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 为医联体注入新活力的建议

2019-01-27 19:33:14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37)
民进广东省委员会的书面发言
——关于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
为医联体注入新活力的建议
  国务院及卫健委2018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互联网医院是新生事物,当前仍有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何使得互联网医疗服务与现行政策法规体系实现衔接,从而更好地推动医联体建设,这些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工作尚未全面铺开。调研发现,几个大型公立医院积极主动探索,组建互联网医院,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运营模式、可行做法、服务周期等,如开展远程医疗,发挥志愿者作用,提供延续健康服务等。虽然一些医院在网络医院探索多年,积累了一些经验做法,但只是局部个案,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推进空间。
  (二)缺乏利益机制和盈利模式。因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没有好的盈利模式,这使得医联体成员普遍有一个共同的感觉:“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工作推进极其缓慢。另一方面,部分互联网医院是挂靠在公立医院下面的,由于这些实体医院承担着互联网医院绝大部分运营成本,并要对运营好坏和未来发展负主要责任,因此,向深层次推进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政策配套跟不上,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的调整和监管政策的制定滞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一是准入。互联网诊疗机构的设置、申请程序、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实施方式、人员资质要求等准入政策明显滞后。二是质量。互联网诊疗的效果和质量如何评价、保障、监管?三是责任。医疗机构、医生与网络平台之间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边界也缺乏规范。四是安全。保证互联网医疗信息真实可靠、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是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五是价格和医保支付。一方面,互联网医疗健康缺乏相应的定价标准。另一方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能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人才资金保障严重不足。人才和资金是互联网医院健康发展的两个瓶颈。一是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具备医疗卫生和新兴信息技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二是资金保障严重不足。许多医疗机构投入意愿不强。第三方投入的补偿机制、激励机制、退出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二、建议措施
  建议加强互联网医院与医联体的统筹谋划,对这两项工作联系起来考虑,从中找出出路。
  (一)依托大型医院,打造大型互联网医院医联体。建议可将广东做为全国试点。借鉴广东当年在媒体领域取得巨大成功的南方报业集团等几大集团这种“大报带小报”的宝贵经验,引入市场机制,依托中山大学某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某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某附属医院等大型医院,以它们作“带头人”,各自联合一批二甲医院和其他基层国营医院,精心打造中山系、南方系、广医系等几个大型互联网医院医联体。通过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未来上市,为拥有互联网医院的医联体的顶层医院提升巨大价值。
  (二)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参与共建互联网医院医联体。融合了市场化的互联网医院医联体可以让参与的各层级医院、医生个人、病人、网络平台公司,甚至政府共同受益,医联体难题可能由此破解。应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直接参与到与实体医院共建互联网医院。由互联网企业作为大股东,来对互联网医院进行运营,承担互联网医院的主要运营成本和未来融资工作,并对运营好坏和未来发展负主要责任。
  (三)改革考核激励机制,提升积极性。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是推进医改惠及民众的系统工程,建议纳入政府考核、医院绩效管理,同时制定激励制度,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形成激励机制,提高医生积极性。把国家在医联体上的补贴,直接给到在线上线下开展互联网医院医联体服务的医生,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形成一个激励机制,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让他们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国家还可以深化相关改革措施,让药企药店拿出部分盈利,反哺基层医院的医生,形成第二个激励机制,提高他们为基层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强政策支持,创造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如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的收费许可、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费用分担、利益分配机制、质量控制、业务监管、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长远发展。特别是要修改完善医保支付各项规定,将正常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套保骗保区别开来,破解互联网医院发展瓶颈。二是加强人才资金支撑。对那些探索互联网医院多年,取得明显成果的医院,可以给予适当资金支持。从加快人工智能与产业对接、信息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三个方面,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