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提案第20190100号
案 题:关于加强互联网游戏监管的提案
提 出 人:陈曦(共1名)
分 类:综合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提高,并借助手机及其他终端设备,“互联网+游戏”逐渐形成了一个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一个新兴主题,互联网游戏有其积极的一面,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社会各界的有效指引,互联网游戏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频现。
一、存在的现状
一是网络游戏导致青少年精神疾病。由于青少年自制力差,游戏的兴趣持久性使其容易对网络游戏上瘾,一旦上瘾,便很难戒除。世界卫生组织已将游戏成瘾列入精神疾病,据北京军区总医院网络成瘾治疗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该治疗中心2000多例网瘾少年中40%以上属痴迷网游型,一些少年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治疗还是无法戒除网瘾,一些在治疗中心戒除网瘾的少年在回家后又重新上瘾。
二是网络游导致青少年身体健康受损。不少学生小小年纪就成了网络的俘虏,由于长时间沉溺网络游戏,不仅导致眼睛近视、脊椎变形,有的还引发心血管疾病,肠胃神经功能病,紧张性头痛、焦虑、忧郁等,甚至可能死亡。如湖南新邵县一名13岁小学生在网吧玩网游4天4夜,由于网络游戏的强烈刺激和惊心动魄的打斗,造成血压升高,心率加速,再加上过度疲劳,最后猝死在网吧。
三是网络游戏导致青少年学业荒废。由于长时间地接触电脑,容易使形成的基本思维与电脑的符号式思维相同,零碎的符号式机械思维代替了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导致青少年注意力分散,记忆力下降,即使身在课堂,心也飞到了游戏当中,最终成绩下降,学业荒废。四是网络游戏使青少年道德品质下滑。玩网络游戏需要经济基础作后盾,而网游又往往不被家长认可,没有经济来源的青少年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去借、去偷、去抢,想尽办法筹钱来玩网游。特别是网络游戏内容大多很暴力,需要杀怪升级,判断能力、自控能力还不成熟的青少年容易产生暴力可以解决一切的极端思想,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原因
一是社会形势的影响。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每家每户都有电脑或手机,包括农村的孩子都有了上网的机会。有的网络游戏中有一些不良内容,青少年作为自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很难抵御不良内容的诱惑,也就有了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出现。
二是生活圈子的影响。有的青少年认为同学朋友都在玩游戏,自己如果不玩就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无法融入身边的圈子,“随大流”的心理让他们一头扎进了游戏的世界里,久而久之无法自拔,养成了不良习惯。
三是家庭环境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家长的模范作用很差,整天赌博、玩游戏、夫妻感情不合、不关心孩子的思想和学习等,孩子精神孤独空虚,只能在游戏中找到寄托。四是身心放松的需要。有的青少年认为学习压力大,玩游戏能够起到放松身心的作用,而且在玩游戏时能够找到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成就感。
三、建议
1.制定网络游戏等级制度。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法,如借鉴美国娱乐软体分级协会ESRB针对游戏软体所制定的游戏分级制度,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游戏等级制度,使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年玩不同级的游戏。
2.发挥网游企业自律自控作用。针对网络游戏中学生获取家长身份信息冒名注册行为,网游企业要实行技术升级,可效仿支付宝借贷业务,进行人像指纹采集,每次游戏登录需凭借人像或指纹登录,同时进一步完善游戏防沉迷系统,每个帐户登录达到一定时长后游戏系统自动提示或下线,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在游戏产品的设计上,网游企业应事前征求教育学家、社会学家以及有历史、法律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听取其对产品理念、设计过程的意见。
3.加大对网络游戏市场的整治和规范力度。健全网络游戏管理法律体系,对青少年的信息监督设立专门条款,对未成年人年龄段进行划分,明确游戏范围、内容。进一步明确界定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范围和对制作、传播不良信息者的处罚规定等。完善网络游戏市场监管机制,明确网络游戏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对游戏分级、内容审核、实名对应认定、家长监控和帐户安全等方面监管落实到位,形成以法律法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技术保障为核心的管理体制,规范网络游戏的信息传播。
4.加强家庭教育和疏导。发挥家长以身作则模范作用,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对于孩子的上网需求,要制定出科学的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如制定学习好了可以奖励上网的规则,在家安排适当时间玩网络游戏等,让孩子缓解学习紧张情绪和满足心理需要。同时,要制定出有效的监管措施,做到“两个制止”,即在不该上网时坚决抵制,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对现实暴力类、诱导消费类等游戏内容坚决抵制,发现苗头及时解决,防微杜渐。
5.落实学校育人责任。学校应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对学生网络沉迷情况进行排查,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