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政统筹帮扶力度促进粤东西北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案

2018-01-26 01:50:2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提案第20180232号
  案    题:关于加强财政统筹帮扶力度促进粤东西北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案
  提 出 人:谢泽生、陈丽文、周厚立、马清亮、吴锡雄、林楚昭、陈瑾、李小燕、李钊、刘辉、周茹茵、周育标、陈严、陈汝鑫、黄三吾、刘壮青、陈幼南、黄成艺、陈南坡、陈维炽、陈灿标(共21名)
  分    类:经济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内    容:
  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全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但由于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基础薄弱、财政支出压力大,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珠三角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也是推进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更是粤东西北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
  一、进一步深化对粤东西北发展的认识,着力解决好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呈现区域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差距大。粤东西北地区面积占全省69.5%、人口占全省45.9%,但GDP仅占全省20.7%,12个市人均GDP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财力薄弱尤为突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占全省的9.5%,人均财力仅为全省的46.7%,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37.4%。由于投入不足,民生社会事业存在不少短板,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规模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艰巨。
  我们认为,当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的要求,总结我省近年来促进区域发展的成功经验,研究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尤其是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更高的起点上持续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增强我省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
  二、以推进省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契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
  当前国家和省正在进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议省科学界定、合理划分市以下政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市以下财政收入划分,出台更为有效、力度更大的财政扶持政策,为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议省将困难市辖区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近年来中央、省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县的转移支付和保障力度,但市辖区没有列入中央、省基本财力保障范围。按照财政部、省文件要求,市级须承担市辖区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帮扶责任,但粤东西北地区市级财政由于自身财力较为困难,很难给予市辖区更大支持。建议省进行测算并制订方案,在粤东西北12个市中,对财力水平低于财政部核定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的困难市辖区,由省财政厅将其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
  (二)建议省分地区确定省与市县共享税种的分成比例。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中确定的省与市县共享税种分成比例统一为5:5分成。为保障粤东西北地区各级财政平稳运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议在下一步制订新的省以下收入划分方案中,对省与市县共享税种采取区分经济发展水平区别对待的办法进行分配,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改按省与市县4:6比例分成。同时,对今后因地方税体系建设新增加的省与市县共享税种,省与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分成比例也按以上原则划分。
  (三)建议对粤东西北地区设立新区产生的省级税收收入增量部分调整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并延长年限返还新区。建议省继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设立新区的财政扶持力度,将来源于新区的省级税收收入增量返还政策的返还年限延长5年,同时将税收增量返还专项补助资金调整为财力性转移支付,扩大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灵活性。
  (四)建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粤东西北地区建设。目前资金匮乏是制约粤东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议由省政府主导,省财政厅和珠三角地区政府共同出资,以政府利息补贴或社会投资补贴的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股投资,设立全省区域发展协调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运作,引导社会资本科学合理地投向粤东西北地区的基础设施及相关基础产业,同时也为当地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当地企业发展资金困境。
  (五)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财税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后,财权逐渐向上集中,而事权和支出责任却逐渐向下转移,造成地方政府承担大量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为进一步促进政府财权和事权相匹配,建议:一是适当减少基层政府支出责任,将基础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重心适当上移,让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建议上级财政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增加县级的基本财力,由县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使用,更好地投入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领域;三是建议上级财政出台的支出政策,尽可能降低粤东西北地方财政的配套比例,减轻地方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