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扶持基层社工组织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的建议

2019-01-27 19:59:46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79)
民革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积极扶持基层社工组织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的建议
  中共十八大以来,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从“加快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制”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理论到实践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这是对完善广东社会治理格局提出的新方向和新要求。
  一、基层社工组织是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重要角色和力量
  (一)社工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共融。社工参与到社区治理过程中,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专业的服务手法,引导社区居民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社区面貌,同时增强居民参与社区动力,培养互帮互助精神,促进整个社区的融合和包容。
  (二)社工组织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构建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新格局。社工调动社区资源参与社区建设,发挥社区资源的广泛性、专业性、公益性等优势,促进社区资源和社区治理的有效衔接,构建多方共同参与社区新格局。
  (三)社工组织培育社区组织,促进社区自治。社工把培育社区组织作为一种服务方法,促进组织发展,实现社区组织提供服务,解决社区问题的目的,促使培育出来的社区组织能够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二、影响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因素
  (一)社会工作法律保障尚不健全。在社会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社工职业定位不明,职业角色不清,职业认同感不高等情况同样存在,迫切需要立法进行明确、规范和调整,省内也涌现了不少要求制定出台社会工作法律法规的呼声。
  部分地区已经酝酿先行探索立法,但全省性的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社会工作职业发展面临着系列困境,如社会工作从业环境欠佳、社会认同感较低、激励晋升保障机制不健全等。
  (二)社工机构能力不足。资金短缺,来源渠道单一,资金获取自主性薄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机构自身的独立发展。机构部门职能不明确,内部管理不健全。人才广泛缺乏,待遇普遍较低,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不足。一方面,高校人才培养仍不能满足当下社工组织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工作的职业待遇相对较低,大多数社工专业毕业生不愿意从事实务工作。
  (三)社工待遇不高和发展空间不足。社工待遇普遍不高,薪酬待遇和工作要求失衡,导致人才大量流失。近几年来政府购买项目资金基本未变,社工待遇无法提升,然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社会认同感低,大量社工无法坚守社工岗位,缺乏层级清晰、前景光明的职级体系和晋升空间。
  (四)社工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空间和资源不足。大量的服务资源分散在政府各职能部门,社工组织资源相当有限,影响着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
  三、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社会工作立法,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立法明确社工权利,维护社工的职业地位,规范社工的职业行为。明确社工的社会位置和基本职责,提升社工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体系,既包括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制度,也包括职务、职称晋升制度,发展空间和前景;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薪酬指导标准、福利待遇、在职培训、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职级体系,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使社会工作者工作有标准、晋升有依据,促进专业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社会工作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教育的作用,创造有利于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的有利条件。政府放宽对社工机构经费等资源来源的控制,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社工机构资源多元化,推动社会力量对社工机构的支持。
  (三)为社工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更大的空间。政府职能的转变与社工组织的发展是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政府将事权下放给社工组织,充分发挥社工组织在社区治理的专业作用,为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有效的实践空间。政府列出向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清单,并把相应的权利、资源一起转移。实现监管职能和操作职能的分离,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
  (四) 营造社工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环境。建议政府从制度、机制和舆论等方面加强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社工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