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我省就业的建议

2019-01-27 19:54:0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125)
谢小夏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我省就业的建议
  在2018年8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稳就业”被列为下半年要重点做好的“六稳”工作之首。2018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从各方信息来看,目前全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教育部副部长林蕙青日前透露,2019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834万人,比上年增加14万。但就业市场需求不容乐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2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至49.4%,自2016年8月来首次跌破荣枯线,且创2016年3月以来新低。其中,从业人员指数跌至年内低点48.0%,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量持续减少。有媒体报道,春节前农民工返乡潮提前。兴业研究指出,农民工返乡潮可视为经济增长的晴雨表,其提前或折射当前城镇吸纳农民工就业空间正在下降。岁末年初之际,我省也陆续出台多项稳就业措施,以应对经济增长放缓、就业压力上升的局面。然而,稳就业措施对作为我省就业主体的民营经济的支持,还有上升的空间。
  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就业占比逾七成, 6月末,全省“四上”企业就业人员中,民营企业就业人员1558.97万人,同比增加69.21万人,同比增长4.6%,增幅比全部“四上”企业就业人员增幅高2.9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四上”企业就业人员比重为71.1%,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增员较多,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省就业主体,民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主要增长点。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我省“稳就业”的必由之路。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就要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局。
  为解决我省民营经济在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负担重、市场竞争力不足、生命力脆弱等问题,我建议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通过政策的“组合拳”击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对具有就业贡献民营企业给予“高就业民营企业”的认定,制定“高就业民营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提升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从而促进民营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我省“稳就业”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参照高新科技企业认定的方法,尽快制定出台我省《高就业民营企业认定办法》。明确主管部门,扎实推进,从源头上为民营企业解渴。
  (二)营造争当高就业民营企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工商联、各类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大力宣传《高就业民营企业认定办法》,让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高就业民营企业认定。
  (三)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调动民营企业成为“稳就业”中流砥柱的积极性。一是对获得“高就业民营企业” 认定的企业,根据就业贡献大小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府授信给予一定信贷额度。二是对获得“高就业民营企业”认定的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中给予政策上的倾斜,特别是在评分体系中给予加分。三是对获得“高就业民营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年度内不减员反而增员的,返还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缴费。
  (四)商事制度改革中对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一是简化办理临商审批手续,特别是解决就业的个体户这个庞大群体,在领取营业执照的时候,对于场地要求适当放松。二是有条件地放宽对城镇马路边住宅性质物业作为经营场地的限制,让更多创业者获得创业便利条件。
  (发言者系得洁日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知联会常务理事,科技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