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发言材料(111)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推进珠三角地区村级工业园全面转型升级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当前,珠三角发展已进入瓶颈阶段,村级工业园作为曾经铸就珠三角改革开放早期工业繁荣的基石,也是未来珠三角继续深化改革,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所在。深化拓展发展空间,全面整治、提升村级工业园,将成为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宏大战略背景下,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目前,珠三角九市共有村级工业园3853个,面积约976平方公里,其中佛山、东莞数量较多。由于土地资源储量有限,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加上土地破碎化程度偏大,使得未来的招商引资、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更多优质项目、高端产业项目等正面临无地可用、发展空间受限的巨大挑战。如何通过更好的整合土地资源,创新土地利用发展模式,再造城市发展新空间,是破解珠三角未来用地困境、谋求更大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此,建议:
(一)强化工业用地保护制度,为工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1.加强顶层监管,整治提升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地位角色。不但要主动作为,正确引导村民,化解历史矛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统筹规划、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还要投入财力去改善村级工业园的投资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
2.建立工业用地保护区制度。总结推广顺德、南海建立工业用地保护区制度的经验,划定保护红线,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保护区内的用地只能用于发展工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适度比例的生活性服务业。
3.适度扩大土地储备范围。政府应积极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作开发等形式,对一些重要区域的村级工业园用地集中梳理、控制起来。借鉴深圳、东莞等镇街做法,对征地后的留用地由政府返租、统一规划,避免农村出现新的无序开发现象,并确保龙头项目配套用地需求。
(二)统一规划统筹协调,使村级工业园融入一体化发展
1.优化村级工业园的布局。抓住整治提升的机遇,实施“多规合一”,彻底解决各项规划不协调的问题,实施村级工业园连片整合、连片开发,并向市县镇核心园区聚集。充分发挥核心园区的地域和龙头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村级工业园产业的转型升级,形成两者间互动、互补的良好氛围及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2.设定行业生态标准,健全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城市发改、环保等部门统筹协调,制定、健全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并严格执行。设定行业生态标准,颁布负面清单,建立企业综合绩效评估制度等,配套差别化的土地审批、阶梯水电价、排污权和用能管理等政策,倒逼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准入。
3.尽快出台M1和M0工业用地政策细则。为各类产业及技术的研发、设计、孵化等创新型功能及相关配套提供用地;对于一定规模以上的新型产业园,从用地审批、规划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加快项目的审批速度,推进项目落地,促进村级工业园更新建设。
(三)强化基础建设投入,打造一批村级工业园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
1.打造一批特色专业园区,建设一批高端产业载体。借鉴东莞市建设7个环保专业基地的做法和推广容桂华口恒鼎工业园的成功经验,打造优势传统产业特色的专业园区。充分利用好已控制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或改造等形式,积极引导扶持民间资本参与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管理规范、配套服务齐全的工业园、科技城(园)、特色小镇等高端产业载体,吸引优质企业进驻。设立开发商门槛,对园区运营商实行奖励性优惠政策,重点瞄准地方的产业发展方向和园区的定位,招好商、招大商。
2.探索土地混合出让制度。“工改工”是村级工业园改造的理想方向,而引入社会资本介入是“最理想”的方式。探索由政府统一规划,社会资本可以在地块上开发商业综合体、住宅、工业产业社区。
(四)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村级工业园的发展活力
1.要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鼓励农村集体更多以使用权出让方式提供经营性建设用地。
2.要积极探索村级工业园管理新体制。建议珠三角各地要探索建立“一镇一园”的园区一体化管理新体制,即镇(街)的园区管理机构要从单一管理镇层面的园区,延伸到统筹管理村级工业园。
3.构建村级工业园发展利益共享的格局。让参与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的村集体和村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如改革村集体工业用地“工改商住”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综合考虑反哺村集体和村民的收入;税收中地方留成的增量,以适当比例返还给村集体和村民;视整治提升效果给予奖励等。
4.制定适合各市村级工业园健康发展的政策。如招商引资政策、产业转移政策、易地调整政策等。要学习借鉴深圳市土地整备和江浙一带农村土地改革的经验,结合实际制定鼓励村级工业园连片开发、易地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升珠三角村级工业园的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