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建议

2019-01-27 20:01:2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63)
台盟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论述“粤港澳大湾区”时提出,要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统计,截至2017年底,累计来粤工作港澳台人才115万人次,每年来粤工作的港澳人员超过20万人次,位居全国首位。基于此,如何从实际出发,克服可能存在的制度性障碍,实现粤港澳三地之间更高效、更自由的劳动力要素流动,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香港居民未能真正融入内地的人才市场。根据香港政府统计处的资料显示,到内地就业的香港居民年龄在40岁以上的占多数,绝大多数为香港公司雇佣而派往内地工作的人士并从事较高阶层的职业。这说明,香港居民进入内地工作主要是从本地的劳动市场出发,而未能真正融合进内地的人才市场,特别是年青人。
  (二)CEPA的专业人才就业受限。CEPA框架下,港澳与内地对人才的资质认证体系不同,互不相通,导致部分专业人才在香港所获得的资质得不到内地认同,无法执业。
  (三)通关政策不利于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目前皇岗和横琴口岸是24小时通关;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的通行证签注分为6种,除探亲、商务外,其他人员均使用旅游签注,限于一次出入,只能逗留7天,不利于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的便捷性。
  二、建议
  针对上述长期、短期的劳动力要素流动问题,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建立多层次劳动就业管理政策,吸引港澳劳动者到大湾区就业。第一,对港澳率先有序开放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就业市场,除了吸引港澳的各类人才之外,把“拥堵”在当地的普通劳动者“引流”到珠三角就业、创业,为港澳劳动人口在内地企业就业提供机会和便利;第二,完善引进港澳地区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保障和人才服务措施,通过珠江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建设海外高端人才和留学生数据库,精准引才引智,并推行高层次人才优粤卡服务;第三,借鉴高层次人才优粤卡服务,推出适合年青人的“青年卡”,为港澳大学生提供实习、就业的机会和便利就业的举措,并通过双创平台构建更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第四,把握公平原则,把港澳劳动者与本地劳动者同等对待,对其在珠三角工作、学习和生活给予内地居民同等待遇,包括税收、劳动人事争议等政策,应该按照珠三角当地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不宜把本地劳动者与港澳劳动者区别对待。
  (二)在CEPA框架下,扩展专业服务人士的就业领域和就业范围。第一,继续落实湾区内跨境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资格互认,扩大紧缺型人才资格互认的专业领域,允许更多领域已取得香港执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到大湾区执业;第二,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自贸试验区内,香港金融、会计、税务、建筑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可直接在区内执业,建议把港澳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执业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粤港澳大湾区;第三,将自贸试验区的政策进行复制推广,比如,在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内的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试行香港工程建设模式,即港商独资或控股的开发建设项目可由投资者自行选聘香港工程建设领域服务业机构及专业人士为其提供工程建设领域服务。
  (三)运用新技术和改革具体管理制度的办法,大力提升人员通关效率。在技术方面,积极采用人面识别、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人员身份识别效率;大幅增加人员通关自助办理设备,扩大口岸场地,适当开设新的通关口岸,分散通关人流,提升通关查验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在制度方面,改革签注制度,实行分类签注,对于需要经常往返粤港澳的珠三角地区的科研技术人员、商务人士、教师、公务员、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等,实行一次签证长期有效、不限次数往返的政策;建立往返港澳诚信制度,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在港澳地区触犯法律或发生其它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员,分别实行暂停赴港澳签注、吊销港澳通行证等相应的惩罚,以发挥约束、惩戒作用;推动粤港澳三地实行居民身份信息共享,研究制订粤港澳三地共同预防珠三角人员借道港澳违规违法出国境、预防港澳台分裂分子及国外反华分子进入珠三角的政策及执行机制,共同预防出现此类问题;在粤港澳三地之间的各个口岸普遍推行“一地两检”模式;根据人员通关需要,因地制宜,在部分关口推动24小时通关制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粤港澳三地人员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