及水工、机电、金结、电气、自动化等多类子项、利润低、技术要求高,加之管理单位经费难以足额落实,现阶段很难在市场上引入理想的企业参与泵站维修养护。
  三、我省机电排灌站改革建设的建议
  1.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落实“两费”保障。一是明晰工程产权。对于产权归属已明晰的泵站,维持现有产权关系;对于产权归属尚未明晰的泵站,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结合工程规模和受益范围,落实工程产权。二是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责任主体,要明确工程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管理单位应健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效安全运行。三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明确排涝泵站的公益性地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其“两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其中,对于大型泵站、跨地级市或跨流域的泵站工程,省级财政对其运行电费给予适当补助;灌溉泵站作为准公益性单位,其“两费” 由工程产权人负责筹集,主要向受益区收取水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2.加强病险设施改造加固,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建议安排省级专项资金,针对隐患突出的一级泵站隐患工程实施除险加固,继续加强实施农村中型排灌泵站重建、改造工程。
  3.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一是按照“事前有标准、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的要求,全面梳理现行泵站管理制度,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开展新编、修订工作,抓紧编制出台一些泵站管理的制度;二是开展泵站管理标准化试点,探索建立泵站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4.加大排灌总站扶持力度,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一是在职能分工方面,进一步厘清各地排灌总站与所在水务部门业务科室的关系,强化排灌总站在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方面的职能,让其更多地参与到机电排灌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树立排灌总站权威,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二是针对目前部分排灌总站经费欠缺、履职困难的现状,建议省财政每年继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排灌总站工作经费缺口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根据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进行核拨。
  5.积极推行管养分离,提高养护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管养分离改革。一是在粤东西北等维修养护市场欠发育地区,探索建立区域集约化管养模式。在泵站工程相对集中的区域,可采取“以大带小”或“小小联合”等方式,将各泵站单位内的维修养护职能和人员剥离出来,集中在一起组建区域性维修养护中心或维修养护站,统一负责区域内泵站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维修养护经费根据各泵站维修养护量按比例筹措提取,实行专款专用。二是在珠三角等维修养护市场较发达地区,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承包管理等社会化、市场化管养模式。另一方面,加强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市场培育。一是完善配套法规,抓紧制订出台泵站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企业资质、招投标管理及项目验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积极培育我省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队伍,一方面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将承担区域集约化管养的维修养护中心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脱钩,成立维修养护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积极鼓励设备生产厂家或水电安装、检修单位参与我省泵站维修养护工作,并从中挑选部分资信优良、服务到位的厂商,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引导其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泵站维修养护中心,为我省泵站维修养护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6.加强人员培训,推行持证上岗。一是联合劳动人事及特种行业部门,制定出台全省机电排灌技术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办法,统一规范行业培训标准和持证上岗要求。二是结合泵站管理评级,引导各地加大投入,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机电排灌队伍素质和工程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