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课外培训辅导机构泛滥乱象的提案

2019-01-25 23:32:01 来源:本网原创稿件
  76、提案第20190076号
  案    题:关于整治课外培训辅导机构泛滥乱象的提案
  提 出 人:李心(共1名)
  分    类:文教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    容:
  随着我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深化,课内减负已基本实现,但各种打着"推优集训"、"对口培训"等名目的课外培训辅导机构却四处泛滥,造成了社会负面影响:一是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造成了学生睡眠休息时间不足,体质严重下降。二是家长承受了经济、精神、体力等诸多方面的压力,加剧了社会焦虑和不稳定。三是课外培训班教学内容从中小学延伸至早教,大多实行"超前教育"、"拔高教育",严重违背了孩子的成长规律,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
  深究课外培训辅导机构泛滥的原因,在于:一是监管者的监管缺位,使得国家明文规定限制形同空文,超级中学违规招生、教师课外开班或兼职补课等事件常有发生。二是面对恶性的竞争、利益的诱惑、家长的压力,学校的管理层和部分老师无法坚守底线,放任甚至鼓励学生去参加各种课外培训辅导班。三是大量的教育培训机构为了牟利,利用各类自媒体或纸媒体,大肆违规宣传,营造"升学秘籍""提分宝典""名师点拨"等等虚假信息,家长和学生无力甄别其信息真假。四是由于"剧场效应"的绑架及相对匮乏的资源导致的生存焦虑,课外补习已成为当前潮流,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里经济条件稍允许一点的家长都会让孩子参加各种培训补习。另外,有的家长无暇顾及孩子或图自己落个轻松,节假日宁愿把孩子送去培训机构"托管"打发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助推了课外培训辅导机构的泛滥现象。
  为此,建议:
  一、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明确教育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对涉及中小学教学内容的课外培训辅导机构,要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除依法在工商、人社部门注册之外,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办学许可证,且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由教育部门负责监管。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设重点班、组织"秘考"选拔学生、以校外培训机构"统测排名"作为升学依据等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刹住课外辅导学习替代中小学日常教学功能之势。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探索从法律层面上建立信息登记、处罚等机制,大力净化教育培训市场。
  二、鼓励学校探索课外教学。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尽量把孩子留在校园里,可学习推广深圳市的做法,由政府每年投入若干经费支持学校购买服务,按照学校在学学生人数给予相应的经费补贴,在中小学校推广"四点半活动",即每天放学后的"四点半到六点",学校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传统文体活动和特色项目,学生须参加其中两项体育和两项艺术活动,并自主选择一项特长学习。
  三、提高学校课堂教学效率。学校、家庭、社会要形成三方面合力,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师资水平,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当场吸收、消化老师所讲的内容,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同时,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看待孩子的成长和成绩,严格禁止排名制度。
  四、正确发挥家长导师作用。文明办、妇联、团委等部门要与学校联合组织有关教育讲座,学校要通过组织家委会宣讲活动、优秀家长评选表彰活动等引导家长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当好孩子的家庭老师和人生导师,为孩子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