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提案第20190088号
案 题:关于以梅州农业学校为主体规划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提案
提 出 人:邹锡昌(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为把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实处,补齐梅州市无高等职业教育的短板,完善梅州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满足梅州奋力实现“六个走在前列”,下苦功拉长“六个短板”对高技能技术人才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已迫在眉睫。
一、以梅州农校为主体规划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必要性
对照《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文),《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政策指南的通知》(粤教规函【2010】19号文)等三个文件精神和梅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规划以梅州农业学校为主体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利于打通梅州中高职连读渠道,扩大高中阶段毕业生的升学空间,增强我市现有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巩固和扩大“普高”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变我市职业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较低,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空白、严重落后于全省的短板,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建设;第三有利于整合优化我市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职业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第四有利于持续培养绿色、生态现代产业亟需的各类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技能型人才,缓解我市高技能人才短缺、引进难的问题,实现人才本地培养、本地使用,为梅州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战略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以梅州农校为主体规划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的的可行性
(一)政策依据充分
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先后出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文)、《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政策指南的通知》(粤教规函【2010】19号文)等三个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0号)明确提出“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每个地级市办好至少1所高职院校…”的要求。目前,我市是全省唯一未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地级市。梅州既有农业大市之称,又有粤东北生态功能区的定位,梅州农业学校作为全省农林实力强、富有特色、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以梅州农业学校为主体规划建设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政策指向。
(二)梅州农业学校具备相关的办学条件
梅州农业学校创办于1933年,底蕴深厚,8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毕业生4万多人。是一所集农工商贸服务于一体、专业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中国客家菜研发培训基地、中国职业教育百强、广东省职教先进集体、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广东省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梅州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学校。
学校地处梅城学院路,占地500亩,校舍建设面积16.2万平方米,发展空间和潜力大;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3人,高级讲师86人,讲师116人,任职教师本科率达100%,研究生35人;学校实训设备先进设施齐全,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专业实训中心13个,实训设备总值8662万元,精准对接产业发展,精准对接学生学习需求。
学校有办大专、高职的经验。学校于1977年、1978年开办农学、林学、畜牧兽医三个专业大专班,毕业生质量高。1998年起先后与华南农业大学、佛山科技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嘉应学院等联合开办自考、函授大专班、本科班。2005至2010年与华南农业大学合办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班。2017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与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合作的梅州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学院试点学校,首届学生2018年9月已入校就读,在高等教育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三)有兄弟市创建职业技术学院的成功经验可借鉴
近年来,惠州、茂名等兄弟市均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力度,纷纷创建职业技术学院,取得了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以惠州为例,以由惠州农业学校、惠州工业科技学校整合的惠州农业学校为主体建设惠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其做法是:以惠州农业学校为主体,政府在其学校相连的周边新征土地160多亩,实行“学校贷款,政府贴息和还款”做法,建设惠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的设备设施,达到创建目标。
三、设立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构想与建议
(一)构想
梅州农业学校校园占地面积较大,原有办学基础好,办学质量高,有发展空间和潜力,又毗邻嘉应学院,以梅州农业学校为主体创建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符合梅州城市规划定位。借鉴兄弟地市创建职业技术学院,特别是以惠州农业学校为主体创建惠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经验做法,以梅州农业学校为主体,在梅州农业学校周边新征土地200-300亩,并兴建新的校舍,创建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投入较少、周期短、见效快。
(二)建议
1.成立领导机构。由分管市领导牵头,成立由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农校等部门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谋划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事宜,可以到惠州、茂名等市实地调研,借鉴兄弟地市创建经验,尽快促进申报协调工作。
2.借鉴兄弟地市经验,制定创建高职院校的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和相关配套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