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传染性疾病一体化防控体系的建议

2019-01-27 19:24:0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89)
汪华侨委员的发言
——关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传染性疾病一体化防控体系的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地处亚热带,是由11个城市组成的城市群,常住人口已超过6900万,且流动人口数量巨大,随着“一带一路”、大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大湾区与内地其他地区以及粤港澳乃至全世界之间往来越来越频繁,防范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传染病”)的威胁是大湾区必须共同面对的公共卫生问题。如何完善和创新合作机制,建立传染病防控一体化体系,为大湾区民众健康保驾护航,共同把大湾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大湾区在传染病防控一体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尚无区域性传染病研究中心。大湾区目前尚无独立建制的传染病区域性研究中心,不利于统一开展区域内常见传染性疾病或者潜在传染风险疾病研究。此外,香港和广州、深圳均建有P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但是大湾区尚未建立P4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最高级实验室),无法独立完成对于如埃博拉出血热及尼帕病毒等病毒的分离培养和检测。
  (二)未建立传染病实时监测平台,信息互通链条过长、信息内容标准不统一。以深港为例,深圳市疾控中心信息与数据需发函通过省疾控中心中转,到达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及卫生局下属卫生署,继而转至香港卫生防护中心,链条过于冗长。关于疫情数据交换主要是通过电子邮件月报方式交流,时效性大打折扣,导致对疫情研判的滞后,不利于疫情控制。此外,大湾区缺乏统一的传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流行评估的标准,数据统计口径不同,地区之间的统计结果不能直接比较,影响对疫情严重程度、防控措施及预后的判断。
  (三)疫苗研发能力不足,缺乏精准的疫苗防护和持续的疫苗供应。首先,区域内疫苗研发能力相对较弱。以流感疫苗为例,目前整个大湾区流感疫苗的研发还处于空白状态,仅有部分外资工厂进口疫苗原液后分装销售,没有自主生产流感疫苗的企业。其次,区域内多数传染病疫苗长期依赖进口或从外地引进,其抗原成分与本地流行的病原体不一定完全匹配,防护效果可能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受违法生产疫苗事件影响,多种疫苗出现短缺,为疾病防控带来挑战。
  二、建立大湾区传染性疾病一体化防控体系的建议
  (一)对标国际湾区,建立区域性传染病医疗研究中心。打破体制机制桎梏,整合医疗资源,以医防融合为抓手,粤港澳三地联合建立大湾区传染病医疗研究中心。该中心可采用扁平化集约性的管理模式以减少行政链条,统一调动大湾区疾病防控资源,共同编制传染病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标准化检测技术规程,合作建立P4实验室,将其打造为大湾区传染病一体化防控体系的研究和管理平台;在人事制度方面,人员配备可采用固定工作人员与柔性引才专家库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实现医疗人才的流通。
  (二)建设大湾区传染病实时监测平台。以建立某几种重点防治传染病联防联控体系为契机,以点带面,统一标准,建立粤港澳三地共同参与的一体化传染病实时监测平台。同时,通过全球招标,积极推动建立共享型智慧健康服务平台,结合广东省逐步推进的居民电子健康码建设工作,探索推动大湾区健康信息编码标准化,实现医疗健康数据实时上传,从而实现传染病防控信息的实时监控,同一平台发布传染病疫情及监控数据。此外,将病毒研究尤其是烈性病毒研究与监测手段建立起实时联系,以实现早期快速诊断跟踪。
  (三)深化合作联系及反馈机制。一是扩展“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的规模,在现有合作框架下,邀请大湾区各成员城市列席参与,鼓励各成员城市加强相互交流、细化合作。二是加强新发再发传染病防控,在信息通报、病例转运、隔离与救治、人员追踪、实验室检测、感染控制、新技术研究以及生物制品研发等领域开展更加紧密的交流与合作。
  (四)支持大湾区生物制品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刚成立的“粤港澳疫苗产业基地”建设,引入民营资本大力发展生物制品产业,构建大湾区集监测、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技术平台,有针对性地研发疫苗和药物。在此基础上,以大湾区为依托,以港澳为窗口,将系列产品出口海外,推进生物制品行业国际化,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的影响力。
  (发言者系民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中山大学人体解剖教研室主任,《中华显微外科杂志》编辑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