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化体系的建议

2019-01-27 19:54:33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122)
张志华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构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化体系的建议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走中国特色的毒品问题治理之路,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全民禁毒工程具体部署,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社会化,对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有效遏制毒品发展蔓延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2018年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17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55.3万名(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死亡人数和离境人数),其中,35岁以下吸毒青少年143.4万名,占在册人数56.2%,18岁以下吸毒人员1.5万名,18岁至35岁吸毒人员141.9万名。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仍然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
  广东是青年大省,也是青少年吸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省份。目前,全省在册吸毒人员累计达65.4万人,35岁以下吸毒人员36.8万人。近三年新发现吸毒人员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青少年,吸毒人员低龄化情况仍不容乐观,在校学生涉毒情况也时有发生,构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化体系显得刻不容缓。
  一、 我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社会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禁毒社会化力量培育力度不足。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尚未完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经费未纳入购买目录,且对禁毒社会组织及社工的扶持力度薄弱;禁毒社工组织、志愿者的专业性不足,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粤东西北地区基本没有禁毒专业社会组织及社工参与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创新不够。部分禁毒委成员单位仍存在“禁毒宣传教育是禁毒部门的事情”这一思维定式;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大,且存在不少盲区和死角,农村等涉毒重点区域的禁毒宣传方法陈旧、形式单一、手段缺乏创新,效果不明显。
  (三)戒毒康复帮教工作成效不显。目前戒毒帮教经费及社工队伍缺失,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工作、创业优惠的税收、费用、市场准入等政策落实尚不到位。部分戒毒人员无法及时跟踪帮教,难以适应动态管控需要,交叉感染毒品的可能性较大,复吸率高居不下,对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形成阻力。
  二、构建社会化工作体系,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保障。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通过考核压实各级禁毒委成员单位工作责任。通过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指引,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经费纳入购买目录,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
  (二)充分整合毒品预防教育社会资源。各级各单位要系统培育发展广东社工、志愿者、高校等禁毒工作社会力量,全面提升我省青少年禁毒工作者能力水平。常态化组织戒毒康复人员、禁毒工作者与青少年面对面交流,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寒暑假、重大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禁毒社会实践、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活动。
  (三)深入推进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常规课程,组织撰写统编教材,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兼职教师、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各地市参照广州经验,在道德与法治(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中设置两道禁毒知识选择题,分值共4分,达到“以考促教”的目的。
  (四)创新打造广东毒品预防教育品牌。精心培育和发展禁毒志愿者队伍,努力形成延伸遍布全省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全面覆盖城乡、村居、学校、家庭的禁毒志愿服务体系,打造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广东省百万禁毒志愿者服务联盟”品牌,创新开展“互联网+禁毒”等符合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形成全民禁毒氛围。
  (发言者系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广东省青年联合会主席,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