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112)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加强城市群协调发展提升大湾区科技创新能力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大湾区建设的殷殷期盼,是对粤港澳三地的充分信任。
由于内地与港澳地区在经济、社会、制度、思维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制约了三地高校及科研机构资源共享和人才流动;科技创新成果质量不高和有效转化路径不顺畅,阻碍了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提升;珠三角城市间的竞争与冲突,削弱了区域科技创新的溢出效应;城市群金融支持力度不够,产业转型升级进程缓慢,不利于培育出世界知名的科技创新企业。大湾区城市群协调发展亟待加强。
为此,建议:
(一)通过粤港澳高校联盟,提升区域内高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提高合作层次,作为人才的蓄水池和创新思维聚集的思想高地,为大湾区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1.建设粤港澳三地高校联盟。港澳拥有优质的高校资源,可自由吸引世界各地高水平大学、企业、科研人员参与其中,在珠三角地区乃至广东地区实行独立办学或联合办学模式;粤港澳三地高校还可在课程合作、科研合作、学术合作等方面继续展开深度互动;建立各类专业联盟,成立特定课程的认定委员会,促进专业认证、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科竞赛、教师交流,联合科研攻关。
2.促进粤港澳地区高校整体基础研究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以高校联盟为基础加强合作,建立大学联盟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互相开放工程中心、资源共享等,为研究提供方便,促进区域内学者的学术交流和研讨。
3.提升高校联盟在整个大湾区科技创新人才的层次。通过联盟中不同层级的高校培养包括高端研究型、基础研究型、实践应用型等的人才,通过联盟中不同领先专业培育包括高新技术人才、高级金融人才和高级法商人才等,为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和提供新鲜的血液。
(二)以核心向外围推进的动态发展模式,明确9+2城市在城市群中的定位,加强城市群内部联系的浓度和密度,协调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一梯队为广州、深圳和香港三大核心科技研发城市,正好形成了“广—深—港”科技走廊,利于将科技创新发展这一枢纽功能充分向周边城市辐射。应加强这三大城市科技要素联系和流动,充分发挥这三大城市科研成果对其他城市的辐射和溢出效应,达到多方共赢。
第二梯队为佛山、东莞、澳门和珠海。佛山和东莞可努力推进科技创新在制造业的应用与发展,努力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世界制造业的龙头城市。随着港珠澳大桥建成,将加速珠港澳经济一体化及带动珠江西岸。澳门可依托珠海的横琴新区,加速推进“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的科技创新与发展。珠海应借助自贸区和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在大湾区建设中对接港澳的作用,在科技创新中起到引进及溢出的双重作用。
第三梯队为惠州、中山、江门和肇庆,也都各有特色,这4个城市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可作为有潜质的后备区域发挥自身特色。
(三)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注重科技创新的质量,助力创新成果的商业化
一是创建高校和科研院所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目录,打造知识产权、专利和发明的服务中心,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二是鼓励与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和推广等。
(四)创新科技金融,吸引国内外资金,改善金融服务的基础服务架构,降低业务成本,提升服务效率为大湾区企业科技创新及研发提供资金保障
1.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依托香港国际金融、深圳科技金融、广东产业基础、民间资本等优势,建设成为技术优势突出、市场体系完善的产业集群和创新型科技金融机构聚集区。
2.推进跨境金融。借鉴旧金山湾区“技术+资本”的发展模式,强大和完善湾区的金融服务,共建“技术+金融”生态系统,进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离岸人民币定价中心和亚洲财富管理中心等国际重要金融市场。
3.构建“产业+自金融”全新金融服务体系。各大产业核心地位的大型集团通过对资金账户体系和数据信息的掌控,构建自金融体系,形成自身的“金融生态圈”。
(五)做好顶层设计的指导框架,构建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化发展体系,实现公共产品共享机制,为大湾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国家层面进行的顶层设计是社会发展的权威性保障和根本性支撑,粤港澳大湾区的构建与发展更应以大湾区作为整体,探索在大湾区的核心区乃至辐射发展区内,城市之间功能网络的完善与区域整体竞争力的提升等问题。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竞争优势的实现尤其需要顶层设计所创造的良好科技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