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建议
2019-01-27 19:57:1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104)
汤惠君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建议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之一,2018年5月省委省政府全域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明确了“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时间表和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厕所革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从实地调研来看,广东各地“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推进亮点突出,对照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仍须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
为此,建议:
(一)科学统筹,分类指导。广东省处于经济发展前沿,但是省域内发展极不均衡,粤东西北与珠三角发展差距明显,各地乡村发展水平、村容面貌、乡情文化、农业生产、土地资源、人口流动等等各方面因素差异明显,村庄发展演变的趋势呈现不同的特征,村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此,要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村庄发展、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意愿,科学确定各地农村的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力度,不能搞一刀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不是千篇一律,而是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村示范;要探索总结各种类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实施分类指导,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方法。
(二)以土地综合整治助推美丽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就是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论。农村土地利用低效且杂乱无章,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就是对农村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的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是对乡村建筑、乡村景观治理和再造的过程。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能够实现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推动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村发展,对营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土地利用格局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需要结合农村“三块地”改革,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土地流转和农田规模集中,为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同时,要大力整治村庄空闲地,充分用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完善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三)加强村庄风貌整治,强化乡村规划管理。规划是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的核心手段,是乡村建设的总蓝图。鉴于目前还有许多村庄没有完成规划编制,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指导依据严重缺位,要加大力度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在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要加强农村风貌管控和建设管理,强化农村住房规划管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审批许可制度,根据区域乡村文化和生产生活方式,提供农村住房建设户型参考样图;注重保持乡村文化和乡村特色,村庄规划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民居等特点,防治千村一面,建立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升级版乡村。
(四)以县为责任主体,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各级政府需要逐级传导加压,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当前,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度不一,虽然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但是仍然需要继续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格要求各村庄按规定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期达到村庄干净整洁和美丽宜居的目标。同时,县域层面对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了解最全面,熟知该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工作路径,要构建以县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发言者系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系教授,农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