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科技金融资源集聚 加快解决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2019-01-27 20:02:00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48)
九三学社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促进科技金融资源集聚
加快解决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点建议
  在实体经济中,中小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创新体系中最具潜力、最活跃的部分,在经济新常态下,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意义十分重大。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近年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多项政策,并于2018年11月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十条”),为促进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11月4日,我省高规格地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研究部署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近年来广东大力促进科技资源集聚,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其中,广州、江门等市在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如广州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逐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政策体系,探索形成了以广州市科技创新企业数据库为基础,以科技投资引导平台、科技支行信贷融资平台、科技企业上市服务平台为特色的科技金融模式。江门市以推进全国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为抓手,全面试验“政府奖励、银企互惠、一年一评、多种用途”的信用建设“江门模式”。
  但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科技成果转化难,政府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政策普及面仍不够广,支持力度仍不够大,科技人才仍较缺乏,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吸引人才的能力较弱。科技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科技服务供需缺口大,特别是科技金融提供专业服务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求。企业经营成本高,税费、融资、用工、制度等成本高涨,特别是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难以翻越的高山。
  融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融资缺口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不足30%,每年上千亿元的企业有效贷款融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二是融资成本高。银行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要比基准利率上浮30%,且提供的贷款中现金和承兑汇票各占一半,承兑汇票的年贴现率较高。三是融资慢。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审核期限远比大型企业要长,手续繁琐,亟需资金缓解经营压力的中小企业往往不得不寻求高利贷等相对放款更为快速便捷的途径。四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融资比例偏低。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不超过15%,商标专用权不超过30%;最高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一般为1年。五是贷款期限与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不匹配矛盾突出。科技贷款余额中中长期贷款(1年以上)比例不足10%。
  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未能形成系统性、针对性的政策扶持体系,未能按照科技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进行针对性扶持,充分调动各类科技金融主体积极性。二是缺乏科技创新风投创投核心平台,在发挥政府引导能力,撬动市场风投创投资本聚焦种子期、初创期优质科技企业等方面尚需加强。三是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过高,总量偏小,科技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品类不多。四是融资服务体系不健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上市规划、并购重组等服务的金融机构发展良莠不齐,融资服务的链条还不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资源集聚,加大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一)出台科技金融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科技金融各主体要素积极性。政府应在深入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系列科技金融扶持政策,从而充分调动科技金融各主体要素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科技金融协同推进机制,整合科技金融资源,建立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链条。设立政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金融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推进省市区联动,发改、工信、科技、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集聚。积极争取协同科技企业、投资机构、银行、证券公司、各类金融服务机构等市场化要素在科技金融制度设计、市场培育、产品与服务创新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参与探索和合作。
  (二)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平台,开展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以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为核心,建立覆盖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引导支持鼓励发展市场化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营造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携手港澳共同打造国际科创中心,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借助港澳金融优势,积极引进国际高精尖技术、项目、人才服务广东科技创新产业。
  (三)关注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造科技风投创投核心平台。在市场层面,借助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契机,组建科技金融集团,建立科技金融产业发展平台,统筹开展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科技金融风投创投业务,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基金应着力集聚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对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研创新成果产业化进行投资。应注重重点与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合作,注重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金融”的模式,使孵化器走专业化、资本化的道路。注重培育和发展天使投资,挖掘优质初创科技企业,省、市、区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培养。鼓励多元化和差异性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鼓励科技项目众包、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互联网金融探索和规范化发展。
  (四)关注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科技信贷支持力度。按照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要求,尽快在科技支行落实“五专”经营机制,使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营。引导银行机构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的基础上,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高效信贷服务,实行专门的客户准入标准、信贷审批、风险控制、业务协同和专项拨备等政策机制,完善信贷激励考核机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开展科技立项贷、科技周转贷、科技并购贷等创新业务,搭建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的全链条科技信贷服务。积极申请将广州、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纳入第二批投贷联动试点范围,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组成投贷联动战略联盟,争取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经验。
  (五)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建立健全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科技企业根据发展阶段,利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中证报价私募股权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平台募集发展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广州科技创新板块”。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推动科技企业赴港上市。抓住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科创板机遇,推动科技企业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推动新三板交易制度和转板制度改革,盘活新三板优质科技企业资源,改善新三板市场交易流动性。大力鼓励中小微科技企业挂牌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进一步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内涵,在原有“科创板”基础上优化跟踪培育措施,建立科技创新企业后备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引导科技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试点工作。支持设立科技并购基金或科技产业基金,通过并购重组、加大投入、外引内联等方式,鼓励企业通过重组并购做大做强,整合地区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形成产业集聚。
  (六)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机制。制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门指导意见,财政部门给予相应风险补贴,规范和发展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为核心的中介机构,促进商业银行积极稳妥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强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合作,为银行拥有的质押资产交易、处置搭建平台。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类资产的融资担保能力和积极性,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担保与创业投资的结合,通过风险补偿、担保业务补助等增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七)完善科技企业信用评级标准体系和信用激励机制。优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和制度规范,为银行等投融资机构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咨询。通过信用评级增加中小企业及其股东的违约成本,形成不愿失信、不敢失信的机制,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和风险预期。实施企业信用星级评定计划和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等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