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建议

2019-01-27 20:04:39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大会发言材料(7)
郝传鑫委员的书面发言
——关于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建议
  从18世纪的对外贸易口岸“十三行”,到如今的广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横琴三大自贸试验片区,广东都是中国经济联通世界的重要门户,一直以开放包容、创新引领的姿态走在全国前列。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和排头兵,广大粤企获得成长和发展状大的历史机遇,一大批民营企业家迅速成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作出了重大贡献。“敢为天下先”,就是对广东改革开放40年所具有的勇气与毅力的褒奖。但今天,国际竞争格局和对外开放的内外环境都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开放初期“前店后厂”的格局已不能适应发展需求,产业转型升级的压力要求广东必须在国际秩序变革中寻找新的机遇。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振兴实体经济是时代赋予粤商和粤企的责任和新使命。经济新常态下,广东传统制造业正加速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只有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以创新驱动发展,积极与国际接轨,才能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我省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广东企业创新成果的保护仍然存在保护不够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创新活力。虽然广东省陆续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机构,但知识产权保护审理周期长、权利人举证难、赔偿数额低等难题依然未得到妥善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损害赔偿标准模糊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导致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的不良后果,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创新活力。
  (二)广东省企业的创新成果在国际化转化和运营中由于缺乏支持导致存在大量法律问题。广东省企业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已经创造出很多国际领先的创新成果,但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问题,广东省企业的创新成果无论是在国际化转化和运营上,还是在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面的意识都明显不足。企业获得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有限,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相关程序了解不足。近年来,广东企业商标在境外遭恶意抢注,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对我省创新型企业进行打压的案例大量发生,严重地影响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进行创新成果国际化运营的信心。
  (三)广东省企业创新成果整体质量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由于缺少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广东省企业在创新的方向上缺少前瞻性的考虑,导致创新成果整体质量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
  二、关于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广东知识产权强保护格局。落实广东知识产权强保护格局需要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在进一步加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及执行的能力外,未来可有效地发挥我省刚刚成立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灵活的优势,最大程度上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问题。
  (二)建立广东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为广东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保驾护航。针对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广东企业创新成果走出去步伐加快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对广东企业创新成果的国际化运营提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支持服务,有效维护企业海外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实力的提高。为此,建议发起设立广东省财政资金引导,地方政府资金配套,吸引社会资金加入的“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基金”。 基金主要用于推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服务平台;资助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帮助企业防范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三)为广东企业搭建国际化的创新平台。通过搭建国际化的创新平台,让广东企业及时了解世界科技和创新发展的动向,解决企业创新的前瞻性不够和同质化的问题。
  (发言者系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执行会长, 经济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