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提案第20190080号
案 题:关于对《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进行修订的提案
提 出 人:李作伟(共1名)
分 类:政法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我省于1996年9月25日制定并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后,省人大又于2004年11月26日颁布了《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种子法》后,农业部又在当年7月8日制定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而现有的《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诸多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新颁布的农业部门规章不协调,且本身也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需要。
为顺应经济社会与现代种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省种子管理和执法工作,应及时修订,以解决现行《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与国家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问题。同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品种选育、审定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市场监管等规定,将国家有关农作物种子管理的上位法中的一些原则性、概况性规定进行细化,并对现行《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不尽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补充完善,健全农作物种子管理机制,便于实际操作,更加切合实际管理需要。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将修订《广东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列入工作日程;
二、成立条例修订领导小组和起草专家组进行立法调研;
三、征求各方意见,了解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的总体情况 (包括种业科技创新及品种审定、种子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等)和我省种子管理工作及种子产业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四、实地与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种子企业座谈,听取建议意见,力使地方规章更具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