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惠台31条”和“粤台48条”全面落地生效的建议

2019-01-27 19:59:4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80)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惠台31条”
和“粤台48条”全面落地生效的建议
  2018年2月28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台31条”),广东省台办、发改委随后于7月26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粤台48条”),针对“惠台31条”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个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同时分配了具体工作的牵头和落实单位,可操作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粤台48条”由省台办、省发改委牵头制订和落实,是当前推进粤台交流合作的一项宏大工程,很多措施是过去所没有的。落实过程中涉及5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涉及部门和单位之广、之多、之细、之深是此前粤台交流合作工作所没有的。各部门和单位在推进惠台措施落实的过程中,由于省级机构改革和其它各种现实原因,也存在着有快有慢,有实有虚的情况,难免有以文件落实文件,不作宣传,难以有效落地的情况发生。
  除了本次出台的“惠台48条”措施之外,省政府这些年来也先后出台了《广东省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粤台经贸合作和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等5个专门文件,以及其他一系列涉及台企台胞的政策措施。广州、深圳、东莞等台胞主要集聚城市也陆续出台了“广州60条”“深圳贯彻‘31条措施’政策汇编”“东莞77条”等落实“惠台31条”的具体办法,此前这些城市也出台不少涉台政策措施。以上政策文件对推进粤台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重大作用,但是现在不少文件遇到了政策内涵的变化和政策的时效问题,需要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更加注重政策的最后落地和绩效评估。
  目前,20万台湾同胞常年居住在广东,2300万台湾同胞中有400多万人祖籍广东,台企台胞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台商们表示,国家政策解读和落实需要时间,期待各级政府尽快出台有关惠台措施更多的落实细则,并加强政策宣导。
  为此,建议:
  (一)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粤台48条”的实施细则,完成本次政策汇编和工作指南,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政策汇编要把本次政策和实施细则全数收集,将广东省内往年出台的粤台交流合作政策一并归集梳理,并做好政策的解释、解读工作。除了省台办举办政策宣讲会外,还要通过主流媒体、相关机构等途径,向台商台干台青台师台生等特定群体宣传相应条款的落实细则和具体举措,增强他们在政策上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各职能部门没有发文的,要尽快发文通知督促本系统或本单位所属的各基层单位抓好落实,以解决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落实惠台措施要与广东当前重要战略举措相结合。搭建更多粤台交流合作平台,让台企台胞更多地参与和分享广东经济文化发展,当前更要注重与台湾地区国民党执政的市县层面之间的交流合作。广东要把握高标准建设“广东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和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资源互联互通共享等大好机遇,对台资台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更多优惠政策,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产业升级、内销服务、实习就业、文化交流、教育合作等方面搭建更多的粤台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台资台商企业在自贸区、大湾区落户发展,把工作做实做好。
  (三)落实惠台措施特别要从细节入手。要从基层工作抓起,为台湾同胞在粤工作生活学习提供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让台胞时刻感受到“两岸一家亲”理念的真情实意。完善台湾同胞在粤居留、出入境、人事人才招聘、银行开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房产、就医、住宿、值机、高铁动车等各类服务管理体系,实行网络系统升级,开放台胞证(居住证)注册登录、证件识别,这项工作要限期、全面落实,解决窗口申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做好近年提出的台胞在大陆工作的公积金发放、居住证申领等工作以及一直以来都在实施的其它惠台措施,对台胞个案问题也要特别关注,如土地合同,滞留救助等问题。
  (四)落实惠台措施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帐,加强指导督促,并做好绩效评估。广东省要完善粤台经济文化交流机制和联络员制度,省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碰头会议,不间断地针对需要和问题,推进“惠台31条”和“粤台48条”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建立工作台帐,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跟进掌握本部门政策的实施细则制定情况、落实案例和相关数据等情况,并做好绩效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