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激发乡村振兴“头雁效应”的建议

2019-01-27 19:24:2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75)

董桂英委员的发言
——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激发乡村振兴“头雁效应”的建议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去年年底,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调了农村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农村发展现代产业需要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担当改革先锋队、排头兵。因此,我省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进一步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激活农村人才资源,激励农民创业致富,激发乡村振兴“头雁效应”。
  当前,我省农村劳动力资源存在年龄结构失衡、受教育程度不高等问题。据2016年“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我省农业经营人员1233.35万人,35岁及以下约占比20%,老龄化严重;初中程度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占55.3%,高中或中专程度的占10.3%,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为1.1%,受教育程度及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与此相比,规模农业经营户人员(含雇佣人员)达54.13万人,呈现年龄结构更年轻、教育程度更高等特征。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培育模式机械单调,培训理念较滞后。部门投入分散,偏重于技能培训而缺乏产业融合、创新创业等素质教育。二是职业认定机制不健全,扶持政策落地难。尚未建立科学认定、分级管理、动态考核、引导扶持的全链条衔接体系。三是培育软硬件设施欠缺,师资队伍待完善。“空中课堂”、企业实训资源未整合利用,师资结构不完善,培训重视程度不够。
  为此,建议:
  (一)科学规划、加强引导,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顶层设计。制定《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条例》及中长期规划,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合理设置职业农民培育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推动新型职业农民择业理念革新。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构建新型职业农民终身教育体系。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普惠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并行。推广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让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获得权威认证。加强涉农培训资金的集中统筹支配,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创客工场等开展培训基地建设。
  (三)涉农高校牵头、分层培训,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黄埔军校”。依托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等高等院校,广东科贸职业学院等特色高职院校以及各地的农技学校等,发挥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势,面向各类型、各层次新型职业农民量身定制课程体系,为农民素质提升、技术咨询、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精心筹划、精准培育,坚持需求导向、深化培训模式创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库,切合实际需求安排产品加工、质量控制、市场营销等管理知识培训,推动新业态、新技术、新方法的研讨交流。探索协会主导型、项目驱动型、农民讲习型、创业辅导型等培育模式,积累推广成熟的、可复制的经验。
  (五)升级设施、互联互通,以“互联网+”的理念培育智慧农民。加快市、县、镇、村网络互联互通和全覆盖,夯实农业信息化的基础。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网络应用水平,弥补信息鸿沟的短板。设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平台,实现课堂、课外、田间地头实时互动,并将乡镇网络信息员纳入农技人才培育范畴。
  (六)加大扶持、考核监督,让创新创业之花盛开在希望的田野。依托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基层培训师资不足问题。优化并落实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让利好措施看得见摸得着。建议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农村工作评优的依据。通过设立农民创新创业基金,降低项目融资门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孵化、交易及转化平台建设。
  (发言者系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秘书长,民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