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台措施进一步推动粤台科技交流与合作

2019-01-27 19:25:07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61)
容锦委员的发言
——落实惠台措施进一步推动粤台科技交流与合作
  国台办与国家发改委在2018年2月28日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惠台31条”),广东省也于7月26日发布《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随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地也陆续发布各地“惠台措施”。据了解,系列措施出台有力促进了台湾企业到大陆投资的意愿,今年前三季度台企对粤投资有所增长。
  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全面推进,我们认为,进一步加强粤台两地的科技交流合作不但是做深做实“惠台措施”的着力点,同时也是借力台湾优势技术力量、助力大湾区创新型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
  一、目前粤台两地科技交流与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惠台政策的发布与宣传不到位,两岸存在信息沟通壁垒。惠台政策在岛内被负面解读,宣传效果不理想,台商投资失利或合作失败案例被夸大报道和渲染,影响企业来大陆发展的信心。
  (二)台湾企业在粤自身资源有限,影响企业成长发展。据调查,台湾部分行业如精准医疗、精密机械制造、精致农业、文创等具有先进的技术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在全球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些企业有意愿与大陆开展技术合作或投资,但因缺乏直接有效的沟通渠道和途径,来大陆投资与合作信心不足。
  (三)惠台政策与台湾中小企业实际需求切合程度较低。据台湾岛内的“中华两岸科技交流促进会”提供的信息,大陆政策优惠(土地、税收、海关等政策优惠有利于大型企业)并不是台湾中小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市场发展和产业环境才是决定他们进入大陆的最根本因素,但这几个要素对他们而言却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
  (四)已有惠台政策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管理缺乏规范。
  二、推进惠台措施、加强粤台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建议
  建议组建由台办领导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一站式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渠道和平台。从两岸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吸纳专业人士加入平台团队,并发挥以下功能:
  (一)建立统一的政策发布、咨询及办理平台。加强与各类涉台政府部门、组织的协调整合,开设一站式台胞服务窗口等方式,提供各类惠台政策发布、咨询及相关事项的办理服务,为台湾同胞提供大陆发展资讯、实习就业岗位等信息资源。
  (二)加强对岛内惠台措施的宣传。创新宣传渠道,善用新媒体手段如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台胞服务热线等多渠道宣传;创新宣传手法,使用台胞易于接受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生动方式直接面向岛内民众宣传;多运用机构成员中的台胞资源,实现“以台引台”“以台辅台”“以台教台”。
  (三)聚焦两岸科技经济交流,发挥平台作用。一是负责收集、筛选两岸科技成果和商品化技术并促进交易转化;二是负责交易规则制定与落实执行;三是对两岸政府法律和政策进行梳理,避免法律和政策风险;四是组织两岸科技交流的论坛、博览会、商贸活动等,协助两岸的互访交流和调研考察;五是引荐台湾优秀科技型企业来粤投资,为两岸企业合作牵线搭桥;六是协助粤台两地人才交流。
  (四)系统跟踪研究惠台措施的执行反馈,推进落实惠台措施的落地。一是开展岛内民意民情调研,为政策决策提供依据;二是收集惠台措施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惠台措施的修订和改进,确保各项政策细化落地;三是系统研究涉台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涉台法规体系。
  (发言者系台盟广东省委会常委,珠海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科长,台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