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四好农村路” 建设力度的建议

2019-01-27 20:00:28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72)
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大我省粤东西北地区“四好农村路”
建设力度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我省一些欠发达地区,“四好农村路”在建、管、养、运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欠账较多,影响了农业农村的加快发展。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水平低。湛江与江门是全省仅有的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指标低于90%的城市。湛江市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重只有70.53%,排全省最后一位,特别是四级和等外公路占农村公路的比重高达92.78%,还有近2000公里的村道未硬底化、1700多公路的沙土路乡道急需改造、2000多公里的县道急需升级。
  (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政策,部省补助资金占县道改造、乡道改造、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投资的比例分别约为27%、38%和43%。省补助标准低,不足项目投资的一半,大部分需要地方配套筹措解决。欠发达地区财力较弱,地方配套压力大、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
  (三)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难。现有的农村公路中大部分是利用原有的土路进行建设,由于建设前公路用地未经征用,公路用地尚未确权,沿线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常常以此为由抗拒路政执法,违法违规侵占公路用地,损害路产路权,增加了农村公路管养难度。
  (四)建设计划历史遗留问题多。省下达的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计划指标较少,无法满足我省一些地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需要。仅湛江市目前就有多达2500多公里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新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项目未列入省资金补助计划。欠发达地区村道硬底化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但未获省安排补助资金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影响了部分自然村加快村道硬底化建设的积极性,而且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
  二、建议
  为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升我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和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水平。大力推进欠发达地区县乡道升级改造和村道硬底化工程,加快镇到行政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通行政村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建设,尽快实现全省所有自然村通硬底化公路、乡道沙土路严重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所有既有县道全部达到三级或以上的技术标准。
  (二)解决欠发达地区村道硬底化建设计划指标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安排省级专项资金和专项建设指标,逐步解决村道硬底化建设省级计划指标的历史遗留问题,让村道硬底化“先建后补”的惠民政策得到全面兑现。
  (三)拓宽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采用省市县乡村多级筹集、村民自筹、外出乡贤捐助、帮扶单位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补助等办法,多渠道筹措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督促各市、县(市、区)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农村公路建设市县级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保障市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建议省考虑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里程规模大、技术标准低的现状及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大的实际,在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支持,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
  (四)压实地方责任,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将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标准提高至每年每公里县道14000元、乡道7000元、村道2000元,同时要求市、县级每年按照不少于1000元/公里的标准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各地要用好省的政策,适应“县道县养、乡村道乡镇养”的新养护体制,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制度,建立补助资金安排与养护责任落实情况挂钩的机制,强化考核的约束和激励作用,确保省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县(市、区)要落实农村公路地方配套养护资金,设立养护机构,配齐养护机械和人员,加强日常养护,确保实现县、乡道管养率达到100%。
  (五)建立三级农村公路护路队伍,增强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能力。建立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与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协调联动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机制,设立农村公路路政违法举报渠道,依法打击损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设立,配备乡镇农村公路监管员,提升乡镇维护乡村道路产路权的能力。落实自然村维护村道路产路权的主体责任,制定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建立自然村爱路护路队伍,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