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的意见与建议

2018-01-26 01:48:5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235号
  案    题:关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的意见与建议
  提 出 人:任安良(共1名)
  分    类:科技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港澳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
  内    容:
  2017年7月1日上午,《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见证下于香港签署。协议中明确"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为此,将统筹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优化跨区域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国际化、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和效率,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最根本的障碍是"三种制度、三种法律、三种货币、三个关税区"。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与科技产业发展的所有矛盾与问题当然离不开这个根本障碍。具体的问题体现在:粤港澳彼此之间对于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以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有所不同,三地之间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上如何对接?粤港澳三地资源优化配置上仍存在协作不足和流动不畅的问题,区域内生产要素、创新要素的流通以及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仍然不足;粤港澳三地在人才流动和人才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科研基础投资研发等方面仍有落差,港澳人才在内地就业仍受到不少制约,如何才能有效融合等等,这些都是粤港澳大湾区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将面临的阻碍。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达到协同合作和共同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科技创新协作领导小组。广东与港澳地区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港澳地区在人才资源、科技服务与金融市场方面的优势,广东相对完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链、高度聚集的高科技企业以及良好的创新环境、还有大陆广阔的、雄厚的科研腹地。这些如能结合起来,必将有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发展。因此,建议建立一个由三地科技行政、科研院所和大学等专业人士组成的科技创新协作领导小组,充分整合粤港澳三地的专家人才,为大湾区的科技创新发展制定规划、研究政策、组织攻关、分配投入等问题。
  二、由三地教育部门合作牵头,合理利用和有效发挥三地的人才优势与资源,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与互补,进一步促进粤港澳技术、人才、产业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从办学、招生、实习、科研以及专业学科设计、教材编写、教师培养、创业就业等方面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为培养新时代的大湾区需要的学术、技能型人才,在科技人才、人力资源的培养、引进与管理上实现协同创新新机制。
  三、建立更为开放、融合的三地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机制。如为了人才流动、物流通畅的便利,三地政府的出入境、社区治安管理等要进一步健全人才绿卡、签证居留、便利通关、自由择业、有序流动、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子女教育等配套政策,以便将大湾区建成全球创新人才的栖息地。又如,为了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开发和基础研究,三地政府的科研、教育、工商、贸易、税务、金融、法律等部门要共同制定政策(也可以引导多元化的民间投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促进企业的自主研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增加研发投入;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合作建设粤港澳技术创新孵化基地(创新产业园区和创业发展平台等);从立法、执法等方面加强知识产权的跨区域保护,健全和融合粤港澳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